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3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伊美尔”)发布违法广告案被罚23万元。
公告显示,天津伊美尔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出血更少、更安全”“切口无痕,恢复快”“20余年美胸经验、零事故、零担忧”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同时在网站上发布含有医疗技术人员名义、形象和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
天眼查了解到,天津伊美尔由北京伊美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伊美尔”)100%控股,为全资子公司。资料显示,伊美尔成立于1997年,是国内首家从事专业医疗美容,临床、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整形美容连锁集团。伊美尔的服务涵盖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多种医疗美容服务。目前,伊美尔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哈尔滨等地合计拥有十七家医疗美容分支机构。
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出血更少、更安全”“切口无痕,恢复快”“20余年美胸经验、零事故、零担忧”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还在网站上发布含有医疗技术人员名义、形象和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