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不负——疤痕

经常洗碗的人才容易把碗摔坏。
钟爱的东西除了给人带来快乐外,有时也会让人受伤害。
运动场上的我是快乐的,每一次触球都会给我快感。有时只是想一想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我至今无法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是单纯的精力太旺盛需要找出口发泄?还是鬼迷心窍?总之,直到工作了多年,每当我想起操场的时候,都禁不住会产生冲动。尽管,它曾多次让我受到伤害。
我记忆里第一次比较严重的受伤大概是在大学第一学期一个深秋的晚上(之前也有伤痕累累的时候,包括少年时代那次火药枪走火把脸弄得血迹斑斑,但都似乎谈不上真正受伤。)。回家吃过晚饭的我惦记着第二天的早锻炼,丢下碗就急着回学校。
归心似箭,刚走完停尸房那条只有一盏发黄色着微光的白炽灯的小道,我就开始奔跑起来,越跑越快。
我喜欢跑步,此时已经把这段返校的路当成了操场上的跑道,兴奋不已。
黑色的天空下几乎看不见其他人,只有路旁建筑物里隐隐约约的光亮。
这是一条走了十多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如果要说闭着眼睛都能到达目的地,也都是不过分的。
因为熟悉,我这个本来就有些粗心的人完全失去了警惕。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看到了百十米外医院的后门,我的心情更加激动起来。突然一瞬间,我感觉像是飞起来了一样。“不好,踩空了!”我顿时知道了要发生什么。
没等我想明白后果,我已是重重地从五六十公分的台阶上摔到了一米以外的水泥地上。
平时大都是白天在道路中间的平路行走,没注意职工食堂这栋老楼边缘的末端接着一个岔路口的地方比中间的路面高出这么多。
由于奔跑的速度过快,摔下去的我在前冲力量的作用下身体在地面向前滑了十来公分。水泥地面上的碎石磨破了运动裤,磨破了膝盖上的皮肤及皮下组织,鲜血顿时从两个膝盖的破洞涌了出来,剧烈的疼痛钻进了心脏。手掌也磨破了皮,只是手掌的疼痛相较于膝盖已经无关紧要了。
看着破了两个洞的裤子,我十分懊恼,后悔我的粗心让我可能第二天无法晨跑了。当时的我只是可惜了我的新裤子,担心可能耽误晨跑。尽管痛的咬牙切齿,但竟然没关心自己的伤。
考虑了半天,因为学校没有合适的裤子,我还是一瘸一拐回了家。
当母亲拿来酒精碘酒棉花纱布,让我脱下裤子的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被血染红的,裹着灰色水泥沙子的膝盖。
酒精在膝盖上冲洗,变本加厉的疼痛让我很想哭,不过还是忍住了。右脚还好,仅仅是磨破了皮,左脚就没这么幸运了,一个明显的肉坑,白色的膝盖骨再酒精下露了出来。
“要不要去急诊室处理下?!”母亲说,像是问我,又像是在问她自己。
“没事的,包起来就可以了。急诊室也没办法,又不能缝针。”我忍着剧痛说。白色的膝盖骨确实让我瞠目结舌,有些担心,但我还是觉得以我的身体,很快就会恢复,且因为处理及时,母亲的消毒也很彻底,感染的可能性不大。
“一辈子都粗心大意,要我们担心到什么时候!”母亲责怪道。
“没注意那里是个坎。”我解释说,心里却是还惦记着学校,惦记着第二天的晨跑。我有些懊恼,今天是只能睡在家里了,明早看看情况,再决定去不去跑步。
第二天的疼痛比受伤时还厉害,我放弃了晨跑的念头,而是上课前直接到了教室。
这次奔跑让我的左膝盖留下了永久的伤痕,这是我身上后天为数不多的永久疤痕中比较大的一个。另外几个明显的疤痕,一个是婴儿时期手上留下的,还有一个是多年后我女友在我脸上帮我挤一个暗疮弄成的。
每一个都记忆犹新,特别是这个我亲自主动造成的。
当然,这不是运动中(我一直把那天跑步回学校当成了运动)唯一受过的伤,也不是受过的最大的伤。一年以后我又接二连三地为我钟爱的东西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尽管身体表面没留下疤痕。
早安,十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