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
这是非常难读的一本书,有的地方逻辑很复杂,甚至还讲了一大段博弈论。我每天午睡前都拿起读15分钟,从初夏开始、到秋天才读完。

这也是一本神书,上来的主题就让人大跌眼镜 —— 原来我们人类并不是“生而自由”的,人类和其它动物、植物一样,都只是“基因的载体”。我们的生存发展,只是为了让体内的基因得到遗传和演化的机会。每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基因却能够一代代地传播下去,继续去控制下一代人类和其它生物。
从根本上说,基因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
这也能够解释亲戚之间为何天生就会互助。如果人这个“个体”是自私的,那他对待亲戚和外人就都应该是同样“吝啬”的。但在亲戚间的互助明显更容易发生,这是因为亲戚间有相同的基因片段,“基因”会“影响”互助的习惯更偏向有助于基因保存的方向。
当然,这里的“影响”不是直接的影响。而是经过无数代的演化,有互相协作习惯的族群得到了更高的生存概率从而他们的基因得到了更好的传播。
书中举了一窝小鸟的例子,每只幼鸟都会大喊大叫让父母给自己喂食,但基因“教”它们会适可而止。因为它们同一个窝里的兄弟姐妹也有和自己50%相同的基因,如果自己明明吃饱还要争夺食物,把所有生存机会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万一这只吃的最饱的幼鸟得了疾病死亡了呢?这对该基因的全局利益不是最优解。
在对蜂群的研究中,这个结论会更加明显。
书中例举了这样一些有趣又残酷的现实:
* 使老年个体致癌的基因可以遗传给无数后代,因为那些使青年致癌的基因不会遗传给很多后代,而使幼儿致癌的基因就不会遗传给任何后代。
* 一个普通的基因在世代更迭的漫长旅程中,大约花一半时间在雄性个体中,一半在雌性个体中。某个基因影响胡须的长度,但这个基因在雌性个体上也会存在,只不过可能影响另外一个生理特征(或者完全是隐性基因) ——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外孙会遗传外公的部分男性特征。
* 在“好人终有好报”这章中,作者大讲博弈论,在多轮“囚徒困境“的场景中,最终结论是,在有“傻瓜”、“骗子”、“针锋相对者”(上轮你善意这轮我也善意,上轮你欺骗这轮我也欺骗)的群体中,多轮循环后,“针锋相对“是最成功的策略。当然这中间还有很多更小的分类,例如第一次是出“善意”还是“欺骗”?
* 本书还讲到很多高深的,例如“觅母”这样的概念,我只做个开场,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找来读读。
读完此书,我发现从意译上来说,这本书叫做《基因的自私》更合适。“自私”的基因容易让读者误解这本书要解释“人类为什么自私?”
实际上人类通过协作得到生存和发展,是最不“自私”的物种;而这协作的背后,正是伟大的“基因”的力量。
再往深里说,基因这个力量毕竟是深深埋藏在人类意识之下的。近现代人类科技水平、认知水平不断升级,今天理查德·道金斯 能写出这本书就是个证明。我在想,是否会因此让人类的行为突破基因的束缚呢?这种突破是会带来文明的飞跃?还是文明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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