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垣——每周一更小故事42(3)(补更)

他安排给我的第一个工作是发气球。穿着米老鼠的衣服,带着米老鼠的头套,把影楼的广告气球发给路过的小朋友。人畜无害,一个星期拿到六百三十块,外加米老鼠送的一身痱子。
我就这样死心塌地了。六百三十块让我和尘尘有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而不是继续睡在黑旅馆十个人的大通铺上。
一米七九。那时我总是这样告诉别人我的身高。事实上,十五岁那年,我的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八零。一米七九是最好找工作的身高——比如做模特,既可以拉高整体的水平,又不会显得太鹤立鸡群。
俊哥介绍给我大量的模特工作。省城的阳光似乎比家乡小城要狠厉许多,我在各种各样的露天展台上晒得脱了一层又一层皮。我留长了头发,总是带着大浓妆,镜子里的我陌生得仿佛是另一个人。
终于我因为严重的晒伤而不得不休息了。几天后,我们就一分钱都没有了。尘尘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给俊哥,可是没有任何适合她的工作。人们看到的是一个仿佛只有十二三岁的弱不禁风且满身青紫的小女孩,没有人愿意雇佣她。她急的要哭。后来不知是哪位高人点化,她烫了头发,买了高跟鞋。大大的波浪,理发馆老板娘还赠送给她一个大浓妆,这下子看上去足够十七八岁了。她踩着高跟鞋去找了俊哥,然后得到了一个啤酒小姐的工作。
所谓啤酒小姐,就是穿着超短裙,浓妆艳抹,带着化妆舞会那种眼罩在地下酒吧推销啤酒。一个晚上底薪五十元,卖出一瓶酒提成五毛钱。
第一个晚上尘尘赚到了整整一百块。记得她买回来整整一斤辣炒螺,还拎回来一大瓶橘色的碳酸饮料,我们在出租屋昏暗的光线下不停干杯,一边大吃大喝一边规划着未来。
很快我也加入了啤酒小姐的行列,我们开始了昼伏夜出的生活。我比尘尘更受欢迎,高跟鞋和超短裙让我整个人的视觉效果非常震撼,酒吧老板还额外发了好几次奖金给我。
被灌酒是家常便饭。我和尘尘都学会了手里拿着一只空可乐罐,装作喝可乐,飞速地将口中的酒通过吸管吐进可乐罐的小小把戏。扣喉也是必备的技能,来自于同场的小姐妹们无私的传授。
我问尘尘:咱们这是不是不学好了?
她数着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我。最近她越来越爱数钱,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要把那几百元压在枕头下面。半夜惊醒,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钱。
俊哥也是这间酒吧的常客。
有一天他带来一个男人,瘦瘦高高,戴着金丝边的圆眼镜。至今我不知他的真名,俊哥叫他二公子,我们也就跟着混叫一通。这位二公子很快成为了尘尘的忠实粉丝,他出手阔绰,常常请全场的人喝酒,是整间酒吧的大财神。
再后来就发生了那件很不愉快的事。重提它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
那天二公子进门时就已有了八九分酒意。而尘尘那天正在生理期,整个人懒懒地萎靡不振。我劝她休息,她却毫不在意。
“苏苏!梅梅!”二公子一屁股坐在他的专座上,一面喊着尘尘。苏梅是她那假身份的化名,在这个酒吧,她既是苏苏又是梅梅。
