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凭什么强奸不判死刑的原因!
一般的强奸罪量刑是3~10年,加重处罚的情节,法定刑会到死刑。所以说强奸罪不判死刑是完全错误的说法。 再来说说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刑罚轻。首先,在我国3~10年的刑罚已经算是中期徒刑,不算是轻罪了。其次,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一项为罪刑相适应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所犯罪行要与所处刑罚相一致,那么如何相一致?就要结合行为人犯罪时的情节来判断,也就是当时当地公安机关最终能收集到的证据来判断。 这才是为什么强奸罪给人感觉判的轻的原因——取证难。遭受到强奸罪的女性大多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很难提取到直接的证据。 所以,不是法官枉法,也不是法律的缺失,而是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法律讲究证据,你要拿出证据啊! 至于大家所说的为什么强奸犯放出来之后没有像韩国一样弄电子脚铐,那是法律的缺失,改变需要立法,立法需要时间,一个法案根本就不可能一朝一夕出台,更何况刑满释放的人是一个可能改过自新的人,他们也会有人权保障。 很多人说正义不会迟到。这句话也没有错,只不过正义也要有证据的佐证,正义不会迟到,到证据很可能灭失。 世间难得完美,法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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