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
耻,到底什么是耻呢?卢里与他的学生梅拉妮发生性关系而被审查、诘问、辞退,像个罪犯一样被围攻,要求交待吗?是他被辞退后跑到女儿露茜的农场去避难,之后两人遭到黑人的袭击,露茜被那三个人轮奸却保持沉默?还是他终于不再持着那公狗见了母狗所要产生的本能反应的理论,而跪在了梅拉妮的母亲和妹妹面前?我认为是人类不自由的生存状态。
人像狗一样活着。
记得《大话西游》里有句台词,“那个人样子好怪。”“唔,我也看到了,他好像一条狗啊!”最终卢里的贪、嗔、痴也带上了戒、定、慧的金箍咒吗?个性、自我难道产生的只是三毒吗?无我、听任一切才是智慧才是人的活着的规范吗?
人生来就在规则中,难道规则就成了真理吗?
情欲和道德的冲突,他该拿他孤苦无告的情欲怎么办呢?
他的情欲篡越了正常的界线,“这有违自然”。那场审判是对他生活方式的审判。
作者库切的小说充满悖论,不是他不下定论,是他下不了,就像我以前写的那篇小说《绿色的毛线裤袜》,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人生是没个定论的。我们不能像神明一样高高在站在世人之上,挥着指挥棒,叫人这样活,叫人那样活。
何况,有时候环境才是那个神明。
他的女儿露茜为了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选择了对暴行的沉默,她认同了这里的规则,逐渐同化了。而卢里对此很不满,他要报警,他要那些坏蛋受到惩罚,他不懂得文明世界里那一套在这里是行不通的。
卢里要露茜离开这里,回到文明世界去,露茜有自己的打算,她要留下来,并且嫁给之前给她干活的那个黑人佩特鲁斯做第三个老婆,带上她的土地,那样她就会受到他的保护。她并没有对卢里之前对她被强奸要做好必要的防护的叮嘱当一回事,怀上了强奸犯的孩子,并准备生下来给佩特鲁斯收养,而佩特鲁斯似乎对这一暴行不无嫌疑。卢里对露茜的行为莫名其妙,怒其不争。
人与人之间都有一条界线存在着,而卢里总是越界,他对露茜也越界了,他要露茜说出她被强暴的事实真相,露茜明确地告诉:“这与你没关系……”卢里再次被悬置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他看起来是那么不合时宜。
两个人无法沟通,他硬闯进露茜的生活,这是她所不愿意的,她对他心门紧闭,他感觉出来了,他一个人搬到镇上去,租了个小房间,有时候弹奏班卓琴。窗外好奇的孩子们扒着窗户看,“这个疯老头又在弹奏班卓琴了。”房东说这里不能生火做饭,他买了速食通心粉、肉片之类的,与在都市大房子里那种高贵的生活相去甚远。落魄却要故作平静,狼狈不堪,却又无可奈何。梦想是顽强的吗?生命力是顽强的吗?有什么用?卢里也还怀着自己的梦想,仍旧写关于拜伦的歌剧。但是永远都写不成,他跟前妻说“不过是弄着玩玩”,其实还怀着希望“要是能以一部小小的超凡脱俗的室内歌剧作者的身份,得意洋洋地重返社会,那该多好。”尽管他自己也知道这是奢望。他永远写不成,他没有拜伦的激情。拜伦永远年轻,是个诗人,而他是个的中年人,他的内心有着知识分子的疲软和端着的架子。拜伦在任何地方都能发现诗意,但是卢里对这种放逐的生活感觉不到丝毫诗意。
他还是去诊所帮忙,那条狗也被装上运往火葬场的车。他没有留下它——那是文明中的人性的软弱或者说慈悲,最后一丝文明的影子似乎被割断了。他要永远从这里活下去了。
“高贵”的知识分子低下了“高贵”的头,他不再坚持自己的立场,在这片依靠自然法则生存的土地上,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曾经坚持肉欲是人性中自然的部分,他不放弃,不低头,不肯向学校里那些领导们认错,可是,当他真来到原生态的没有法律约束的地方,他对自然的人性又是多么怒不可遏?!(很讽刺是,他诱奸女学生时觉得那么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可是当几个黑人轮奸他的女儿时他就怒不可遏了。)很多人看到这里也许都会产生一种宿命感:在他的女儿被强暴后他去向梅拉妮的家人当面忏悔。他认识到他的“我行我素”给他人带来了伤害。
到底?善恶的界线在哪里,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又怎么会有清晰的界线,人是无法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也无法自由坚持自己的立场。(自由应该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前提,否则就沦为恶的,我在新小说《遁》中这样写的,但是界线仍旧难以把握)
卢里是教授,是讲授文学的学者,他在农场上干起了遛狗的活儿,后来到兽医诊所帮忙,处理那些人们不要了的送来的病狗,人道毁灭。这里没有温柔漂亮的少妇,也没有花苞般引起男人浓烈的情欲的女学生,他都跟那个第一次见面看着恶心的胖贝芙做爱了。
库切没有呼喊,没有批判,没有揭露,他只是冷静地叙述,那声音听上去就是冷调,人生莫不如此,看惯了,看透了,就动不得感情了。世事沧桑,谁还像个孩子一样大惊小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