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维权经历
查看话题 >比网易更高杆,欧美国家世界500强企业如何辞退我?
我跟一家欧美500强企业battle了一年多,会介绍 我老板的手段 我的回应以及律师的相关建议,希望大家都能相信我国法律,使用法律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
先是背景,只想了解手段可以不用看
背景
我公司是一个来自传统欧美发达国家的500强公司,基本每年荣膺最佳雇主。
我目前供职过两家公司,第一家也是一家500强外企,管培生进去,所以确实第一份工作可能对我的烙印比较深。
前公司非常合规,也认可由于严苛的合规政策我们的业务增长可能不及一些使用潜规则手段的公司,我自己也很认可合规。
现公司有些我以前亲眼看到听到的事情由于没有录音录像等证据留存,所以我不过多评价,只能说下有相关证据的我老板的所作所为。
使用一些不符合公司规定甚至法律法规都手段,所以从我个人角度,工作很痛苦,而且我公司非常狼性,会更强势的推动客户,跟我本人的价值观也有冲突我不喜欢强迫人。
去年8月份的时候,我老板要求我做一件严重不合规甚至可能违法的事情,我个人非常不认同就没有做,最后我老板去做了,因为她把结果通过wx发我,所以我留存了相关证据。
第一轮battle
10月她第一次提出来希望我离开公司,我的理解是她提出就是公司辞退我,由公司支付赔偿金,因为当时谈的离职时间是12月底,所以没有就具体辞退事宜进行讨论。
到了11月份我正常休假期间我的老板多次联系我,提出让我写辞职信,我对此提出质疑。
我老板告诉我的是,公司辞退我和我自己写辞职信是一样的,自己写的话流程比较简单,是为了我好。
在我拒绝后,我的老板问,你以后还想找工作吗?
告知我公司辞退我会在档案上留下污点,以后所有公司hr会在hr系统上查到。
槽多无口。主动离职和公司辞退的区别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了,不多赘述。



后来我的老板通过wx给我发了一份手写的辞职信,我只需要签名即可,被我再次拒绝以后我老板连同更高级别老板到了我的工作城市,这个事情发生在11月,希望通过吃一顿饭来说服我。
这次我也跟大老板提出来是公司要辞退我,我不会写辞职信,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n+1倍赔偿金。大老板表示从来没听过公司有人走公司辞退,也没听过赔偿金,因为我很坚持这是我个人选择,大老板负气离开。
之后我的老板开始对我做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比如每周一早上9点半需要到离我工作地200多公里的办公室使用ppt对她汇报工作,之前没有这种要求即使汇报工作也是季度甚至半年为单位,平时可以电话或者电话会形式。我工作地没有高铁,公司允许产生住宿费,一般正常做法是周日到达。
她不允许我周日住宿,给的理由是危险?她所在城市很堵,基本我需要在8点半左右到达她所在城市,我需要5点多起床,然后打滴滴去其他城市坐高铁,晚上也需要当天返回,高铁到其他城市以后再打安全的滴滴回家。
我自己签的是弹性工作制,但是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即使弹性工作制,这种每周一早上五点多出门工作也并不合法。
中间老板就采取了各种加重我工作量的方式,每天晚上回家也需要交各种表格。
我的准备
在此期间我自己查阅了相关法律,也通过企查查软件查了我公司辞退相关的诉讼,也请教了律师。
公司辞退你又不想给赔偿金通常理由就是
1你的绩效不合格且转岗或者培训后继续不合格
2你旷工了
3你做事不合规
当时我首先担心的是公司以你不合规为理由辞退你,有些不合规的事情我自己拒绝了客户反过来老板替我答应了,但是最后执行的人是我,让我会非常被动。有些属于行业潜规则但是实际并不合规,这种我公司在前几年使用非常多,但是这几年比较少了,这点我也请教了律师
