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之金莲与乳房

马未都有一次在节目中说,女人小胸比大胸好看。穿肚兜比穿西洋bra好看。
说到这里老马加重语气说道,古人就认为小胸好看。
也是,现在什么D,F杯之类的大胸,在古代一般都是奶妈。比如金瓶梅中的奶妈如意,除了“身上白”,全身肌肤和李瓶儿一样白皙绵软之外,还拥有一对大胸,是一个挺不赖的产奶机器。
书中写她还挤奶给西门庆喝,那操作和如今在厨房挤一杯橘子汁一般,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段描写,令我读后非常膈应。
尽管现在也有富豪喝人奶——以为很补嘛——但和这个女人发生完关系,就一抹嘴喝上了她的奶水,却是我这种正常人类不太能接受的。
很久之前看过一部刘晓庆演的老电影,她演慈禧,传说中慈禧也爱喝人奶进补,养颜美肤——只是野史,别信。
电影中出现的镜头竟然是,一个奶妈裸露出肥沃壮硕的胸膛,胸前那两坨球体物,状若篮球,然后刘晓庆竟然直接对着嘴喝上了,和现代人对着自来水管喝的姿势差不多。那时候的电影导演脑洞真是奇大,这种突兀的,腻味的,完全违背史实的情节,不知拍出来有何意义可言。
所以,大胸的古装女子,一直以来带给我的都是不怎么愉悦的感觉。另外有一些胸前颤颤巍巍走路一波三折躺下来竟然还违反地心引力屹立不倒的古装女子,她们一般出现在类似于3D肉蒲团这样的电影里,这个我倒知道是为了迎合现代某些观众的恶趣味,以及挑动雄性动物的欲望而准备的。其实看过古人画的春宫图的人都知道,那时候画家画的男女交合时的仕女,胸部形状大都状若土豆。
故此,我个人也认为,若是东方女子,的确是小胸比大胸更美,美的含蓄,温雅,古典,也更具魅惑性。
大胸当然也有好看的,君不见国外电影节走红毯时,那些金发碧眼虎背熊腰,身材壮实如农妇,如油画中挤奶女工的西洋女星,身穿晚礼服款款而来,几乎每人胸前都沟壑起伏,端的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倒也美不胜收。
但,这要是换了东方人的身材,东方人的五官轮廓与气质,是不是小胸更显相得益彰呢。
另外,大家也知道,美在于差异,美在于距离,美在于对比。
如今很多中国女性为了符合所谓的“潮流”,去隆一个假胸,实在是愚蠢外加受罪——当然天生大胸者那另说。在东方女性中也有一些天赋异禀者,天生胸前就峰峦叠嶂,云蒸霞蔚的,在这里只能祝福她们注意仪态,不要驼背。
而什么才是“差异”,是“距离”,是“对比”呢,那就是人家洋女人“胸怀宽广”双峰插云,我却偏偏一马平川波平如镜,这才称得上是另一种风景另一种美态,这才叫“澡堂子里的拖鞋”没配对儿,“蝎子尾巴”,我独(毒)一份儿嘛。
而放弃自己独特的美态去向他人的标准靠拢,没意义,没立场,更没品格与风骨。“美”这个东西就是靠灌输和暗示的,非常主观,可为什么要由洋人来告诉我们什么是美什么是好看的呢。五四之后中国对女性外表的审美与西洋一致,我认为不怎么可取,还是要有自己的特色。
更何况现在很多女性隆胸只是为了迎合某些直男的低级趣味,一根筋地以为“男人都喜欢大胸”——姐姐们,不是每个男人都还没断奶都想找个奶妈的,你看人老马这样的男人不就喜欢小胸吗,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持老马同样观念的男性,多的是。在古代更是接近于全体。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许多男人根本没有自己牢固的执着的审美观,他们只是人云亦云,就跟着“潮流”走。“潮流”说大的好他们就喜欢大的,“潮流”说小的美他们也说小的美,无论身处什么时代,什么环境,他们总是大多数。
至于老马说穿肚兜比穿西洋bra好看,这得看身材,身材不行穿什么都不好看,不穿更不好看。
这是因为美与性感的原则在于“藏”,而不是“露”。
比如,穿长袖就比短袖显得性感(高级感的性感),包的严严实实的,就比穿的像柳岩和干露露她们那样性感。因为在密实底下多的是遐想,是意淫。人家不知道你密不透风的行头下面的身体到底如何,这,成了一个谜,在未揭晓谜底之前,肯定是绮糜旖旎的,而“行云流水一丝不挂”,身上半条丝都没有的造型,再是绝世美女都扛不住检验,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你已一览无余,再也没有想象的空间了。

所以,在很多明清艳情小说里,在床笫之间,美女没有脱得一丝不挂的,最少最少,都还穿着睡鞋,手里还握一把扇子。
