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阅读一本小说(10)时间的波纹
小说分章节是很重要的。它不仅仅是在阅读高速路上的休息区。如果章节分的对,它们会告诉我们,某些重要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一个时段,一次完整的行动或某个叙述单元结束了。
理想化的情形是,每个章节包单独包含故事中一个意义完整的板块。有时候小说会有聪明的章节标题,解释这章内容,它们也可能有开头中间和结尾。在当代小说中,有时候它们甚至可能是自成一体的故事,这故事可能是一个单独叙事整体的一部分,也可能不是,无论它们的形式或外在特征如何,所有章节都怀有吸引读者的目的,也就是说,包含让读者探究下去的理由。
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拥有完美的章节,那是完美的线性叙事的关键元素,19世纪的英国小说,自然顺畅,一板一眼的从第1章讲到最后一章。他们的运作就像钟表,或者说像日历,是系列连载的,所以是线性的,要全部发表完需要一段时间。
从故事情节的角度看,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每次连载都以上一个扣人心弦的高潮为开端,然后放松强度,处理这两三个章节里出现的事件,然后在结尾处再度掀起又一个扣人心弦的高潮。章节是这种连载结构的基本单位。作者不可能始终保持上个月连载结束时的那种高强度叙述,所以必须带领读者慢慢平缓下来,到一个可以控制的程度及相对温和的程度,大部分章节都处在这种强度中。通常,每次连载还会在中间的某个章节结束时出现一个小高潮,然后在连载的尾章出现一个大高潮。
每次连载,通常结束在大事件发生之处。如果一部小说有着规律的发表过程,那么这些大事件就会发生在偶数章节的结尾处,这既是经济要求,也是叙事艺术的表现。
传统小说的章节有各种样式,或是标题,或是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或是其他的划分标记,但它们都在履行一个基本而普遍的功能:将一部长篇叙事分成一个个内涵完整的单元。
《傲慢与偏见》的第58章中,作者把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凑到一起让他们私下散步,第1次使他们能直率的讨论以前的作为,解释动机,请求和接受对方的谅解,表露相互之间的爱慕。这一章以散步始散步终,等到在大厅告别时,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每件事情都得到了圆满的解释,很自然他们要结婚了。这是一个奇迹般经济的叙述,所以想要在这章里提到的事情都出现了,没有不相干之事来掺和。
狄更斯更喜欢用标题来划分章节。《荒凉山庄》的开篇章节,也是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开篇之一。在这一章节里有了一个母题,一个反复出现的元素——在这部小说中是一个意象——雾,它始终游荡,徘徊,提醒我们故事的核心。等这一章结束,母题将变成主题,即对待事物的看法或者态度,就像浓雾在这里指的不仅仅是一般的空气状况,也是大法官法庭审判中的氛围:在律师,书记员和大法官身上,在这个地方的空气中,充满着乌烟瘴气,杂乱无章,效率低下,无论起诉,反诉还是悬案,都像鬼魂和噩梦一样,世世代代萦绕于此。
这是另一个奇迹般经济的叙述,这一切发生在五页纸内。狄更斯没有引出小说里的任何主角,就设法抛出了问题,地点,特殊案件,情绪,主题和一个非常具有震撼效果的景象。
这就是章节的通常作用:完成一些小结构,以支撑整本书的庞大结构。一个传统章节会有开头,过程和结尾,它提供给读者某些东西:一个大故事里的小故事,用来展开一个主题或观点的场景,因一个事件或事故(事故是传统小说中的重要叙事手段)使情节发生的转折。
这些看似老旧发霉的东西,在类型小说中依然在运用,因为它是有效率的写作。每个章节都有事情要完成,而且完成了。开始,经过。结尾。短小的故事。情节的翻转。极富冲击的结尾。
然后在维多利亚女王去世后没多久,事情开始改变了。除了去掉线性叙事,曲折情节,夸张配角和严谨的道德观,现代小说还把斧子砍向了章节。在相当多的现代小说里,章节就算出现,也会显得很模糊。
例如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只有用数字标注的5个部分,不管它们是什么,但是它们不是章节,或许可以说是人物和叙述发展的舞台。而《尤利西斯》有18个没有标题,没有编号的片段,或多或少的对应着荷马史诗《奥德赛》的分卷。然而这些片段不像章节,而更像是改变叙事策略的时机。在《达洛维夫人》里,沃尔夫没有使用章节,《到灯塔去》虽有编了号的松散片段,但它们更像是意识的中心,而非叙事的结构。《海浪》则用不同叙述人物划分片段。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小说都不是很有情节性。在沃尔夫的例子里,故事倾向于向任何方向发展,而不是有一个直线前进的时间轴。
而仅比沃尔夫年长几岁的福斯特的小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的章节就具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非常线性的叙事,主体叙述下套着小故事,配有吸引人的标题。
沃尔夫少女时代的小说和福斯特的作品一样有很多常规特点,然而当她写《到灯塔去》时,她将个体意识(她称之为“存在的瞬间”)当做她的创作原则。她的叙述不太关心事件,而更关心我们对事件的主体体验和处理。可以预料她的章节很典型,就是在单一意识内的一个个瞬间。这部小说的内容,在通常意义上看,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两个人仅仅只是看见了身边的世界。然而,还是发生了一些事情。小说第一和第三部分的大量章节都在这样叙述,一人或多人的意识聚集在一瞬间的小事上。
那么他们是章节吗?传统主义者可能会说不是,因为它们没有意义,缺乏形式和方向。但对它们身处其中的小说来说,它们却是正确的形式。而它们的叙事方向,是小说更大叙事方向的一个缩小版本。他们不是狄更斯的章节,也不是詹姆斯,奥斯丁,或者艾略特的章节,但我认为它们正是我们在这部小说里想要的章节。事实上我认为它们阐明了“章节和诗节的法则”:章节作为特定小说的有意义的片段,只遵循自己的规则。
最后只有读者能够决定,一个章节在这篇小说的语境中是否合情合理。它们可能直接了当也可能隐约微妙,可能富有逻辑也可能神秘莫测,可能一目了然又可能晦涩暧昧,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章节如何变化,它们一定要适合它们的小说。
关于章节的功能,事实显然是,章节可以是任何东西,它们可以是自足而扎实的叙述,也可以是单独的故事,即便跳出小说的语境也拥有独立的意义。它们可以聚焦于单一事件,也可以聚焦于一场连串相关事件。它们还可以是对小说事件的印象式呈现或主观反应。一句话,它们可以是小说家想让它们成为的任何东西。
谁会从章节中获益呢?
几乎每一个看重情节的小说家都会从中获益。所有章节的结尾都带来更多的紧张,悬念和内幕。这种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但其实那些不爱设计情节的作家也能得意,印象派小说的作家也通过组织小结构来显现大结构。
最重要的是读者也能获益,章节让我们在阅读中间休息片刻。那些停顿非常重要,即便我们在一口气读大部头时,那些停顿也会让我们思考已经看完的内容,回味故事如何连接在一起。章节会告诉我们小说中什么是重要的,以及对小说来说,什么又是重要的。小说是怎样被组织起来的?它是强调透露内幕,还是强调隐瞒信息?它是重视外部事件还是内在印象?它是紧凑而连贯的还是松弛而散漫的?章节有助于指引我们怎样去阅读,而我们要运用所能得到的一切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