尘尘应声而来,握住他的手,柔声细语地跟他说着什么。一种奇怪的不安让我一直关注着他们。过了几分钟,几乎是突然间,二公子就抓住了尘尘的头发,把她的脸按在矮矮的茶几上。
我的血直往头顶冲。尘尘并没有尖叫,她又沉着又冷静。她的眼神是那么的逆来顺受。
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我冲过去,抓住他的手,一个反关节技就让他松了手。他夸张地握着手腕,在沙发上翻滚起来。
酒吧老板颠颠地跑了出来,操着方言,数落着我和尘尘。我和他激烈地争辩起来。他落了下风,于是拿出大哥大,打电话给俊哥。
这时一群人涌了进来,我一看清他们,顿时紧张了起来,这几个人正是二公子的酒肉朋友,有几个完全就是他的跟班。
我慢慢地向吧台摸去,在调酒师低头的瞬间捞起了一瓶很重的洋酒。在我转身的瞬间,为首的名叫老鼠的那个跟班已经抓住了尘尘的手腕,正拉扯着她。
酒瓶底马上跟他的太阳穴亲密接触了。三分酒意七分疯。哗啦一声,茶几被二公子掀翻了,音乐戛然而止。几个人向我逼来。一二三四五,一共五个。我紧张起来,几乎是下意识地锁定了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关键部位,只一脚。高跟鞋帮了大忙。他的嚎叫让其他人的动作顿时慢了半拍。好极了。第二个被打中了鼻子,鼻血喷了出来,他骂了一句含糊不清的脏话。指节上传来尖锐的痛感,他一定骨折了。“有鬼!她中邪了!”调酒师突然大喊。剩下的三个人不明就里地跟我对峙着,狐疑地打量着我,我戴着面具,保持着防御的姿势。七彩光球一定在我脸上留下了诡异的映像。“走!走!走!快走!”被踢中下体的男人哑着嗓子惊恐地喊着,于是他们不顾被我砸晕的老鼠,互相搀扶着逃了出去,留下一串不堪入耳的脏话,不外乎要我们好看之类的。其他桌的酒客们见势不妙,纷纷表示要结账,更有甚者已经趁乱溜了。
酒吧老板这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啪啪两个巴掌摔在调酒师脸上:“X你X!乱喊什么!老子的场子都被你毁了!”
调酒师瞪着老板,一言不发。这个仗义的调酒师,我昨天甚至没有正眼瞧过他。黑礼服,白领结,小背头。他根本是一副文弱的略微娘娘腔的感觉。
几个促销小姐揽着尘尘,有人给她披上了一件外套。此刻她们都是一副被激怒的表情看向老板。
“看什么!赚的就是这份钱!清高?那你不要来嘛!我有绑着你来吗?”老板心虚地骂着。
“阿良!又生什么气?和气才能生财嘛!”俊哥终于来了,他一边摘下摩托车头盔,顺手抛给了我。
“生财?破财还差不多!你看,这个小亚,居然打客人!你自己看!”老板指着我,又指指已经被扶坐起来的二公子。二公子斜着眼睛迷迷糊糊地瞅着我问:“你!你他妈是谁啊?”
“二哥!您怎么样了?”俊哥抢上前,捧着他的脑袋乱摇一通,“小孩子不懂事,不要跟她计较啊!小亚是我的表妹,给我一个面子!”他给二公子喂了一根烟。
二公子活动着手腕,恶狠狠地盯着我。
“快说对不起啊!你这个死丫头!”俊哥呵斥我。
“……”我迎着二公子的目光,沉默着。
“啪!”俊哥一巴掌打在我头上,听起来很响,可是并不疼,我被打醒了,俊哥的眼风告诉我,道歉是我唯一的出路。我的眼睛又酸又涨,可还是没有开口。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二哥!别生气了!”尘尘拉起二公子的手,一叠声地揉着他的手腕。
“你滚开!让她说!”二公子并不买账,他一把推开了尘尘。
“……”我死死盯着他,一言不发。茶几上有一个很大很沉的水晶烟灰缸。我思考着教练讲过的最佳受力点的问题,我是该用底座的角还是中间凸起的部分呢?
