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哥的歌
有一天,我正在写东西,凯哥突然给我通电话,问我在哪。
“喂?小宇你在哪呢?”
“我在宿舍啊。怎么了凯哥?”
“我在国际学院实验楼这里,你过来吧,我请你俩吃饭。”
“和谁?可乐姐吗?”
“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反正你快过来吧。”
“这样不好吧?”
“有啥不好的?”
“你和可乐姐……我过去岂不是当个灯?”
“灯个球!我俩纯属朋友好吧!总之你快过来。”
“好吧,待会儿见。”
赶紧扶正身姿,站起来就朝外出。
很早之前凯哥就说要请我和可乐姐吃饭,那时他要去安徽演出,在我书摊上高歌一曲之后掷下豪言:“我的第一张专辑要出了,等我从安徽回来,我请你俩吃饭,然后一人送你一张专辑。”话我记不全了,因为类似于“有空我请你吃饭”这类话是最难博得信任的。“有空”好像永远都没空,吃饭好像也只在遥远的将来。我只记得那天凯哥的琴声很闹,高高的音量压着他低沉的声音,有些多余,倒不如听纯曲儿。
“冷不冷?”
我捏了捏可乐姐溜薄的衣服,问。
可乐姐双手抱着身子,却依旧用很坚强的声音说:“有点儿。”
原来可乐姐那么低。虽然见过她很多次,但每次我都是蹲着或坐着,时刻仰视着她,显高。这次站着和可乐姐交流,好像发现了另一个她。她挽着裤管,在风中抱着胳膊,脸骨轮廓分明,时不时拂着被风扰得乱糟糟的头发,第一次发现这位武大的准研究生原来那么瘦弱,那么小,竟有一股东方美人特有的阴柔美。
凯哥,还是一如既往的胖,胡子拉碴,揣着兜,时不时怼可乐姐一两句粗口,一脸玩世不恭。是不是玩摇滚的都这德行?
“咱们去哪吃啊?要不鸡公煲?”凯哥自作主张说。
“可以。”我和可乐姐异口同声回答。
其实重点不在吃啥,而在吃。还是蛮期待和凯哥与可乐姐一起吃饭的,一个是学医的音乐人,一个是民办院校走出的武大研究生,和他们在一起五分钟都比与宿舍那帮混小子打一天英雄联盟强。
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把东方四月描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可人的时候,不过好像只适用于中午,那稍暖不燥的时光最值得消磨,即便把大把时间浪费在太阳下,也不会生出半丝罪恶。但下午呢,谓之“阴风怒号”也不为过。四月的小姑娘发了脾气,龇着牙,咧着嘴,像是要打人。即便不真动手,看着她凶神恶煞的样子也把人吓得浑身直发抖。中午正暖,谁知道下午天就变了脸,来了个冷回旋。在宿舍并没多少冷感觉,出了门,余热尚存;走了许久,把余热散去,才真切感受到措手不及,早知道就穿上那件绿色的外套出门了,哪管它丑不丑?脏不脏?
说是天变了脸,其实也不准确,这口冷锅应该温度背。变天是要下雨的,而这只是变了温度。要知道,春风虽然和煦,但雁过还拔毛,风怎么可能白吹?当然要带走些什么,那就带走热量吧,就像割韭菜一样,太阳一茬一茬地照,风一茬一茬地吹,到了晚上,哪还存着什么热?
他俩把我夹在中间,凯哥在我右边打电话,我和可乐姐聊天:“我看你的朋友圈,你前几天和新对象出去玩了?”
“那不是对象,那是我的一个学长。”可乐姐解释道。
“是上次跟你一起去我书摊那个吗?”
“不是,那个是我弟弟。”
“哎,话说你上次买我的书看完了吗?”
“哪有空,最近忙都忙死了。我每天工作到凌晨!”
