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写出好故事》1.1
读者读我的小说时,我希望他们能感到做爱般的快感,因为对我来说,小说不仅是虚构的新奇梦境,更是触手可及的梦中情人。作为小说家,实际上是调情高手,懂得如何诱惑。一本让人欲罢不能的小说更像是一位让人一见钟情而后夜不能寐的风骚女郎。这只是一种比喻,我所指的小说并不是那种所谓的身体写作之类。
对于风骚女郎,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都知道一个女人的性感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衣着,可能是眼神,也可能仅仅是一种撩人的姿势。小说一样,撩人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语言,可能是思想,也可能只是精心编制的情节故事。如果一位风骚女郎想成为大众明星,获得更多人的喜欢和追捧,她必须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小说亦然。不只是商业小说如此,文学小说也是如此。文学小说的作者或许会认为迎合大众的审美是媚俗,对流行文化的膜拜,对此嗤之以鼻。而且大众的审美总是在变,小说家迎合他们就有随时被抛弃的危险,犹如那些过期的明星。但是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我们不把大众这个词理解成狭义的、当下的大众,而是看作广义的、历史长河中的芸芸众生,会发现那些流传了几个世纪的经典小说正是赢得了不同时期的读者的青睐。
这种跨世纪的钟情是我梦寐以求的。问题是它们是如何做到的呢?它们为什么既像烟花般灿烂,又能青山般不朽呢?那些小说家怎么能预料到未来的读者们的审美趣味呢?他们怎么能掐准时代的脉搏,而又能开创未来的先河呢?还是他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大众需要什么,只是忠实于自身的感受在自言自语而恰好成为阅读者的圣经呢?如果我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就能跻身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行列。
我在是写文学小说还是写商业小说之间纠结了很久。这个章节詹姆斯专门讨论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了解大部分的小说家都不满足于创造昙花一现的作品。他的建议多少让我摆脱了这个方面的困扰。回顾我曾经读过的小说,不管是文学小说还是商业小说,如果要成为大众情人,让更多人的坠入爱河,这其中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的。如果爱情和探索生命的意义是不老的话题,那读者反复咀嚼同一个爱情故事和老生常谈的人生道理而不感到厌倦,这要求小说家在故事情节上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独创性,在语言叙述上就算不追求辞藻华丽,风格优美,最起码是顺畅,舒服耐读的,在结构上就算不能出其不意或者完全符合詹姆斯总结的LOCK系统,但至少是清晰的,不至于混乱得让读者理不出头绪。
米兰昆德拉醉心于小说的复调结构。这种结构赋予小说音乐性。他的小说都不是很长。不免让人怀疑这种复调结构是不是适合更长篇的小说。小说的好坏不依赖于文本的长度,但是好的小说是不是有一个最佳的文字个数呢?正像音乐通常在五分钟左右,电影不超过三小时,一节课不超过四十五分钟呢?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过这方面的统计。这种探索或许可笑,毫无价值。但是毫无疑问,LOCK系统适合创作大部头的小说,而不至于让其沦为意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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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烧白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19 09: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