二公子站起来了,他抓住了我的领子,他不断地打量着我和尘尘。俊哥在一边劝着。
“什么毛病?真TMD稀奇!”我听见他说。大家都听到了。我看见尘尘抬起头,她的妆花了。
“同性恋是吧?你们俩谁搞谁啊?来给我表演一个!”我又听见他说。他把我狠狠推在了尘尘身上,我们俩一阵趔趄。俊哥还在一边小声劝着。
听到这句话,我几乎懵了。他的话像脏水一样淋得我全身透湿。在我不知所措地发抖的时候,我看见尘尘抄起了烟灰缸,狠狠地拍在了他头上。在那个瞬间,我想的居然是:受力点不对,不能达到最大打击力度。
但是他还是立刻血流满面,并且马上晕倒了。俊哥像见了鬼一样跳了起来,拃着手,语无伦次地说:“完了!完了!”一连说了几十个“完了”。
酒吧老板凑过来,脸色铁青。他骂起人来,我和尘尘首当其冲,俊哥和在场所有人的祖宗八代都受到了牵连。在他的骂声中,我终于知道了二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也知道了我们究竟得罪了怎样的人物。
这段不堪入耳的回忆我真的不想再详加描述,简言之,二公子的父亲,是省城B社会的第一号人物,而这位二公子,其实是他的独子,因为大公子三年前已经死于非命。
就在这时,调酒师突然喊老板去接电话。在这个空档,俊哥拉着我和尘尘,一阵风一样冲出了酒吧。我们坐着他的摩托车绝尘而去。
在摩托车的后座上,我捂了一下缝在内裤里面的口袋,那里面装着我和尘尘的“身份证”。但是这段时间赚的钱还在尘尘的枕头下面。不能回去了。我对自己说。
我们狂奔到摩托车油表报警,期间在一个小镇买了两套肥大的运动服,我和尘尘总算可以遮体了。后来实在没油了,于是在一条岔路口下车,俊哥把车推进了路基旁边的草丛。接着我们拦到了一辆巨大的货车,坐在货仓里,一小时后就出了省。在另一个省的小镇,我们买到了火车票。感谢还没有实名制的铁路系统,我们就这样逃掉了。
一共转了三次火车。
在千里之外的火车站,我们终于下车了。踏在北方的土地上,我和尘尘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真好彩头!”俊哥没好气。
我反身一把抱住了他:“谢谢你!俊哥!谢谢!谢谢!”
“不要夸张了。重新开始,要好彩头,好啦好啦!不要哭了!”俊哥安慰我。他对于“彩头”的执着终于逗笑了我们。
尘尘站在旁边,咬着下唇,妆花得一塌糊涂。
我们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安顿下来。就让我们称它为D城吧。民风淳朴而彪悍,风景满目苍凉。我喜欢D城。
城市南缘,深巷里半个小小的院子,没有厕所,租金很便宜。另外半个是别人的仓库,堆满了箱子,从未见过那些神秘货品的主人。
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和尘尘每天都躲在“家”里,用沙发把门堵起来。大小便都在一只红色的塑料桶里解决。一听到脚步声心脏就砰砰狂跳。
俊哥则每天早出晚归。他剃了平头,留了胡子,还戴上了一副平光的眼镜,看上去像个艺术家。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俊哥对我们说:“安全了。严打,二公子和他爸都被抓了。”我们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了原位。
俊哥真正有办法,在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已经再次建立了一个兼职女孩的小小王国。我猜用不了多久,全市半数的漂亮穷女孩都会出现在他的电话簿上。
我们开始在商场派发促销礼品。穿得很文明,产品也很文明。50元一天。尘尘很满足。回家后我揉着被高跟鞋虐待了整天的脚趾,看着她高兴地哼着歌做饭。
商场的工作结束后,便是会议礼仪、剪彩司仪。只有我去,因为够高。也有不要我的工作,街头的促销总是优先挑到尘尘:美丽、娇小,让人无法拒绝。
