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而不迷,味而不乱
青春是淡蓝、浅粉、嫩绿、亮黄色的梦,明媚到像阳光下一串串起舞的泡泡。轻描淡写,仿佛梦一般,随时可以飘起来,到达无尽的远方。而越长大,便越喜欢浓厚的色彩。乍见刺眼,时间愈久,却愈有味道。要么,便是浓的化不开的颜色:昏黄明丽的橙红色、古典的孔雀蓝、厚重的湖绿、优雅的酒红,每一种颜色,都是一个长长久久的故事。要么,就是大块色彩的堆砌,譬如桃红柳绿隔岸菜花黄,热闹而毫无章法的糅合,甚至撞击,最好碰出点火花来,火星四溅,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这淡白昏黄的人生不至于太枯寂。 使人想起那位民国才女和她的上海来。张爱玲的文章便是如此,她喜色彩,对美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鉴赏能力。在她眼里,每一种颜色,都是生命的底色,点染涂抹出生命中许许多多的亮色来,直击人的内心。她的人亦如此,第一眼,便使人目不暇接,甚至眼花缭乱。着一身色彩斑斓,在四十年代的上海招摇过市,甩一众惊诧的眼光在身后,你还没回过神来,她早已走远,没有回味的余地,却是惊鸿一瞥,过目不忘。却也只能是过目不忘,不会再有一次的。 她说:“出名要趁早呀”。于是赶着写作、赶着读书、赶着生活,来不及似的感受人生,领会美,体悟生命。有人说她消极,表面文章罢了。如果真正走进她、读懂她,你会感受到她对生活火辣辣的热情,一味蛋糕、一样萝卜、一件衣服、一抹色彩、一个黄昏,都能被她描写的“此景只应天上有”,让人甘之如饴,不忍咀嚼。直觉得人生短暂,世间万千皆有味,不是“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有味”,而是“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的“有味”。她可以为了一场电影,不舍昼夜,辛苦奔波,却怡然自得,乐在其中。在行色匆忙的人潮中,她最懂得生命。她最知道如何把握生命中那些稍纵即逝的美好,最懂得珍视。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她写窗外的人世、写阳台上的独特风景,写一堵墙上的风花雪月、写贪痴嗔爱,也写尽了人间烟火。很想在她的楼下经过,看晚霞漫天,洒在她阳台的栏杆上,她端着一杯茶,一身孤傲,烟火褪尽,遥看尘世,一帘烟雾之隔。其实,她最懂得烟火,心甘情愿浸泡其中却不被浸染。在烟尘飞扬的时代里,她竟是她,做自己做的那么执着而认真。冷眼旁观看人世,热眼看生命。在波涛滚滚中细水长流。我想,所有读过她的人,心中一定都有一个橙红酒绿的上海,一个清朗的月夜。 图片描述 图片描述 图片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