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偷着乐的乐趣
对生命有爱的人,这种热爱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像太阳,没有办法不发光。
对生命有爱的人,这种热爱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像太阳,没有办法不发光。
我的热爱,有百千万种表达方式:看世界啊,看内心啊,谨慎地审视集体潜意识啊,雀跃着和美好的人做朋友啊,陪伴小朋友们长大啊。但伴随我时间最久最久的一种,就是读书了。
桃花源:一个更为广大的世界
小时候,外公的大书房是我的桃花源。从各国的童话、民间故事,到金庸的武侠,再到各国世界名著,我大概在小学(或者有些是初中?)就读完了《悲惨世界》、《九三年》、《笑面人》、《约翰克利斯朵夫》等等,常常废寝忘食、哭得双目红肿,整日整夜沉浸在故事的悲喜之中。现在的我依然是敏感而内向的(虽然客户们表示不承认),但童年时的我尤其如此,坐拥外公的书房这个桃花源,让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悲切与孤独变得渺小而不再不胜负荷——因为我拥有一个更为广大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与主人公同悲同喜、同呼同吸,同仇敌忾、相知相惜。
渐渐地,我也就拥有了一个更为宏大的视角,他人的视角——主人公的视角、配角小人物的视角——乃至,人类的视角。(我教的小朋友,我们相处的时间那么少,也会在诉苦说谁谁谁不理解她时跟我说“但是你就能懂我的”。而我会开玩笑说,因为这是一项我从五六岁以来就天天锻炼的super power(超能力),去读书吧,你也会有这项super power。)
现在陪小朋友们读牛津树,Biff, Kipper和小狗Floppy会随着”The magic key is glowing.”而被带入一个陌生的探险世界,我真的很爱这隐喻:一本本书,就是带我们坠入一个个全新世界的一枚枚有魔法的钥匙嘛。
最易于触及的可信老师:真正留在生命里的那些东西
长大了,有一段时间,书成了我涉猎某个领域时最易于触及的可信老师。大学时暗恋过的学长是古典音乐达人,我慢慢看完的书最终摞满了半个书橱,从各类西方音乐史到各种版本的作曲家传记,从钢琴谱到交响乐总谱,从专业乐评集到散文随笔。还有一筐筐正版盗版CD和一叠叠音乐会票,千金散尽还复来(怎么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下一段说)。那是一段极其甜蜜、也极其孤独而漫长的时光,是一页页的书陪伴了我向着喜欢的人一步步走近的心意。抬头时发现期翼中的身影不在,却已身处古典音乐的深邃星空,星光皎皎洁洁邀我共舞。真是美好。
后来?并没有后来,我们成了朋友,欣赏总是要比爱慕长久。如果非要说有后来,那就是凭借着这份纯粹业余的了解,我做过大剧院艺术课堂的项目;凭借着半生不熟的读谱能力,还在多媒体音乐会上兼任了指挥灯光师切换灯光的工作。
但真正留在我的生命里的,除了音乐本身的美(交响乐和钢协的宏大结构、奏鸣曲的精巧雅致、钢琴/大提琴独奏的深邃细腻……),还有那些作曲家们的坚韧不拔、百折不挠,在最艰难的时刻他们和她们依旧保有对心中音乐的忠诚,理想主义的忠诚,对他们/她们感悟到的让灵魂震颤的真与美的忠诚。Be true to the music; be true to who you are.