只要你不是为个人牟利你能证明是为了公司,且大家都是这么做,不能认为你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而辞退你不给赔偿金。
旷工这个我老板做的是在我因为发烧请带薪年假的时候,要求我交这次以及上次发烧的就医证明,否则算旷工,我老板已知我家人就是呼吸科医生,一般发烧我不会去医院 家人可以治疗。
我老板不是第一年当老板我也不是第一次因病请带薪年假。大家应该知道带薪年假根本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什么假条。
刑事理由辞退我公司应该没有之前听别人讲过有下套让员工因为寻衅滋事被辞退,这个应该不是常见的。
第一种理由比较常见
每年都有绩效,但是通常除了关键指标,其他很多虽然写在了绩效上,大家都不在意,实际这里有非常多的坑。而且有很多条绩效里面都会有同一个大家容易做不到的内容,不断重复,需要辞退你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每条都不合格,但是其实可能都是一个问题。
这个我也留存了相关证据,同事并没有按照相关绩效工作,汇报给老板老板也认为没问题,但是同事的绩效是没问题的。
我在我公司相关诉讼里面查到了法院不认可这种同一内容在不同要求里花式出现。
第二轮battle
到了12月,走公司流程的辞退终于来了 ,在此期间的加重工作量,各种洗脑我要学会感恩,当着一堆人各种斥责我就不多加赘述。
刚才我们已经说过是你绩效不合格以后给你培训或者转岗。
我咨询了律师转岗是需要给你安排不同的业务职能,如果你以前在北京的市场部负责北京市场,把你调去成都管理整个西南市场部并不是转岗。
这里我听我朋友讲过他们公司像辞退人会逼设计师去转职扫厕所。。。这个我没咨询律师不知道是否有问题。
我公司就是继续让我每周一跑去见老板,以及对我提出来更高的工作要求给我。
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我去汇报工作老板说一句好,并不是对我进行培训。
同时公司对我的工作要求远超公司本身规定,公司难道要以我不是个卓越的员工为理由辞退我吗?这个标准是我的老板定给我的,感谢她为了整我留了这么大把柄。
第一次暂时和解
总期3个月,在进行了2个月之后,有次当着一堆同事面我被训斥了一个多小时,第二天我的相关证据收集完成,我反击了。我给我老板打了电话,她们训斥我的理由是我没做xx,可是做xx并不合规,我问她是不是逼迫我做不合规甚至不合法的事情,我不懂能不能做,我要把相关内容一并交给公司由第三方公司审计。
我老板立马怂了让我回家休息,她要求我交的各种破表也不用交了。也没在走公司流程,还很nice的跟我谈了年后hr来跟我谈,我有要求跟hr提。
你以为这就完了,就在她安抚我期间,她已经招了一个人替代我。还假装没有这个人,这个人甚至在还没上岗的时候已经见客户,严重违反了公司要求,我质问老板她还假装不值得,直到我把名字提供给我老板,你以为和解了,其实还在背后整你。
说下招这个人对我的影响。
本身我管理的市场从公司角度就只能养活我一个管理者,突然要养活两个人就要把蛋糕做大,市场就那么大怎么做?而且划分的也很有意思,大部分市场被划给了我同事,从波士顿矩阵来看给我同事现金牛和明星市场,给我问题市场瘦狗市场。公司老板们每年都有工作汇报怎么去分配资源分配时间,给我的市场甚至在很多老板的汇报里不体现,但是给我的要求并不低,同时我的部分工作成果还给了新招同事,我变成了给新招同事打工。这里我提出来质疑,我还分析了市场怎么可能完成?我老板告诉我这是老板们的决定,让我少跟老板顶嘴。
而且这样划分导致我的薪水降低了非常多。让你拿不到钱也是赶人的一个重要举措,让你自己受不了滚蛋。
