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解释》读书摘要和笔记(20191111)
区别文化与社会体系的更有用的方法——但远不是唯一的方法,是视前者为一个有序的意义与象征体系,社会的互动依据它而发生;而视后者为社会自身互动的模式本身。一方面,有信仰、表达象征和价值框架,个人据其定义他们的世界、表达他们的感情、做出他们的判断;另一方面,有当前的互动行为进程——其持续的形式我们称为社会结构。文化是意义结构,依据它人类解释他们的经验并指导他们的行为;社会结构是行为的形式,是实际上存在的社会关系网络。文化与社会结构因而不过是同一现象的不同的抽象。在考虑社会行为时,一个是从社会行为对于行为者的意义角度来考虑,而另一个是从它对某种社会体制功能的促进角度来考虑的。(注:文化与社会体系之间的区别的本质,需要对比它们中的每一个在整合特征方面的性质时才能体现得更为清楚,这是一种“逻辑-意义”、“因果-功能”的对比。)
社会变迁中的推动力明显的只能由形式上更富于活力的功能主义理论才能得到明确的表述。功能主义理论考虑到这一事实:人需要生活在一个这样的世界中,他可以赋予这个世界某种意义,他感觉能够把握住这个世界的基本意义,但是这种需要,经常与他同时有的维持一个功能性的社会机体的需要是偏离的。——“第六章 仪式的变化与社会的变迁:一个爪哇的实例”
宗教理性化进程在各处似乎都已经是由彻底的动摇社会秩序的基础而引起的。
是由此而引起,但不是由此而确定。因为除了深刻的社会危机并不总是产生深刻的宗教创新(或者是任何创新)这一事实之外,这种创新出现时,它所沿的路线也极为不同。
韦伯看到两种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主要方式。一个是通过构建一个有意识的系统化的、正式的法律-道德规范,包括道德指令,它们是设计来由神通过先知、经文、神奇的暗示等等给予人的。另一个通过个人的直接体验,通过神秘主义、内省、审美直觉等与神的接触,经常需要各种高度有组织的精神的与智力的锻炼的帮助。(注:传统与理性之间的对比在事实上没有在理论上那么泾渭分明,而是非常模糊无法明确区分。宗教的理性化不是一个全有或全屋、不可逆转的或不可避免的过程,它是一个真实的过程,是一种充分体验的经验过程。宗教的理性化过程包含了对宗教的关心的强化、宗教教义的系统化以及与宗教相关的社会组织与制度结构。)——“第七章 现代巴厘人中的“内部转换””
社会科学还没有发展出一套真正的非价值取向的意识形态概念;这一失败主要的不是来自方法论上的不规范,而是来自理论上的浅陋;这种自身的浅陋主要表现在将意识形态当成是一个自身内部的实体——是一个有序的文化符号体系,而不是把它从其社会的及心理的情景中区分出来。(注:意识形态通过强调社会现实的某些方面、某些特定的具体问题而在认知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和提取,并有意的歪曲它所确认的社会真实。我们把它的判断和结论置于社会科学的权威发现的背景之下的时候,这种歪曲就会被放大并一目了然。)
对意识形态的社会觉得因素的研究,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利益论与张力论。对前者而言,意识形态是面具和武器;对后者而言,意识形态是症状及处方。
利益论将政治思想与政治斗争融合在一起,所依靠的是指出:思想是武器,而且将有关现实的特殊看法——集团、阶级或政党的看法——制度化的最出色的方法,是抓住政治权力并强制使用它。
张力论的出发点是一个清晰明确的思想:社会持久的不良整合。没有一种社会安排能完全成功的应付它不可避免的要面临的功能问题。所有的安排都被其不可解决的自相矛盾所难倒:自由与政治秩序、稳定与变迁、效率与人道、精确性与灵活性,等等。
它(意识形态思想)为由社会失衡造成的情感波动提供了一个“象征性的发泄口”。
社会学将意识形态视为刻意的痛苦叫喊。由于没有认识到隐喻、类比、讽刺、歧义、双关语、反论、夸张、韵律,以及所有我们称之为“风格”的因素是如何操作的——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认识到这些修辞手法在将个人态度转变为公众形式上的重要性,社会学家缺乏由此建构更加犀利的分析力的陈述的符号资源。
思想由对符号体系的建构与操作构成。符号体系构成了其他系统——物理的、有机的、社会的、心理学的,等等——的模式,其他系统的结构以此方式——而且,在顺利的情况下,在系统被期待运作的方式中——得到“理解”。思考、概念化、程式化、领会、理解,或知道你心里有什么,这些都不是在头脑中毫无来由发生的,而是符号模型的状态和过程与更广泛的现实世界状态和过程的匹配。
意识形态是对张力的反应。但是现在我们不仅包括了社会与心理的紧张也包括了文化的紧张。正是失去方向直接导致了意识形态活动,一种因缺少可用的模式,在理解自己置身其中的公民权利与责任的体系时的无能为力。……正是因为社会心理紧张的交互影响,及缺乏说明这种紧张的意义的文化资源,使得二者互相加剧,终于导致系统(政治、道德或经济)意识形态的出现。(注:意识形态努力赋予一个不能理解的社会及其形态以实际意义,所以它一方面在社会中开展有目的的活动,另一方面它一旦被广泛接受,就会反过来抓住那些接受它的人,通过控制这些人反过来影响社会。)
虽然科学与意识形态是不同的事业,但是它们并非是互不相关的。意识形态确实对社会的条件与方向做出了经验论的断言,对之进行评价是科学的任务。科学相对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是首先要理解它们,——它们是什么,如何起作用,是什么导致它们出现的;然后是批判它们,强迫它们与现实相协调。存在一个对社会问题进行科学分析的富于活力的传统,是防止意识形态极端主义的最有效的保证,因为它为政治想象与信誉提供无比可靠的实证知识来源。(注:意识形态不是稳定社会的唯一保障,还有很多其他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方式和手段一起参与维护社会价值观的稳定。但是,在对自身的观点的坚定与不妥协方面,意识形态也许是最不屈不挠的。)——“第八章 作为文化体系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