我开始攒了一点钱,也慢慢捡起着破碎的自我。终于有一天早上,太阳刚升起来,有点风。我洗过了头发,站在小巷的中间,不知名的花树摇落了一地花瓣,我才感到心情大好,忍不住开口唱起歌来。
没唱几句,俊哥就从院子里跳了出来,目瞪口呆。
"你会唱歌啊?!"他半发问半惊叹。
"你不会吗?"我一头雾水。
当天下午他要我签一份合同,我看都没看就签了——几年后,这合同慢慢毁了我们的交情。
那天晚上,我开始在那条著名酒吧街的一个小酒吧里唱歌。对于酒吧我还是很忌惮,我偷偷把一对指虎藏在了裤兜里。那天的小酒吧人很多。然而我会唱的歌并不多,一个晚上重复了不少,观众很文明,但是非常热情,人也越来越多,人们争相打赏我各种酒水饮料和小吃。当晚我把话梅和开心果都带给了尘尘,满满一大袋,她高兴得拉着我转了好几圈,吃到牙全部倒掉。后来我送了她无数礼物,但是再也没有见到她那样的笑容,再也没有听到她那样的笑声了。
第二天我就学了更多的歌,一晚上跑了两个酒吧。第三天、第四天,我不停的学,不停的唱。大概有半年的时间,我觉得自己唱了别人几辈子的歌。观众点的歌,我几乎没有不会的。人们把小费扔进我放在舞台边上的牛仔帽里,每个晚上它都装得满满的,像融化的甜筒一样高高溢出来。人们说我有着很好的嗓子,把无数的溢美之词送给我,但是对唱歌这件事我并没有特别的热爱。
我和尘尘搬了家。
有一天下了大雪,凌晨两点钟,我们站在酒吧街的街口很久都拦不到出租车,只能步行回家。雪光照得整个城市如同白昼,街上空无一人。我们在马路的正中间打闹,用雪球互相攻击,尘尘的手像冰一样冷。
我说过,雪是我生命中不祥的代号,那个夜晚也不例外。
我们闹了很久,直到小院的巷口,有点脱力了,谁也没有注意到那个尾随的人。事实上他一身全黑的装扮在雪地里是很显眼的。
“白小鱼!”一个闷闷的男声在我脑后响起。
在这陌生的城市,居然有人叫出了我的真名,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僵硬地转过身去,那人身量不高,面目模糊不清。再仔细一看,我感觉到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住了——他戴着一张笑脸的米奇面具!
这样一个雪夜,遇到这样一个人,我实在不能想到他有什么好的意图。所以我决定先发制人。我向后一退,接着垫上一步,准备将他一击倒地,不料鞋底太滑,自己竟然摔倒了。只得就地一扫,把他也带倒了。我顺势拧紧了他的胳膊,听到他吃疼的声音,才腾出手去揭他的面具。
那是一张支离破碎的脸,是他,许嘉。
我和尘尘的心脏很久才不再狂跳。
半小时后,我们坐在一家D城特有的羊汤馆子里,热气腾腾中,他问我们信不信有命运。摘下面具的他,比戴着面具时更加惊悚,五官有一种向下融化的感觉。我们躲避着他的目光。
我相信命运,更相信执念。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执念折磨着我,像溺水的人渴望陆地,又像炼狱中的灵魂渴望自由。我不能告诉许嘉我究竟是怎样的万分愧疚,也不能告诉他我宁愿把自己的脸换给他。因为一切都是徒劳的,这样的话说出口,只能沦为一种伪善。
无法开口。我也无法向他诉说,我和尘尘究竟为这件事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我的父亲辞去了花大价钱买到的稳定工作,为了赚钱还账而在年近四十的时候选择下海。我的弟弟无法负担择校费而沦落到三流初中。我的父母因此视我为不祥的化身,任由我在陌生的城市流浪。
我不知道尘尘对这件事究竟感受如何。我们从未讨论过,这件事成为了我们的一个禁区。任何与此相关的暗示都是不好的。不能说与火有关的任何话题。放烟花、篝火晚会、打火机、火柴什么的都是我们的死穴。
但是这真的算不了什么,与许嘉那张融化的脸相比,这一切简直就是生活温柔的馈赠了。
我们被迫听了整整一个晚上许嘉手术和恢复的详情,还有他那无比曲折的心路历程。
