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与“适合”哪个更重要?【修改版】

【修改部分见粗体字】
“喜欢”与“适合”,常态下,经常交叉重叠。既喜欢、又适合,当然最好。若然二者势不两立不可得兼得,理论上讲,“适合”应该比”喜欢”更占优势。
因为“喜欢”的属性是精神层面的,”适合”的属性则与物质更具亲缘关系。
”适合”往往意味着一种恰到好处门当户对的高效协作关系,起点之高,远非势单力孤的“喜欢”可以相提并论。
何况,”适合”除了极端物质层面的”条件相当”之外,其实也涵盖了学识不相上下、家教近似、性情互补等等隐性意识形态,跟”喜欢”比较起来,大多只差一个先来后到。在此基础上,稳定持久的、润物细无声旱涝保丰收式的”适合”,与所谓的内分泌激情突变、易涨易落易反易复捉摸不定的”喜欢”,两厢较劲的话,也就很容易变得此消彼长,直至彻底关系置换。
尤其物质层面——
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换而言之,物质是基础,精神(意识)是上层建筑,脱离了物质基础的精神追求,基本等于是无根之水,很难源远流长。
而具体到“喜欢”和“适合”的问题上,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首先取决于互动感情双方的物质潜力,比如事业潜力、智慧潜力、胼手砥足打拼未来的潜力等等。且别说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力了,但凭一己之为,起码做到自食其力衣食无忧,总不算过分要求。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闲情逸致以及花好月圆。也就是说,要有自知之明,要清楚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重,是酒囊饭袋?还是大才磐磐?对幸福的把握,须得量力而为量入为出。
尤其,“喜欢”(意识)这东西还蛮嬗变的。天长地久海枯撕烂都只是誓言,誓言跟变现之间往往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谁能保证中间一点岔头都不出?
爱情不是“想当然”。石破天惊鬼才式的横空出世,那都是小说家的杜撰。能作为上帝的“特选之民”而灵光乍现,一下子成为万众瞩目的旷世奇才,然后大富大贵之类,基本也都属于痴人说梦。物质潜力乏善可陈的话,意识的能动作用便没有土壤以资生根发芽,便没有广阔天地以资大鹏展翅,兜来转去,终将沦为口头禅和“数白嘴”。
“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有食又思衣。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却嫌房屋低。盖了高楼并大厦,床前缺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忽虑出门没马骑。买得高头金鞍马,马前马后少跟随”——粪土万户侯不食人尽烟火的世外高人,从来只是传说,红尘中行走,没几个肉体凡胎能摆脱得陇望蜀的贪欲本性......就,你得明白,单纯的”喜欢”真的不能当饭吃。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随着物质潜力水涨船高的,反之亦然。
说到底,还是物质决定意识。
SO ,喜欢重要?适合重要?怎么讲,如果真是个前程远大顶天立地的人物,可以自行为爱情买单,再昂贵也尽在掌握,就“喜欢”重要;要是本质上就凡夫俗子一枚,不妨现实点,还是“适合”更符合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