“嗯,我最近也够忙的,都在考虑要不要把继续卖书。”
“啊?为啥啊?”可乐姐一脸惊讶地问。
“还不是凯哥!”我看向凯哥,娇嗔。
“跟我有什么关系啊?”凯哥反问。
我对可乐姐说:“当时凯哥跟我说:‘小宇,赶紧写小说吧,你需要多练习,很多很多的练习。’这句话让我感触良多,就想放弃卖书,把卖书的时间用来写作。”
其实我清楚,即便不卖书,我依旧不能正确地利用这点时间。就比如最近这几天,我总是给自己找各种理由不出摊,却趁闲和朋友跑到网吧打排位。
“哎呀,我其实很想写,但是很懒。怎么办?”我自怨自艾。
“那你还是没有创作欲望。”可乐姐怼我。
我和凯哥大眼瞪小眼,等待着可乐姐的下文。
“我看了一本书,作者在开篇就写到:没有创作欲望的人是写不出旷世之作的。你不想写还是因为你没有欲望。就比如我,一直想写话剧,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动笔,原因还是我没有欲望,并没有到那种我不把心中的想法写出来就要死的地步,所以迄今为止我的所有想法还依旧是想法。”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
“不,还是要逼着自己写的,等有灵感才去写,我估计早就饿死的。”
接话的是凯哥。
“那你写歌是每天都有小目标?还是灵感来了才写?”我问道。
凯哥嗤笑,“天天哪有那么多灵感?不逼着自己写我拿什么出专辑啊?”
说得也好像也很有道理。
可乐姐叹了口气说:“照这样说,我也得赶紧去写我的话剧了!”
“玩音乐的,写书的,写话剧的,相比还是玩音乐的最赚钱,最不赚钱的就是写话剧的。”凯哥说完又爽朗地笑。
可乐姐接上话茬说:“其实写话剧也不多难赚钱,有那种阔老板,根本不懂话剧,但是又爱装,总要请朋友去看话剧,于是便包场,就为了让自己感觉起来很有文化。”
我问:“哈哈哈,那你是要被别人包养吗?”
可乐姐回答:“也算是吧,毕竟人家要包剧场,而我是剧场的一部分。哈哈哈。”
一路上欢声笑语,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小馆子,馆子就在学校西门,而我竟然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鸡公煲馆子。
我本想和凯哥坐,但凯哥把他身边的位子让给了他的吉他,他说那是他女人。
随便点了一锅菜,叫了三碗米饭和两瓶菠萝啤。凯哥前几天才从医院出来,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戒烟!戒酒!戒辣!他不敢喝酒。
不对,前几天在我书摊旁分明还在一边吃鸭脖一边喝啤酒,鸭脖我尝了一个,被辣出汗。
可乐姐和凯哥就是在当时认识的。
可乐姐来我书摊照顾我生意,凯哥就在书摊背后跟搭档谈创作,他喊我过去喝酒,我便折回来把他们介绍给可乐姐。可乐姐爽利地说:“走啊,去认识一下。”
先介绍可乐姐:“这位是何可乐,武大的研究生啊!”
“那么牛!”凯哥把一截儿鸭脖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没有没有。”可乐姐谦虚地说。
再介绍凯哥:“这位是凯哥,医学院的音乐人,作品《长篇小说》网易云第九。”
“好了好了,你别舔我了。”凯哥赶紧摆摆手,说。
于是她俩就这样认识了,交流方式就是一见面就开怼,互骂傻叉,就如同熟稔的老友。就像我爷爷,每次带我去赶集,到了集市口,都要喊以修车为生的三姥爷一句“没脸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挑衅;三姥爷则会笑骂爷爷“鬼不缠”。
可乐姐还抽凯哥的搭档的一根娇子。
米饭来了,三碗。
我以为有女生在,凯哥的吃相会好看一点。谁料想非常随意,一边拿纸巾擤鼻涕,一边连吃带说带比划。
“之前在我书摊上,你们在聊《国土安全》吗?”我吃了一筷子米饭,问他们俩。
“什么《国土安全》?”凯哥侧着头问。
“国土很安全啊!”可乐姐说。
“哎呀,你们不是在谈论Queen吗?《国土安全》里就有一个人叫‘奎因’。”我回答。
“哦,我们在谈论音乐。”凯哥说。
“那你说的是什么?”可乐姐问我。
“我说的是一部美剧啊。”我回答,接着又问:“《绿皮书》看了吗?”
