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摘要和笔记(20190807)
笔者注:《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本书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或者说是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独有的结构。
《乡土中国》来源于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当时作者应《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14篇文章,《乡土中国》由这些内容、文章辑录而成。本书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我读的这个版本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年8月版。费孝通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明白晓畅,有很多理论上的创见,这是实地调研、独立并且深入思考的成果,绝非偶然,他的观察和思考问题的方法值得深入研究和学习。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笔者注:这就是安土重迁的由来吧。)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的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笔者注:乡土社会就是熟人社会。)——“乡土本色”
在说话时,我们可以不注意文法。并不是说话时没有文法,而是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的作用。
在熟人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文字下乡”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
这样说,中国如果是乡土社会,怎么会有文字的呢?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笔者注:作者认为在基层上的乡土性不发生变化,文字下乡只会事倍功半。)——“再论文字下乡”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关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我们儒家最考究的事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他们不会去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在这种差序格局中,是不会发生这问题的。(笔者注:我觉得这段分析把因果颠倒了,应该是家国的权力过大这一客观的外在条件导致个人只有克己这一条路可走,差序格局是这一条件下的产物和结果,而不是原因。)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笔者注:这句结论很经典,这也是我们的传统经典中有大量的道德论述,到了现实中却几乎无人问津的根源。所以中国尽管有大量系统的理论分析和论述,到了民间和在实践中都要和私人间的关系结合在一起考虑才能形成有效的决策和行动,中国的各项实践想要真正落地都不能不考虑私人关系这个看不见摸不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极其重要的因素。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表现,诸如酱缸文化等说法都是这种逻辑的表现和引申。它影响了中国社会几千年并一直延续到现在,它具有强大的现实生命力,令所有生存于这个社会中的人都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正因为道德、价值都是以私人关系为基础,不同的关系就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应用,所以国外的法律、政治观念到了国内总有水土不服的情况,这与国外注重“团体格局”应该有很大关系。并且这种观念和逻辑,还造成了国人思想意识中的名实分离的情况,注重名而忽略实,始终围绕“名”作文章,这在后文中有说明。所以在中国,同样的一件事,对于不同人的意义和重要性是完全不一样的,一句话,还是关系在起决定作用。但是我还是认为,即使与国外文化不同,在道德、价值观这些形而上的领域,应该是有一些不论国内国外都适用的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差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