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迷宫与故事
“不要建造高墙,不要追随必朽之城”
第一次读《弗兰德镜子》还是2015年,它的故事和讲故事的方式在一众网文里显得遗世独立。整部小说精致华美得像拜占庭风格珠宝,黄金錾刻着繁复的花叶纹,镶嵌其中的珍珠和彩色宝石令人眼前一亮。不是说它形式大于内容,而是作者用文笔和知识背景织成一张结实柔软的大网,稳稳地把故事托在里面,任由其蔓延、生长。
后来才知道作者dome专攻中世纪圣徒文学。同一堆材料,研究先用掉一批,再把难以纳入学术写作而不忍割舍的“边角料”放进小说,真实与虚构从不同的角度阐释相同的题材。当年它是一篇清水文,(因为过于清水)今年正式出版了。
也读过太多“纸书不耐”的网文,追连载时读得很爽,纸书读起来却浑然不似如初见(比如lyb)。可能因为我对网文和个志的要求低,更可能因为阅读方式不同,作者可以通过连载制造悬念,断更几天,笔力不足就被读者敲碗等粮的急切心情忽视了,但印刷品读得又快又连贯,优点缺点都更直观。
《弗兰德镜子》的魅力并没有因为形式的变化而有所折损,从网文到纸书的这些年,我的个人兴趣和知识结构也在变,重读它仍然看到满纸烟霞。
如果读者对基督教史、宗教艺术、中世纪生活、低地国家美术史有一些了解,可能读起来会收获更多愉悦。不了解也不影响,因为“没有什么比故事更重要”。
故事发生在弗兰德。
1940年的夜行列车上,一位乘客给对面的乘客讲述自己携带的画作,作为交换,后者给前者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16世纪下半叶,梅赫伦的修士扬专门找到侵略此地的西班牙军人堂,讲述了这幅画的渊源,并把一颗心托付给他。
15世纪末,梦到了这颗心的画师雨果在苏瓦涅森林画出自己的梦境。
14世纪,小修士雷米把他老师的心从弗兰德带回到科隆安葬。
4世纪,修士叙达修斯再也没收到笔友爱梅卢斯的回信。
小修士雷米的故事是其他故事的种子,在接下来的600年里,其他人用画笔、话语、文章讲述这颗心和它引发的故事。每一次讲述都增加了新的情节,讲故事的人也被故事裹挟、融入其中。整部小说以这颗“无处安放的心”为中心,形成对称结构。每一组讲述者开启下一个故事,一颗心的故事讲完,其他故事也依次走向终点。
当然,所有的故事都由作者为读者讲述。
很像大卫·米切尔的代表作《云图》。不过作者并不沉迷于把玩小说结构,这让阅读情绪始终连贯、饱满。这些故事的时间跨度长达1600年,它们环环相扣地组成一个混淆了幻象与实景的镜像世界,引着读者穿梭其中的,是它们彼此呼应共同构成的主题:人与人之间的心意相通。
讲述者与聆听者本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的甚至是对立关系,故事消融了他们心中的戒备,将他们紧紧相连,当他们觉察到彼此的灵魂竟然契合如斯,故事也快结束了。
这些故事都有悲伤的结局。那颗心被弃之如敝履,小修士雷米死后才与老师灵魂相依,雨果的画作耗尽了他的生命,扬要面临宗教审判,两位乘客的讲述被士兵蛮横地打断。
被故事连缀起来的心意相通,那么迷人,那么短暂,那么虚妄,竟不知是喜是悲。
重读之际,最令我唏嘘的是4世纪的一对笔友的故事。修士叙达修斯与爱梅卢斯以书信交流,尽管未曾谋面,但文字让他们心心相映。叙达修斯一生反对异端,导致支持异端的爱梅卢斯被驱逐,他寄出的信不再有回音:“我们之间的信究竟覆盖了罗马多少的道路。地上有那么多的道路,是否会有那么一处,让我们此生还能以肉体重逢”,让他遗憾终生的,恰恰是他坚持的信念。所幸,他不知道真相。
这个故事最初由16世纪到弗兰德进行宗教审判的西班牙修士胡安讲述给他的挚友堂,告诫他不要被故事迷惑。400多年后的1940年,一位历史学者为了继续研究这段故事,搭上穿行于弗兰德的列车,碰巧遇到另一位带着画的乘客,长夜漫漫、旅途无聊,他们开始讲故事。
这些故事常常伴随着破坏与撕裂,审判异端、驱逐教士、毁坏圣像、侵略、恶疾……文明摇摇欲坠,故事在夹缝中艰难地活了下来,比石头更长久,比肉体更坚韧,映照着文明,成为文明本身。
故事开启了反现实的空间,那里没有战争、疾病、死亡,长途跋涉的艰辛、希望落空的悔恨、未知命运的摧折都得到了平息与抚慰,未完成的作品能够完成,散落的画面得以聚齐,一颗心最终安葬于故土,云中锦书有了回响。被现实猝然打断的心意相通,在故事的空间里长出更多的枝蔓,绵长、纠缠、草木华滋。那该多好。
所以,没有什么比故事更重要。
这本小说是2019年出版的虚构作品中最令我着迷的,隔了五年重读,我与作者的共鸣之处其实在情节之外。
作者在小说附录部分提到两位因身份和理念与被独裁者赶出大学的学者:赫伊津哈、潘诺夫斯基,还有“永远逃离了巴黎,徒步穿越西班牙的国境线,来到海边,服毒自杀”的本雅明,这三个名字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些年我沉迷中世纪生活史和图像学,它们在三次元是相对冷僻的门类。在一部虚构作品里看到我仰慕的学者的名字,一瞬间感到与作者山水相逢。还有若干原型、母题、意象等自有会心之处,比较文学出身的人可能更容易发现。
至于很多读者不满的翻译腔,诚然它不适于我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恰恰是不寻常的语言风格,与这部小说的背景知识——基督教和中世纪历史、艺术相匹配,后者同样让我国读者略感陌生。小说语言的高级之处还在于越是深挚、澎湃的感情,承载它的文字越简洁、朴素、克制。写漂亮句子需要天赋,但用平实、流畅的语言表达复杂的情绪,更在天赋之外体现写作者的文字驾驭能力。作者显然有遣词造句的天赋,这在她创造意象的文字中清晰可见。那些意象轻巧地撩拨着我的想象力,把它抻长、引向远方,在远离日常经验之处构成一幅幅绚美的幻象。但她又特别懂得不在文字中炫技,或者用经过深思熟虑的语言把技巧包裹起来,像用明亮式切割加工钻石,每个刻面都经过繁复、精确的计算,才有看似浑然一体的熠熠生辉。
最近一次重读《弗兰德镜子》,同时又看了一遍《大师和玛格丽特》以及the fall,这些讲故事的故事……真是我的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