因此裹小脚的女性,无论何时何地,连在床上都穿着鞋。
盖什么都可以脱,唯独睡鞋不能脱,因是裹脚,脱了裹脚布的三寸金莲,一打开包装,肯定不如一只大猪蹄子好看,而且还有浓郁的味道。
在这里想简单说一下关于“鞋杯”,古时的文人雅士喜欢用女人穿在小脚上的鞋子作为酒杯来一饮而尽,我们看过香港电影里单立文演的西门庆,就是捧了一只红色的小鞋子,里面斟满酒,然后他“邪魅一笑”,仰头喝下。
我一开始认为是用全新的鞋子做杯,因为穿过的鞋子不仅有味道,还会有点脏不是吗。但我一个研究明清小说的朋友和我讨论过,她说绝对是穿过的鞋子,这个“喝鞋杯”,不是你天真纯洁地认为他们在搞行为艺术,表现“名士风流”,而是一种性隐喻与性行为的变体,类似舌交。想通这一点,那些“变态”们那些好这一口的主儿,肯定用的是女人穿过的鞋子——全新的有什么意思吗,现在不也常有变态者专爱偷女性穿过的内衣,他们怎么不去买套新的呢?道理一样。
所以,在中国长达一千年的缠足历史中,形成了血淋淋的缠足文化。小脚是重要的性器官,乳房反而不是,反而退了一箭之地。这就是为什么在古代的艳情小说中,描写到女性乳房的部分微乎其微,而小脚却铺天盖地。
我在很多关于金瓶梅评述的文章里都提到,那个时代,小脚对于女性的重要性,是我们现在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比如西门庆和潘金莲第一次相会,西门庆就上去捏她的小脚,潘金莲没有推辞。这个动作比放在的同等行为现代要严重的多,等于现在第一次见面,男人就上来摸女人的胸,而那个女人还没有拒绝一般。哦,不对,事实上程度应该更严重。应该是一上来就抚摸胯下那器官,这样分量的天平,两边才等同了。
解释的这么清楚,无非的想让大家更明白金瓶梅中所有关于小脚的各种描述,都是不能以我们现在的视角去看待的,它们有更深更隐秘的涵义。
金瓶梅中描写小脚的场面虽然比比皆是。我个人印象最深的,却是家人媳妇(也就是西门庆家中仆人的老婆,身份也是最低微的仆妇)宋惠莲——她原本名字也叫金莲,后面改的惠莲。这让人对比起红楼梦中的丫鬟小红,原本叫“红玉”,也是妨了主人的名字,后来改的“小红”,都说红楼梦脱胎于金瓶梅,倒确实是处处都有比对的。
而“金莲”这类名字,不是随便都可以用的。这就犹如现在的女性不能随便叫“美丽”,叫“天仙”,叫“公主”一样,古时叫“金莲”的,必须要名副其实,得本人真的有一双“瘦小尖弯香软正”的小脚才行。而宋惠莲虽然身份和小红一样,都是下人,但她有当时女人最大的资本,一双比潘金莲还小的,不到三寸的“金莲”,在今天都可以进吉尼斯纪录了。
宋惠莲有这么好的本钱,又受到了西门庆的宠爱,嘚瑟的不行,跑去问潘金莲去要了一双她的鞋子,自己套着穿。
何谓“套着穿”,就是自己穿好鞋之后,再穿一双潘金莲的鞋,等于俄罗斯套娃,显得自己特别脚小。当然,她也有这样的实力,真的是不掺一滴水的实力。然后,她跟着潘金莲吴月娘孟玉楼们,元宵节一起出去“浪”,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比潘金莲脚更小,更性感。搞得本来就非常厌恶她的潘金莲,真正下了必定要置她于死地的决心。
有人会问,只不过别人比你的脚更小一点,哪怕是现在的AV女优,遇到一个罩杯比她更大的女优,她也不见得起杀心啊。可我们不能以今视古。潘金莲在西门庆家,是一个穷光蛋,一个彻底的无产阶级,可她还想要过好日子,想要把别的女人全部压倒,她凭什么?她的资本又是什么呢?
算一算,她只有一双小脚,一个身体,以及做爱勇敢,主动,不怕苦不怕累,另外还有一副毒如蛇蝎的心肠。
而她在男人那里讨便宜的有利资本,无非是身体和小脚了。现在有一个女人完全可以在这方面代替她——这倒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拯救了她。假如身处现代一夫一妻制的话,说不定宋惠莲就小四小五上位,一脚踢走潘金莲这个毒小三,网民还个个拍手称快呢。

当代作家冯骥才曾经写过一篇挺有趣的小说《三寸金莲》,我们先来看看他写的《序》: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提起笔来,为中国妇女的缠足史画一个终结的句号。因为那蹒跚地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小脚即刻就要消失了。但是别以为这个句号会画得轻松,一挥而就;就像看过一本大书那样,随手一合便是。这个句号划起来分外的凝重沉缓,艰难吃力。低头一看,原来它不是通常的墨色,而是黏稠而殷红的血!