写作、绘画、书法、占星、佛法、投资……在任何一个领域,经典著作已经是足够的引入门的老师。而当我了解了基本常识之后,每一次都会感叹世界是那么小,随处遇见同路人、遇见活生生的老师,可以决定要在哪个方向走得更深更远,不仅去欣赏,而且去实践、去创造。
打上心的底色:借着作者的眼睛去看世界、看内心
读书时,是借着作者的眼睛在看世界、看内心。那一位位作者心中坚持、眼中凝望的真、善、美,一遍遍地在我的心中打上底色、烙上烙印。比如,
在里尔克的《写给青年诗人的信》里,他说:
「 在根本处,在那最深奥、最重要的事物上,我们是无名地孤单。
一切都是时至才能产生,在自身里、在暗中、在不能言说、不知不觉、个人理解所不能达到的地方完成。以深深的谦虚与忍耐去期待一个新的豁然贯通的时刻:这才是艺术,无论是理解或是创造,都是一样。
不能计算时间,年月都无效。就是十年有时也等于虚无。艺术家是:不算、不数;像树木似的成熟,不勉强挤它的汁液,满怀信心地立在春日的暴风雨中,也不担心后边没有夏天来到。夏天终归是会来的,但它只向着忍耐的人们走来。」
——这是作者洞见的真。
(然后,我会在自己生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一次次经历和验证这个真实,“就是十年有时也等于虚无”,想一想十年前的自己,在五年前,是否依然觉得看不到未来、所有的努力都没有可见的成果;“夏天终归是会来的”,想一想十年前、五年前的自己,能否预见到今天的自己,是否所有的努力都超越想象地实现了。然后就会越来越有信念,“在自身里、在暗中、在不能言说、不知不觉、个人理解所不能达到的地方”去努力,向着下一个十年~二十年~)
在《哈利波特》里,Harry在分院帽预见他会在斯莱特林取得巨大成功时,依然一遍遍坚持不要去斯莱特林。我把这个场景和邓布利多的那句“It’s our choices, far more than our abilities, that show what we truly are.”(是我们的选择,而非能力,决定了我们是怎样的人。)一起铭记在心。
——这是作者心中坚持的善。
在Gilead(《基列家书》)里,即将去世的牧师父亲给尚是幼年的儿子写信,等待他长大后读。译文完全不能译出原文广阔静谧轻盈沉重之美的万分之一。有一段一直缭绕在我的心里。
「 There’s a shimmer on a child’s hair, in the sunlight. There are rainbow colors in it, tiny, soft beams of the same colors you can see in the dew sometimes. They’re in the petals of flowers and they’re on a child’s skin. Your hair is straight and dark, and your skin is very fair. I suppose you’re not prettier than most children. You’re just a nice-looking boy, a bit slight, well scrubbed and well mannered. All that is fine, but it’s your existence I love you for, mainly. Existence seems to me now the most remarkable thing that could ever be imagined. I’m about to put on imperishability. In an instant, in the twinkling of an eye.
The twinkling of an eye. That is the most wonderful expression. I’ve thought from time to time it was the best thing in life, that little incandescence you see in people when the charm of a thing strikes them, or the humor of it. “The light of the eyes rejoiceth the heart.” That’s a fact. 」
我试着自己翻译一下(不意味着我翻得比译者更好,只是,更接近我的心/我看见的作者的心,依然不能译出原文广阔静谧轻盈沉重之美的万分之一):
「 你会看见“微光”,在小孩的头发上,在阳光下。那是一种彩虹般的、细碎而柔软的光泽,就像你有时会在露珠上看见的那样。这样的光泽,你还会在花瓣上、在小孩的皮肤上见到。你的头发又直又黑,皮肤也十分白皙。我想你并不比大多数孩子更漂亮。你就是个普通好看的男孩,有一点儿纤弱,干净、有礼貌。所有这些都很好。但,你的存在这本身就是我爱你的最主要原因。存在——这是此刻的我看来,人类所能想象到的最非凡的事物了。我几乎要用上永恒这个大词。永恒存在于一刹那,存在于一瞬间(英语里的“一瞬间”,直译是“眼睛里的光亮一闪”)。