天亮时分,许嘉趴在小馆子油腻腻的桌子上睡着了。我们把帐结掉,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们就搬了家。房子找得很匆忙,从城南换到了城北。一个看上去很破旧的小区,顶楼,小小的一室一厅。看到那个从厨房通向楼顶的人梯,我和尘尘相视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晚上我们在楼顶铺了垫子,躺在上面看星星,两个人冻得不停地流鼻涕。
冬天的夜晚星光暗淡,但是不妨碍我们兴致高昂。为了抵御身下不停袭来的寒意,我们喝着一种本地出产的香槟,拼音字母冒充的英文牌子、桃子味道的假洋酒,身体竟也慢慢暖和了起来。
戴着厚厚手套的手指交织在一起,仰面是墨黑的天空,深蓝色的云朵大块飘过,没有月亮,星星若隐若现。在刺痛鼻腔的空气中,我想到了十年以后,以为自己想得很多也很远。
搬家这件事惹得俊哥十分不快,他怀疑我背着他跟什么别的人签了合约,因此而大发了一通脾气,摔东打西,把尘尘辛辛苦苦收拾出来的小屋弄得像抄了家似的一片狼藉。
等他终于平静下来,又说他有一个特大好消息。在我们啼笑皆非之际,他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有家录音棚要帮我出单曲。
我就在单曲是什么意思都似懂非懂的情况下,完成了那首我不想再提名字的原创歌曲的mv录制。
从此我就一炮而红了吗?不,并没有。海报上的我看上去无比傻气,单曲卖出去了不到三百张CD,剩下的,大概现在还在俊哥的仓库里呼呼大睡。
事实证明,我只是一个酒吧歌手。一个受欢迎的酒吧歌手,也只有酒吧是他的天堂。酒吧的气氛下,我不稳定的气息仿佛是故意添加的情绪,我过高过瘦的体型充满了文艺气息。
在包装失败后,俊哥对我不再青眼有加。他又开始给我介绍各种奇奇怪怪的工作。那时,酒吧驻唱的收入大部分被我分作两份,每月寄回我和尘尘的父母家里。我就快还清欠款了,我需要工作,我什么都不挑拣。有时酒吧的客人在别的地方认出了我,还会额外照顾我的生意。我很满意。
那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时光。
记得那年D城办了一个很大的嘉年华。我和尘尘在嘉年华里扮演活动人偶。她是一只圆圆的熊,我是高达两米多的长颈鹿。尽管人们总是搂着长颈鹿的脖子也就是我的头部合影,而尘尘总是按剧本设计的那样摔倒在地装作爬不起来,忽略这些细节,那真是我做过的最快乐的工作。每个人都会对我笑,尤其是在我发礼物的时候笑容格外灿烂,我就是快乐的源泉,那种满足感是无法言喻的。
也有些不那么愉快的经历。有一次一个新品牌的饮料做活动,我和尘尘被安排在相邻的柜台做促销。那天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吵了架,两人情绪都不高。到了下午,尘尘还有大概50瓶饮料的任务没有完成。负责促销的经理对尘尘很是呵斥了一番。我等他说完,走过去,把尘尘的饮料都买了下来。那经理气得要发疯。后来每次来了不受欢迎的客人,我们都用那饮料招待,真是难喝极了。
那次走秀完全是个意外。
那天,大概已经晚上7点钟了,我窝在沙发上,一边小口抿着黄冰糖熬梨汁,一边一遍遍为晚上的演出背着一首最近很火的新歌那又长又拗口的歌词。
那时我的小灵通还是双向收费的,话费很贵。俊哥那个电话刚打来的时候,我还盯着屏幕上的数字,生怕超过55秒,但是很快他的话吸引了我,这个电话打了二十分钟之久,一直打到我的小灵通停机。
整个西部最高档次的走秀会场,品牌是一个那时国内就家喻户晓的一线大牌。俊哥希望我能去救八点的场,他手下一个签约的模特突发急病进了医院。最重要的是,她的名字和我一样叫苏亚。
一场秀,五百块。
我喜欢走秀。台上的我,仿佛是另一个人。整个人仿佛变成一种被具象的观念,或者进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