然而,天下人对一件事情的感受可谓千差万别。前几年我在科罗拉多见到一位读过我那英译本小说《三寸金莲》的美国女子,她对我说这书写得诡谲狡黠,荒唐有趣,还对我挤挤一只眼睛,表示很欣赏这种奇趣。一个作家碰到了一位误解了你、却偏偏因此对你表示好感的读者,只能笑笑而已。何况我无论如何也难以对一个美国人讲清楚小脚里边深邃的文化内容。美国人的文化太明白、甚至太直白了,而中国人的文化有时像迷宫。我写这本书纯粹是给中国人看的。可是谁又能担保将来的中国人不把三寸金莲当做"天方夜谭"?现在的年轻一代不是已经认为"文革"都是不可思议的吗?为此,我才说:不能叫有罪的历史轻易地走掉!
冯骥才说的不错,我或许都可以以此作为文章的结尾了。但是,《三寸金莲》的语言实在是有特色,有意思,忍不住再贴一段小说开头上来,以飨读者。注意,要是用天津话念,那就更有味儿了:
人说,小脚里头,藏着一部中国历史,这话玄了!三寸大小脚丫子,比烟卷长点有限,成年论辈子,给裹脚布裹得不透气,除去那股子味儿,里头还能有嘛?
历史一段一段。一朝兴,一朝亡。亡中兴,兴中亡。兴兴亡亡,扰得小百姓不得安生,碍吃碍喝,碍穿碍戴,可就碍不着小脚的事儿。打李后主到宣统爷,女人裹脚兴了一千年,中间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小脚不一直裹?历史干它嘛了?上起太后妃子,下至渔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武的梁红玉,谁不裹?猴不裹,我信。 大清入关时,下一道令,旗人不准裹脚,还要汉人放足。那阵子大清正凶,可凶也凶不过小脚。再说凶不凶,不看一时。到头来,汉人照裹不误,旗人女子反倒瞒爹瞒妈,拿布悄悄打起"瓜条儿"来。这一说,小脚里别有魔法吧! 魔不魔,且不说。要论这东西的规矩、能耐、讲究、修行、花招、手段、绝招、隐秘,少说也得三两天。这也是整整一套学问。我可不想蒙哪位,这些东西,后边书里全有。您要是没研究过它,还千万别乱插嘴;您说小脚它裹得苦,它裹得也挺美呢!您骂小脚它丑,嘿,它还骂您丑哪!要不大清一亡,何止有哭有笑要死要活,缠了放放了缠,再缠再放再放再缠。那时候人,真拿脚丫子比脑袋当事儿。您还别以为,如今小脚绝了,万事大吉。不裹脚,还能裹手、裹眼、裹耳朵、裹脑袋、裹舌头,照样有哭有笑要死要活,缠缠放放放放缠缠,放放缠缠缠缠放放。这话要再说下去,可就扯远了。
如果大家对这小说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搜索,有全文。

最后想说的是,为什么古人对小脚会有如此“执念”,以至于裹了一千年,它美吗?因为审美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直在变化的,我们无法判定——至少我个人无法判定,在当时的情境里,小脚究竟是美是丑。但裹脚时的血淋淋,惨不忍睹,那是肯定的,对女性身体的伤害也是肯定的。
那么,裹小脚的好处在哪里?真的只是为了禁锢女性那么简单单一?给女性带上手铐脚镣不是更简单成本不更低?
我读过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书,他说,小脚的裹法——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网上查小脚裹好之后是什么样子,太过丑陋血腥的东西,我一般是不愿意做贴图的——那种裹法,使得女性能剩下的脚趾头都是不多几个,整只脚会折下去一半,这操作有一点类似脚尖一直绷直,它的好处是什么?
这就要和小脚为什么在古代是性器官联系起来了。高罗佩说,裹完小脚的女性阴道更为紧致,能给男人带来更多的性愉悦与快感。也就是说,女性在当时,不过是男人所圈养的性玩物罢了。
古代不裹脚的女子当然也有,都是一些干粗活的,要下地劳作的农夫仆妇之类,她们不是玩物,她们是干活用的“工具”之一,类似被剥削的牛马驴子。
民国鼎鼎有名的大学者辜鸿铭曾经说过,外国人说我们裹小脚野蛮,那西洋女人束腰就不野蛮不伤害身体了?辜鸿铭说的束腰,我们在电影《乱世佳人》中应该看过,用各种残酷的方法,把成年女性的腰肢束到无法想象的纤细,女性受的罪应该不比裹脚小。
而现在,此时此刻的女性们,尽管不用再次被戕害身体裹脚——突然想起某地女德班又提倡“缠足”的反智新闻——被束腰,但是,各种为了迎合男权社会,让自己变美,变年轻的那些数之不尽的美容,整容术,它们的危害比裹脚又小多少呢?我们在新闻中了解到不少“爱美女性”死在了整容医院的手术台上,但,倒是没有一个古代女子,裹着裹着脚就挂了的……
记得恩格斯说过一句很牛逼的话,他说妇女解放是衡量人类普遍解放的一个标准。我想只有等到哪一天,女性不再被视为玩物和自视为玩物,被视为生育工具以及自视为生育工具,那么,这个世界大概才会达到恩格斯所说的“解放”,才会变得更美好。否则,一切都只是换汤不换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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