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杜拉斯浅谈文学作品中的性与爱
周末因为意外得来的话剧票,去看了杜拉斯编剧的戏剧《水与森林》。为了对得起这难得的高雅艺术体验,特意重温杜拉斯编剧的另一部电影《情人》。遗憾的是,以鄙人浅薄的文化修养,在漫长的70分钟剧目中,并没有追上这高雅艺术的灵魂——实在没搞懂一个被狗咬伤的男人和两个女人的闲谈如何跟水或森林扯上关系。直至剧终,看到邻座观众同样一脸迷茫,也就变得淡定自若。就此体验一把“假装高雅”,在突如其来的城市暴雨中感受沁人心脾的凉爽,不忘在保利大剧院打个卡,我来了,我走了。

纵然对话剧不求甚解,对于杜拉斯却有话想说。记得第一次观《情人》还是本科快毕业时在宿舍看的。原本作为某种类型片的教育启蒙,因为观影过程中突然收到一位异性小友的信息,临时跳脱了剧情,登时体验到一种羞耻感,这感受大致与看《色戒》时母上突然走进房间般异曲同工。诶,内地在性文化教育上的缺失直接导致从小看《还珠格格》里么么哒都要眯眯眼,直至成年许多年还被贴上“纯情”的标签。虽然所谓天真未必不是谬言,但那时对电影中的爱恋似乎也没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再次看《情人》,所见更多的却是欲望。电影开篇,年老的写作者旁白道:“十八岁时我已感觉到衰老”,这衰老大概便是源自欲望。1929年,十五岁半的法国少女在横渡湄公河的船上邂逅华侨富翁的独子,梁家辉饰演的阔少爷上前搭讪,两人很快走到一起。初见时,梁饰演的少爷点烟的双手微颤,不知这份紧张是源自情感上的钦慕还是文化上的自卑,亦或者剧中时常提及的男主角从精神到肉体的孱弱便是这场爱恋的源泉。总之,两人之间的情感因为阶级对立而被否定,彼此试图让自己相信两者间的关系只是金钱交易,而在内心深处却又都未曾释怀。
刚开始,像电影叙述的那样,将两人之间的关系理所当然的归为爱情。可又不大理解所谓爱情的逻辑。性与爱终究不是一回事,两人无条件的相恋,因为欲望还是因为爱情?或许两者本身无法完全剥离开来,毕竟人类情感之复杂很难靠理性进行分析。
暂且放下这个疑惑,联想到杜拉斯曾言:“如果我不是个作家,一定是个妓女”。即使在当下逐渐走向平权的时代,勇于如此表达自我主张的女性也并不多见。在这个意义上,文学作品中的情感观念表达多少跟社会开放度有关。

在西方,“性”作为一个宏大的主题研究已日趋深入,在国内却讳莫如深。初中时钦羡张爱玲的孤傲与才气,读了几篇她的小说,觉出一种坦然的勇气,遂将其奉上神坛。在那个年代,思想自由首先要对传统进行革命,而先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张爱玲显然没有这样的顾虑。原本也想借着李银河老师的学术武装,就着话题大谈特谈一番,奈何没有更多学识底气,伪装不了研究学者。又不像洪晃,有那般的财富与见识,可以自充“痞女”,云淡风轻的侃天侃地,只好点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