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二)- 家庭主妇
随着妇女参与劳动的比率逐年降低,一些人开始呼吁女性不要做家庭主妇,应当走出家庭参与工作。不少家庭主妇在这样的言论下感到被冒犯,也提出了要尊重个人选择的观点。
家庭主妇本身的存在并不错误,也的确是个人选择,但是这样的选择看似无可厚非,却潜在的影响着更多的女性。
首先家庭主妇本身没有安稳可靠的个人经济来源,唯一的经济来源依靠她们的丈夫。这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保证丈夫的忠诚?如果丈夫提出离婚或丈夫出轨,家庭主妇该如何保证自己仍旧可以有经济来源?如果是日本,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丈夫出轨便会净身出户,主妇可以获得可观的赔偿金,似乎做家庭主妇不用担心自己的经济问题;可在现行的国内法规下对丈夫出轨这种不忠行为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同时道德层面下也在不断弱化对男性不忠的批判,比如七大姑八大姨对你的规劝:忍忍就过去了;男性的自我辩白: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国内女性将自己的生活完全依靠在另一人身上是及其有风险的一件事。
其次,妇女回归家庭也意味着社会上女性参与的岗位减少,重要的领导位置就更少了,虽然两性本不该对立,但是在利益,权利(甚至权力)面前不可否认两性是潜在的对立的。这也就是性骚扰女员工的男性领导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家暴始终难以得到立法的重视,社会就业存在严重性别歧视的根本原因。
最后,人的真正价值来源于与社会的交换,即,当一个人真正的参与社会劳动中,这个人的价值才得以体现。以小家为根本的自我奉献难以实现个人的价值,因为这是一种间接的社会劳动(这也是所以家庭主妇的劳动被看不到的原因)。女性应当重视自我的直接社会价值,从任何理论来讲,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是人最重要的一部分。
综上,在当前社会体系和法律法规下,妇女应当慎重考虑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还没人转发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