那时的我,并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对于形体、平衡之类都很陌生。我只是向一起兼职的女孩借阅过几场大秀的集锦录像带,然后模仿而已。
俊哥希望我一上台就摔倒,然后在后台等结束,这样他就不用赔付高额的违约金。跟我详细讨论了种种摔法的逼真程度和可行性。我当时真心真意地答应了他。
大秀的审查果然严格。但是模特众多,那个苏亚的相貌显然没有被负责审查的小胡子大叔记住。在匆匆核对过身份证后,我就被放进了后台。
永远杂乱的后台。一个设计师助理很快抓住我,安排给我的竟然是一套带翅膀的晚装,胸前有大串看上去很尖锐的充满棱角的几何形装饰品,鞋跟至少有六英寸高。像我这种级别的模特是不能挑衣服的,我只好换上。对着墙试了试向前匍匐摔倒,胸前的装饰品顿时刺痛了我,而向后仰又被坚硬的羽毛狠狠戳到。我急得要命,打俊哥手机才想起自己的小灵通已经停机。
化妆师接下来把我弄得面目全非,还用羽毛挡住了我的一只眼睛。这下视野也受限了。
我是第四个出场。刚走出去,只见第三个模特在我面前直挺挺地摔倒了。我一时不知道该继续走还是扶起她。大概犹豫了不到一秒,我伸手扶起了她。她捂着膝盖无法移动,我只好驾着她向后台走去。这时设计师跑出来扶起了她,压低声音让我继续走。我只好重新出场,节奏也找不到了。突然间,镁光灯毫无征兆地开始狂闪。我想好的假摔动作全部忘光了,大脑一片空白,只好机械地走完了全场。返场时,我一出现又是一阵骚动。
我就是这样"红"起来的。第二天好几家省内报纸和杂志都报道了这个秀场上的小插曲。第三天一家全国发行的杂志封面上印着我搀扶摔倒女孩的身影。"最美心灵",这是他们对这个小插曲的总结。媒体的兴奋点总是这样的难以捉摸。接下来就是无数的采访。
俊哥反应相当迅速,他几乎在几个小时内帮我营造出一整套假履历,期间还摆平了那个被我顶替的真正的苏亚。现在的我,是一所闻所未闻的艺术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曾经走过的秀列出了长长的十几页。许多小有名气的模特公司几乎打爆了俊哥的电话,就是为了能跟我沾上一点关系。
几乎是一个月内,我拍了十几个广告。化妆品,零食,甚至一款美容仪器。脸上几乎24小时都带着妆,从一个摄影棚直接赶到下一个。都说广告是模特生涯的升华,我这个升华的过程简直快得像闪电。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在我从市级比赛一路冲到全国总决赛的时候,就是这种如同在云端一般飘渺的虚无感。因此我的不安也一天天在加剧。
有一天要拍一个奇怪牌子的服装广告,一种亚麻的料子,很是粗糙。我在此前从未接触过任何亚麻制品,而服装助理说这料子很粗糙,让我"尽量忍一忍"。我问他,既然这料子这么扎人,为什么要用它做衣服?助理说,有钱人喜欢啊。这料子不仅扎人,还容易皱,我都没敢熨到彻底干透,但是它特别凉快。
穿上一身亚麻西服后,我感觉到的不是凉快,而是火辣辣。我忍了很久,一直拍了上百张照片。那天碰巧摄影师也十分敬业,我那种忍耐的情绪,恰恰符合他的要求:够冷够不耐烦。后来的照片也很成功,如果不是我突然晕了过去,那天的感觉就很完美了。
事实证明,我对亚麻严重过敏。醒来时我已经身在医院。躺在病床上,模糊的视线中,尘尘正和一个瘦小的男人争执着,那男人拼命要护住怀里的照相机。我一把推开那男人,他趁势跑出了病房。
"照片啊!他偷拍你!"尘尘急得声音都嘶哑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只穿着内衣裤。四肢都涂着一种油油的药膏,味道很是刺鼻。那一瞬间,我又一次想到了许嘉。
"没关系,找俊哥。"我尽量装作淡定地说,尘尘马上拿出新买的大哥大,拨好号码然后放在我耳边。