眼睛里的光亮一闪。这是最美好的神情。我常常想,这是生命中最值得欢庆的时刻:当人们被一句话语、一件事物中的美妙或诙谐触及心底,你能在他们/她们眼里看见一道光芒闪过。“眼有光使心喜乐。”《圣经》里的这句话真实不虚。」
——这是作者眼中凝望的美。(而我,会一直一直一直去凝望同样的美……)
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看内心
读书时,也是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看内心。
在《哈利波特》里,我看见的全是修行,还有价值观。
尤其是,在第七部里,一开始控制住罗恩后来被他毁灭的魂器是妄念和负面情绪(嫉妒、恐惧等等),而指引他的光球是很深的信任、静心和智慧。(这光球很美。我想让这光球发生在更多需要它的人的生活中。)
说实话,身为佛教徒,我忆念哈利、赫敏、罗恩、邓布利多、斯内普的时间却要比忆念佛和菩萨的时间更多。在书里,他们每一个人都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在困难的情境之下,依着内心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当海格被误解和诬陷时,邓布利多说,“我可以把我的生命交付于他。”——最好的友情。当因为麻瓜家庭的出身而被轻视和仇视时,赫敏依靠自己的勤奋和头脑成为了最好的巫师。——最好的自爱。当他深爱的人不爱他,斯内普保护了她的孩子,并且在很多很多年后,呼神护卫出来的依然是她的形象。——最好的爱情。魔法部希望隐瞒伏地魔归来并杀死了人的信息,邓布利多说,“说真话永远比撒谎要好。”——透明的决策。
在投资的书籍里,我看见的全是人生。一点点去理解商业社会,也让我更清晰了一点点地看见了自己。
“脆弱的事物喜欢安宁的环境,反脆弱的事物从混乱中成长,强韧的事物不太在意环境。”
=>做人要强韧+反脆弱。
把人当作股票。建立人际关系就是买股票。原因从来不会只是分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多好)。原因会是价值、成长潜力、稳步上升的净资产利润率和经营现金流(这个人本身有多好,未来能有多好,这种好有没有可增长性和可持续性)。不买也不意味别人没价值,可能只是与投资体系不匹配(三观不合),或者曾经匹配后来任意一方变了不再兼容。(人际关系比作买卖关系不完全恰当,非常不恰当,但还是有一定的道理啊。)
股票vs.债券 => 有人说因为疫情扣了员工工资,平时做再好还是被骂。然而,员工为什么不创业做老板?因为厌恶风险啊。对员工而言,付出认真工作,获得稳定现金流的回报,就好比选择投资债券(被扣工资就是债券违约,感受不会好)。而另一个概念是一起共事的伙伴,就像投资股票,共担风险(承受回撤),与之相应的是,要共享利益。定位清晰,规则清晰,权责明确,双方的感受都会好。
(以上说的可能都是错的=.=)
你去读一读啊
最后,为什么说是偷着乐的乐趣呢,因为真的很难与人言。一个更为广大的世界、一个更为宏大的视角,一些真正留在生命中的东西,借着作者的眼睛所见的作者洞见的真、坚持的善、凝望的美,以及自己天马行空看见的那些压根不在书里的东西,要怎么去和另一人说?最终只能千言万语化为六个字:你去读一读啊~
我也从没有研究过怎么读效率高,因为从一开始效率就超级高,一目十行+做笔记。假如读书这件事有Why-How-What,那么我就属于从识字开始就无师自通了Why:和作者建立跨越时间空间的深刻连接,以心印心,并为我所用。从小遇到的老师也都很好很好,初中读书笔记可以随意写,无拘无束,读严肃读物如《一九八四》、《菊花与刀》(我瞎举例啊),老师认真写反馈,读琼瑶、亦舒,老师也一样认真给我写反馈。到了大学,我随心所欲写《哈利波特》读后感,一样能得A+(英语专业课打分超级严还有限额,以我的水平四年里得A和A+的次数一个手能数过来)。所以,书无贵贱,有connection(连接)+能为我所用的就是最好的,这个理念一直得到支持。
至于是躺着读、趴着读、正襟危坐读,读纸质书、Kindle读、手机读,在地铁巴士火车飞机还是床上厕所读,都丝毫不会影响我的专注。
说到专注这件事,我特别特别同感南怀瑾先生的话,“其实人一直在止的境界,你一静,要它静下来就静下来了嘛。” 小时候读书爸妈喊我吃饭,我听到也当没听到的(这样做不礼貌,还是要沟通好),就是自己会进入一个自己的场。
读书于我,是不需要去坚持的事情。不让我读,反而是不可能做到的。
愿每个人都有幸找到自己偷着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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