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藏晖室劄记》(二十八)
《藏晖室劄记》(再版时称《胡适留学日记》)是胡适先生在美国留学期间(1910-1917)的日记和杂记,共十七卷,中间大约两年无日记或遗失。在学校图书馆偶获这套1936年的老书,取下阅读,纸张已然发黄发脆。因为身在海外,所以读来有稍许共情。每日读之,日日累进,也不妨一闲事。
1914年6月7日 - 6月9日
在六月七日的日记里,胡适批评了我国传统家庭,其一是认为传统家庭会造成一种“依赖性”:
吾國家庭,父母視子婦為一種養老存款(Old age pension),以為子婦必須養親,此一種依賴性也。子婦視父母遺產為固有,此又一依賴性也。甚至兄弟相倚依,以為兄弟有相助之責。再甚至一族一黨,三親六戚,無不相依。
又说,我国的传统家庭实际上是一种“家族的个人主义”,这里胡适把家族看做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rational man):
吾國之家庭對於社會,儼若一敵國然,曰揚名也,曰顯親也,曰光前裕後也,皆自私自利之說也;顧其所私利者,為一家而非一己耳。
我想,要不是中国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要不是胡适留美数年,对这种家庭价值也不会有反思和批判。如果人人都把传统家庭当做默认的公理,而且用各种机制不断地去规训家族中的个体,让个体符合于这套公理,那么这套公理也并不会受到怀疑。纵使胡适先生对西方的家庭不乏批评,但他还是认同个人主义式的生活,有助于培养一种独立的人格。在他的论述中,这种独立的人格已经超出了个体的层面,上升到了社会和国家。对家族集体利益的追求,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甚至传统家族中的“依赖性”都成了亡国的暗礁。再者,胡适把道德和义务分开来看了。对于他来说,赡养父母是一种“孝”的道德,而不是非此不可的义务。
其实,传统家族的“依赖性”可能是社会公共服务不足情况下的自发行为,也可能是各种条件和资源不足情况下的“集中精力办大事”。西方世界在工业革命及其引起的社会改革尚不深入的时候,不是更多地倚靠家庭吗?另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并非完全相悖,但确实,怎么说服个体让渡权利给集体,怎么让个体将集体利益纳入考量,这些都是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胡适先生虽然在这则日记中颇訾传统家族,但他自己实际上对自己的家族感情很深。胡适对母亲的感念人尽皆知,在前面几天看到的日记中也有成例。六月八日和九日,胡适回忆了自己的家庭教育,对小时候受到的关怀很是感念,读起来让人觉得有一股流淌的温情。且,胡适在九日的“思家”篇中,有言如下:
吾對於諸兄即不能相助,此諸兄皆他日人才,吾有教育之之責,何可旁貸也!且吾母所生僅余一人(吾諸兄諸姊皆前母所出),十年倚閭之懷,何忍恝然置之?
批评是批评,实际是实际,一码归一码的事,看来胡适心里清楚得很。
胡适在六月八日“第一次访女生宿舍”篇中反省自己:
於青年女子之社會,乃幾裹足不敢入焉。...吾十年之進境,蓋全偏於智識(Intellect)一方面,而於感情(Emotions)一方面幾全行忘卻,清夜自思,幾成一冷血世故中人,其不為全用權數之奸雄者,幸也,然而危矣!
于是,胡适先生“悬崖勒马”的方法就是交游女子,往访女子。然而,他对于访了谁,访的感受如何却又通通不说,仅仅一语带过。哈哈哈,此时的胡适之还真的是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