后来我用过好几个助理,但是没有一个人像尘尘那样懂我的心思,她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那个矮小的男人,他的照片让我再度成为了媒体的焦点。人们同情我,谴责他,事件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发表观点,甚至升级为一场骂战。整个闹剧持续了几个月,最后他不得不从报社辞职,并离开D城。
俊哥带了许多杂志到病房来,每一本的封面都是我的照片。看来我的那几套写真集都被俊哥化整为零卖掉了。他说:这些虽然只是二流的杂志,但你已经火了。小亚,你要好好把握机会。一个人一生也不会有第二次这样的机会。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这突如其来的真诚倒让我有点儿不习惯了。我很想告诉他我早已经历过从云端跌落到泥潭的感觉了,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些日子里,尘尘打理着我全部的琐事。过敏痊愈后,我的日程更加忙碌了。尘尘考了驾照,成为了我的司机。不久后,我们开始全国各地飞来飞去。很多时候,为了省时间,都是夜航的飞机。我很难在飞机上入睡,因此越来越缺觉,也越来越焦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吧,我的脾气大了起来,对尘尘的耐心也在慢慢减少。当然并没有达到在省城医院那种病态的程度,但我和尘尘都明白,这种改变不是暂时性的。
我赚来的钱都在一个存折里,存折日夜放在尘尘的小挎包里,这个小挎包她睡觉的时候也不会取下来。在偶尔空闲的时候,她总会拿出来傻傻地盯着上面的数字看。她总对我说:小鱼,我们有钱了。
钱赚得轻松,我就不那么看重它了。我大方地说:你不是要买那条项链吗?你不是喜欢那条裙子吗?
她总是抿着嘴摇头:不,我要把钱存起来。
我听到她这样说,总是很生气。仿佛她暗示着什么,仿佛下一秒我又会从云端跌落。我讨厌她这种未雨绸缪,也厌恶她那精打细算的样子。终于有一天,为了又买便宜机票,我们需要在凌晨四点转机,而两个机场之间相距几十公里。尘尘留出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可是阴差阳错,我们错过了飞机。
我已经快两天一夜没有合眼了,终于我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当然,激烈的是我,而她只是一遍遍地解释着,直到嗓子彻底哑掉。
到了目的地,我去参加活动,本以为她会在后台等我。
可是活动结束之后,我找不到她了,打电话也不接,只好回到酒店傻等。几个小时后,天都黑了,她终于回来了。穿着一身新衣服,换了新发型,脖子上的宝石坠子看上去沉甸甸的,手里还拎着好几个大购物袋。
她神采飞扬地对我说:我改了。
我看着她,她真漂亮。可是我的眼泪慢慢就蓄满了眼眶。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就在那一刹那微妙地改变了。
后来,我发火的时候,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而她对我不自觉地就小心翼翼起来。在我发脾气的时候,也并不与我正面冲突。每次发火之后,我都非常后悔。可下一次脾气上来的时候,又完全控制不住。
每次吵过架,她就会去逛街。随着存折上面数字的不断增加,她扫货的力度也加大了。我越来越感觉到我们渐行渐远了,可这种状况我却不知该怎么改变。
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年。渐渐地,我和尘尘交流得越来越少。每天的话题仅限于日程安排和衣食住行。尘尘的冷淡让我越来越不安,年关时节,我终于下定决心,给自己放个大假,带她去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