当时我有个天真的想法,就是今年3月底我合同到期,该签不定期合同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终身合同。我们公司上次续签是到期一个月以后才给我寄了新合同。
有个冷知识就是到期后不续签公司也要赔偿你n倍补偿金,我当时想的是到期后新合同还没到我就去仲裁拿补偿金。
结果公司在到期前跟我签新合同了。
中间也跟hr谈了,hr表示因为我们美国市场出了一些问题,市场费用紧缩,没有赔偿金,就是继续回去工作。
第二次battle
之后我老板就当我死了,开了新工作群也没加我,我啥资源没有自己干了几个月。到了大概4月份的时候,把我一个人叫去挨了顿骂,又当我死了,然后7 8月的时候又开始按照之前表格要求我,我也继续开始做。
直到有天她对我提出来非公司要求,开始斥责我,这个时候第一是忍无可忍,第二之前一个同行给我出了主意,认为通过举报老板公司会认为你是个麻烦的人,可能会给你赔偿金让你走。
我自己比较矛盾,到底要不要向公司举报她,证据去年8月我就有,其他人的在1月份我也都收集完成,但是举报这个事不太符合我的价值观,我犹豫了很久甚至咨询了很多网友,最后被骂了属于一时冲动我举报了她。
9月中旬的时候大概她被审计部门谈话了,有天再一次提高了对我的要求,晚上十一点也在不断给我提要求,我直接打过去问她想干嘛,结果从此她都是接我电话但是不说话了。
到了10月初,别的同事说他自己升职了,我归他管。也就是我换了新老板,见面聊了具体市场情况,我问他怎么完成我的任务,新老板跟我说他也不确定我的市场是可以完成的,如果没有我的市场他明年还有完成可能,加上我的市场他明年就完了。
之前提到了我的价值观,我确实属于那种耳根子比较软的人,我跟我新老板以前关系还不错,他又讲了他家庭情况,虽然目前的情况我也算受害者,但是我最后还是同意了我自己离职。
不过我比较特殊的情况是因为家庭原因,我本身就是要换城市上班的,所以我本身就是要离开的,但是时间肯定是我自己定。如果不是这个情况,完全不需要离职。
我不算battle的胜利者,但是我拉锯时间比较长,见识的手段还算比较多,可以跟大家分享。中间诋毁孤立这些小学生手段遇到的也比较多,去年也讲过我质疑为啥高铁给黑人提供超级待遇结果被我公司领导到处跟我同事说我做人很过激。
别怕,我们不用小学生宫斗我们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不管威逼利诱你主动辞职,加大你工作量,诋毁你斥责你,变相合法降低你薪水,让你旷工让你绩效不合格,说你不合规,你都要相信我国法律会保护你。
最后我的大老板握着我的手说很佩服我,能坚持一年多,有些公司不就欺负大家要挣钱养家,没有心力跟公司耗吗,我们普通打工仔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总结
我最后总结一下,首先大家要明确一下自己跟公司battle的目的,我就是要按照法律要赔偿金,之前很多人都要我赶紧举报我老板,举报我老板根本不是我的目的啊,她咋样我毫不关心。
其次就是大家请注意收集证据,直到现在老板们还是不知道我手里还有啥牌,所以也承诺了绝对不会在我以后背调的时候摸黑我。
大家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了解下公司的一些手段,及早作出应对。根据了解我们公司即使一审输了也会上诉拖延,让普通员工心力交瘁。
不管公司如何威逼利诱,不想主动辞职就不要辞职,相信法律可以保护我们
咨询律师的话我咨询了5个律师,都是做相关专业的,但是真的水准参差不齐,那种免费咨询的我也问了,竟然跟我说只有不签劳动合同的才可以双倍赔偿。。。
还有个我问如果劳动仲裁的时候我举证我老板逼迫我做不合法的事以及她在做不合法合规的事情,对我仲裁有利吗?该律师告诉我,别怕不会连坐你的 我???
最后靠谱的俩律师都是朋友介绍的。常用的相关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