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中的“两个大光”问题

经文:
创世纪1:14-19
1:14神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
1:15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
1:16于是 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
1:17就把这些光摆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1:18管理昼夜、分别明暗. 神看着是好的.
1:19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问题:
圣经中说上帝造了地球和月球两个大光,可是我们知道月球不发光,怎么解释?
回答:
根据现代天文学的基础知识,我们知道月球本身并不发光,而是反射太阳的光。当我们在读创世纪的这段经文时,其实内心已经有一个先入为主的知识体系了,这个体系也属于我们称之为“科学”的范畴。近世以来,以进化论为主的某些理论拥有了“主流科学”的地位,从而使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学校接受教育时,很容易得到一个反神的自然主义的科学立场教育,其诉求是科学和宗教是冲突的,如果人类掌握更多科学,就可以抛弃宗教。——这种观念就是我们在现在的教育体系里接受的普通教育。
所以,在这种阐释和观念的体系前提下,如果我们把所谓科学作为绝对真理,而把圣经作为被评判的对象,那么很容易就落在这种阐释的进路里,进而认为圣经是古代神话,是应该被弃绝的。基本上进化论者视野的阐释大致是这样的。
这句经文刚好就处在这样一个敏感的点上:如果以我们大众已经掌握的天文学基础知识看,创世纪1:16这句经文“大的管昼、小的管夜”这句经文毫无疑问,是从地球主观视野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它们分别在日间和夜间发光,普照世上。而矛盾点在于,经文中称呼月亮为“两个大光”(之一),和它自身并不发光的这个科学的解释,互相冲突。
上述我首先讲到的是两种阐释体系的冲突:无神论的自然主义的进化论,与基督徒对圣经权威的维护之间的对立。这句经文本身之所以显得敏感,并不是经文本身有任何问题,而是因为我们思想里面的这两种观念体系之间存在对立,是哲学前设的对立冲突,这是这个问题的实质。
我来打个“店铺”的比方说明这个问题:
假设你所在的小区或街道上,有2间店铺由同一位老板所有,a店铺和b店铺都进行营业,其中a店铺白天营业,b店铺夜晚营业。后来,街道上的顾客逐渐知道了一个事实,a店铺同时还是该老板设置在这条街道上的前置仓,也就是说,它在前台销售,同时还具有仓库功能,而b店铺的货物都是从a店铺流通过来的。
好,在知道了上述所有的事实以后,你是否会觉得b店铺就不是店铺,或者b店铺就不具备销售功能了呢?我们知道,从直观角度来看,无论b店铺的货物是从a店铺进货的或者不是,这都不影响该店在夜间销售、服务于周边社区人群的这个功能。
——对顾客来说,能在夜间买到商品才是重点;而对这位老板来说,他投资者2间店铺来为社区居民解决买不到商品的社会问题,同时获得正当盈利这个目的,才是重点。
在创世纪1:14-19的这几节经文中,它的重点在哪呢?重点在于上帝创设这些星体的目的,它体现在1:14-15这两节经文里。因此,上帝在1:16-18这几节经文里,通过具体的创造动作,来实现了祂的目的,因而,今天的我们在地球的主观视角里,就能看到日月星辰按照每日不同时间在天空苍穹中的呈现,并受惠于此。
这段经文的重点,仅是它非常直观地介绍了我们可以观察到的日常天文现象,与上帝创造目的之间的实质关系。而并不是关于“创造与科学的冲突”。月球虽然并不发光,但它的光是星体直接发光也好,抑或反射发光也好,在直观上都是具备发光之功能——这是月球物为其用的价值。
最后我再说一下关于“颜色”的知识,这个知识相对月球不发光要更为生僻一点: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色彩无处不在。但是从物理学来看,没有光就没有色。色彩本身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但色彩的确一直存在,而且无处不在。 物体呈现不同颜色的原因是因为物体电介质中色料粒子吸收了某种波长,以及物体对光线不同的反射(镜面反射和漫反射),投射,散射造成。这些与照射光源有关。同时也与物体的材料有关。
——但你是否能因此就说色彩不是色彩吗?对我们人类而言,色彩就是色彩,月球也的确是一个光体,这乃是一个基本的直观事实,至于上帝如何使用物理运作的机理,使色彩成为色彩,或使月亮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大光”,这只是体现了上帝创造和护理这个世界的奇妙大能。直观现象及其原理,两者之间根本并不矛盾,而是统一并存的实在。
圣经是上帝的话语,“圣经无误”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信念,但圣经本身并不是自然科学的百科全书,这道理就好比圣经也不必是经济学一样。我们相信圣经无误,作为圣经的读者,我们不应当强迫圣经按照我们既定的观念系统来符合我们的认知,相反,应当是让我们放下脑海中既定的观念体系,借着圣经本身上下文的逻辑关系,来体认上帝在这些关乎事实的话语中,想向我们说的精义。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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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汐如Xiru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5-08 09: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