“看了啊。”可乐姐回答。
我仿佛遇到了知己,急忙说:“我看了两遍,感觉非常不错。那你从你专业的角度给我分析一下。”
可乐姐一脸作难。
“这有什么好分析的,无非就是一部非常NICE的公路片。”
“什么?”凯哥问。
“公路片!不知道?”可乐姐说。
“我怎么不知道,我只是刚才没听清你们说的啥。”凯哥说,“我非常喜欢看电影,尤其是悬疑片,豆瓣上六分以上的悬疑片我差不多都看完了。”
“我还是喜欢看国产剧。”可乐姐说。
“说起来我都好久没看电视剧了,电影我最近也看不多,只看了一部《绿皮书》。”我接茬说,“总是在看书,莫泊桑、车尔尼雪夫斯基,还有司各特……”
“哎呀,我最讨厌看俄国人的书了,光名字就这么长!”一提到俄国作家,凯哥便一脸不耐烦,还用手比划了一个十分夸张的距离。
“确实,这个什么什么‘叶夫维奇’,那个什么什么‘科夫斯基’,要么就是什么什么‘卡列妮娜’……冗长的名字,一看就没了读下去的兴趣。”可乐姐说。
我岔开话题,问可乐姐:“哎,姐,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莫泊桑的吗?还是因为凯哥。”
“嗯?”凯哥抬起头,一脸问号。
“我第一次和凯哥相遇,他一边打电话,一边问我有没有莫泊桑的书,我说‘我都没有听说过莫泊桑’,他就嘲讽我:‘不会吧,你连莫泊桑都不知道?他的《漂亮朋友》,没读过吗?’我好像受到了一百万点暴击,便找来了一本《漂亮朋友》来读,是李青崖译的,被译作《俊友》。”
“嗯?《漂亮朋友》?我有说过这本书吗?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本书。”凯哥茫然道。他脸上的表情令我自己都在质疑是不是我记错了。
“哈哈哈,肯定是在背书名。”可乐姐嘲讽凯哥。
“还是电影好看,书还需要一点一点去记,去分析,它是一个主观的过程;不过看电影就不一样了,脑子非常松闲,而且节奏很快。”凯哥说。
我也有同感,就如同看《哈利·波特》,又大又厚,半天还看不了几页,但是电影我一上午就看完了。
“可是我依旧喜欢看书,因为不同于电影给人的视觉冲击,书给人的是心灵冲击,一切场景都需要人在脑中酝酿,不同的人,不同的思维方式,想象出来地画面也是不一样的。而电影呢,把一切场景都设定好,同时也固化了思维,把想象力框死在特定的镜头下,虽然能带来不同的寓意和感受,但是仍少了一丝想象的快感。”我说。
“而且电影和书在情节方面有很多出入。”可乐姐补充道,“我之前看过一本书,叫……”可乐姐稍有迟钝。“我忘记了它叫什么名字了,就是一个法国的女作家。”
“拍成电影的吗?”凯哥问。
“对,就是那个什么‘斯拉’?”可乐姐依旧在回想。
“玛格丽特·都拉斯?”凯哥确认道。
“哦!对对对!”可乐姐的记忆也随之被唤醒,“她写的《情圣》,我看书和电影是不一样的。”
“什么《情圣》!分明是《情人》好吗。”凯哥纠正道。
“哦哦哦,是是是,《情人》,这书从不同视角揭示了法国现代社会中对性爱的感悟和反思,折射出西方世界感情生活的不同侧面。非常棒的意识流小说! ”
“让·雅克还有一个电视剧,也叫《情人》,你不会搞错了吧?”凯哥又问。
“那Beyond还有一首歌叫《情人》呢。”可乐姐赌气说。
“说到读书,最近在读什么?”凯哥问。
我回答:“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
话音刚落,只见凯哥从他的琴包里拿出一本大江健三郎的《性的人》。
原来他并没有听我说话,凯哥之所以问最近在读什么书,只是为了引出最近自己在看的书。
你不在意我,我也不理你。于是便和可乐姐交谈起来。
“我真得好懒,其实我脑袋里有很多想法,但是都写不出来。我就很希望有能有一种特异功能,或者能有一种比较发达的科技,能够连接我的脑子,让我不用动手,就能让我脑中所想跃然纸上。”
“异想天开。”可乐姐回了我这四个字。
“真得,我的想法都很Nice,就比如之前那个电影,《头号玩家》,我看完之后就发现这是我小时候的想法!皮尔斯格伯剽窃了我的想法和创意!”
