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图书馆图书捐赠活动倡议书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社会各届人士:
兴隆台区图书馆即将建成使用。区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各类图书报刊阅览的文化服务阵地,是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为了丰富馆藏图书,让图书资源效用最大化,让更多读者共享文化资源,让广大市民能多读好书,特开展“全民阅读—分享阅读、分享快乐”图书捐赠活动,并倡议各单位、各部门、各届人士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为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化成果贡献力量。
一、图书捐赠内容
1、书籍内容应为适合各类人群阅读的健康向上的各类图书。如:少儿类、法律法规类、文史类、文学类、政经类等图书。
2、书籍应为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为便于查找,书脊应印有书名。
3、所有捐赠图书应为无破损书籍或新书。
4 盘锦地方文献,盘锦当地作家出版及盘锦本地相关内容图书。
二、图书捐赠时间
集中捐赠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7月31日,后续捐赠图书不受时间限制。
三、图书捐赠方式
1、直接向兴隆台区图书馆捐赠图书。
2、对所有捐赠图书的单位和个人,均开具图书捐赠确认书。对一次性捐赠100册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照捐赠者意愿在兴隆台区图书馆举办图书捐赠仪式,通过相关媒体对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爱心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3、本次活动所有流程公开、透明、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4、捐赠人(或单位)请告知或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等,以便联络。
四、接受捐赠书刊原则
1.有正式出版号或临时出版号的图书。
2.有较高价值的报刊、文献资料、手稿等。
3. 其他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原则的图书,
五、不予接受的书刊
1.已失时效或不具学术价值的书刊。
2.书籍破损不堪,版面有涂抹或套书残缺不全的书刊。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书刊除外。
3.中、小学教材及少于50页的小册子。
4.违法、查禁、盗版或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书刊。
六、捐赠书刊处理方式
1.本馆有权决定捐赠书刊典藏地点及陈列、淘汰或转赠等处理方式。
2.捐赠的书刊资料,本馆原则上不开辟专室陈列保存,但珍刊罕本或重要纪念出版品,仍可视实际情形酌情处理。
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