异乡人
(一) 在微博里看到一句话,”远走他乡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借此改写自己的过去,抛却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发生。”这是不是成为叛逆或者青春的我们迫不及待离开家的一个理由。记得大学那会儿,总是想若当初去了另外一个城市,选择另外一个学校,或许会遇到另外一批完全不一样的人,经历些完全不一样的事,那样人生会不会变得不同。直到后来大四期间去上海实习,在全然陌生的城市里,我确实遇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人,经历了很多事,这些人或许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那些事或许这辈子再也不会体验。但那时候还是会落寞,在夜深人静时,或是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家人的叮咛时都会莫名其妙的泪盈满眶。一时的快乐总会被突然的落寞驱散,心依旧如浮萍一般随波漂流。 然而,时隔一年多,我竟然又选择背井离乡,亲人朋友一个劲的劝说,无果。最终还是独自收拾行囊,独自离开。离开的不算决绝,但是还是没回头就离开了。只记得离开的哪天,一大清早,土豆哥去机场送我,忙前忙后的帮忙取票托运行李。我呢,呆呆的看着行色匆匆的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不知道该想些什么。直到快进安检的时候,土豆哥说拥抱一下,我们相互拥抱着,没有说再见,只是轻轻说了声,“好好的”,然后就看着我不曾回头的进了安检处。 (二) 刚来这个陌生城市时,很少言语,很少在朋友圈或者空间去描述现在的生活,就连感受也甚少发了,也不曾提及现在的所在地。只是害怕,如果现在的生活不如从前,是不是会被嘲笑。对,我想到的仅仅是嘲笑这个词,生活好似为了活给别人看的。我问了问自己,第一次离家是出于体验,是一直期盼的事,可是明知在他乡的无奈,竟然还会选择再来一次,好像不是疯了就是傻了。第二次坚决的离开,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曾幻想的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生活。一旦真的到了这步,却发现,在任何一个不是故乡的城市,都会把自己活成局外人。任何幻想中存在的彩色泡泡,一见到阳光就会破灭。 平日里,日记本已经很难再次去翻开了,生活的琐碎已经无法已在纸上写下任何只言片语,对文字的热情对生活的感知也慢慢麻木,用来对付闲暇时间的方式由曾经的发呆变成木讷的翻动手机屏幕,或者拿出游戏来,让自己沉溺在哪些虚幻的小世界,通过通关后的小成就感知些许欣喜。看到以前根本不碰游戏,如今只要闲下来就抱着手机滑不停的自己,其实自己的不解远胜于周遭的人。从一个环境到另一个环境的变化,从熟悉到陌生,从陌生到熟悉,所有周而复始演变,都需要过程的,想不到用什么办法去改变或者适应这个过程,能想到的仅仅是麻痹自己敏感的神经,不去用那脆弱、玻璃般的心来感知这些,或许也算得上适应。是不是所谓的钝化,达没达到钝化的效果也不去考量,总之,就像是要来一个彻底的告别,没有仪式。 格子间里,周身的热闹与喧哗,好像不融进去,就显得自身更突兀,于是很多时候都一不小心扮演着小丑的角色,想着各种可以吸引人的话题。聊天对话框里,满是工作中的各种小心翼翼,在偌大的城市里,在闹哄哄的厂房里,说着普通话的你,好像与当地语言有些格格不入。你想努力融入,你想开始新的生活,你想和以前一样努力去证实自己,可是越是小心越是卑微。所以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东西,要想努力抓住,远比你想象中要付出的代价大得多。
(三)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种感受,在某一时刻特别想念某个人,或某一群人,你会去翻开TA最近的朋友圈和空间,看看TA最近的动态,或者点开TA的对话框,却不会输入任何内容,内心上演很多剧目,点击不点击发送键都成了一问题,纠结着纠结着就好像忘了突然而来的念想。”我想念你,却不会告诉你”。就像那句“我爱你,与你无关”一样。所有的主体都是自身,无关一切。 当年很喜欢一首歌,叫《在他乡》,喜欢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一个男孩,他在自习时在讲台唱完这首歌,据说当时迷倒了很多姑娘,而我当年应该也算是其中一个。现在已经差不多忘了那男孩的相貌,只是记得唱的歌里面有句歌词是,“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身旁...那年你踏上暮色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当时也体会不了这层感受,后来慢慢的喜欢这首歌,只是单纯的喜欢它的歌词了。最初我们都以为即将踏上他乡那里有理想,只不过最终都是那城市的局外人。独自一人时,我会把音量放得很大,让这些一再萦绕耳朵,一再铭记于心的词与意无限量的放大再缩小。 歌依旧是那样唱,只因自身的环境变了,就觉得歌更贴切,就像以前的语文试卷里面对古诗的品析,常说诗人引用的手法是:托物言志。
(四) 听李健唱“当你迷失在路上 能够看见那灯光/不知不觉把他乡 当作了故乡/只是偶尔难过时 不经意遥望远方/曾经的乡音 悄悄地隐藏/说不出的诺言一直放心上”,每每唱这几句的时候,总是感慨万千。朋友里有一群人,也是把他乡当故乡的人。曾经和这些朋友聊天,问他们当初为什么会选择离开家乡去外地,每一个选择离家都孩子都有着不可拒绝的理由,就像每一个不想离家的孩子都会努力说服自己待在家乡的好。 博士说,武汉的空气很糟糕,想去个空气好的城市,于是选择奔向离海近的城市。我笑说,只要到时候不被人“拐了”,不回来就行。博士说,这样也没事,一切随缘就好。臭葱呢,我没问过,他也没说,不过看他偶尔晒的异国风情照片,蓝天白云沙滩,去过不少地方也遇到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吧。兵哥哥呢,他说,咱当兵人,哪里需要哪里去,于是毅然踏上他乡列车,期间由于2年没回家去,路过老家时回家里大吃了一顿,然后拿起背包再次出发了。而超哥和“总工”的理由更是“冠冕堂皇”,超哥说北上广工资高,我说,开销也大,美女也多。“总工”跑得更远,哪个国家已经忘了,据说遇到的人连面孔肤色都是陌生的,只不过人家是年薪。“总工“说自己很幸运,因为他是披荆斩棘,从一系列“985/211”中杀出来的。问完他们,总会被反问一句,那你呢。 还有很多很多的理由,无法一一论述。无论他乡,还是故乡,愿一切,好好的。再次敲了好久的键盘,词不达意的写了好久,想和以前一样用一个美好的结尾,但只能就此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