“皮尔撕胳膊?胳膊被撕掉了?”凯哥在旁边插科打诨。
“是皮尔斯伯格!而且这哪算剽窃,你脑子里纵有百般想法、万千词句,只要你不写出来,都是别人的。”
很有道理,那就在心中偷偷地立个Flag?
说着说着凯哥又掏出了一个本子,递给我和可乐姐看,说是他的新歌。光从名字上面,都能感觉到,大部分属于意识流。不过比瞎凑词好多了,除非凑出Eason的水平。单单一句“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便能看出水平。
我们刚吃完,准备抹嘴要走,NB哥来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看到他的T-Shirt上面印着NB两个字母。
坐着说会儿话就一同回学校了,无处可去,凯哥带我们去了东配楼二楼。那里有几张圆桌,还有凳子。
凯哥坐着玩了会儿手机,突然兴起说要把他的新歌再练练。便掏出吉他,弹了起来。没多久,NB哥的兴致也被带了起来,俩人便都揣着琴弹了起来。
我不是一个音乐人,并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去欣赏他们的音乐,只觉得很好听,到歌厅绝对是麦霸。而且琴弹得要比我舍友溜多了。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音乐人,对什么都好奇的我直勾勾地看着他们,连可乐姐什么时候走的我都没发觉。我虽不懂音乐,但靠耳朵也能听出他二人的风格迥异。凯哥狂放不羁爱自由,NB哥柔和唯美自然风。他们两个的合奏让我浮想联翩,当山火肆虐,喷射出的炙热岩浆顺着峡谷沟壑流进森林;峡谷森林里,堆积着的是历经千万年仍旧长存的远古黑冰。一火,一冰,在碰撞的一瞬间,或被蒸发成无形蒸汽,或被冲刷成黑色灰烬。总之水火不相容,相遇时总伴随着“滋滋”爆裂声,那是闪电驰骋,那是雪花飘下;那是温柔与暴力的连接,那是嘶哑与柔美的碰撞,那是奔野狂放的西部牛仔和小家碧玉的黄花闺女的合唱;那既是笔墨纸砚的和谐,也有鱼龙混杂的摩擦。
光被驱离身边,我们被夜色相拥,只有头上的昏灯,还被风吹成了钟摆,左右晃动,摇摇欲坠。暗色的灯光,配上阴影中的乐符,就像啤酒炸鸡,豆浆油条一样格外契合,格外有情调。不管是光谱上哪一种颜色,总能在凯哥和NB哥合奏的音符库里找到对应,它们都缠绕在音乐人的弦上,手上,心上。
玻璃在反光,我可以透过玻璃清晰的看到二楼有个小伙子,露个头,也在听凯哥他们唱歌。
突然风起,门锁被吹得沙沙作响。此情此景在,就像那风是音乐舞起来的。锁得住门,锁不住风;锁得住风,锁不住冷;锁得住冷,锁不住我。
不知可乐姐什么时候回来的,还带回了心念许久的啤酒。
凯哥的脚有节奏地抖动着,我不知道那里灌得是血液还是音响。
平日离不开的手机也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了,碰也想不起来碰一下,一直揣在兜里,人完完全全沉浸在音乐中。
凯哥突然收手,说:“咱们能不能唱个嗨一点的,你看这歌,都那么伤感。”
NB哥说:“是歌词伤感好吧。换下歌词就不伤了。你看我。”
于是他把刚才那首歌的歌词全改成了“凯哥傻B”,顺着调子吟唱出来,果然欢快了许多。
回去吧,借着酒劲,顶着风,冻得哆哆嗦嗦。
谢谢今天,谢谢凯哥的曲子,可乐姐的酒,还有NB哥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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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ipped 赞了这篇日记 2019-10-24 1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