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喜欢选择食物是一种病
去年逛了一趟锦江乐园,没能留下什么印象深刻的美好回忆,却在公园入口处的那条台湾美食街上晃悠时,莫名其妙的对一碗芋圆烧仙草念念不忘。从此以后它就成为了我心头的朱砂痣,隔个十天半月总要去光顾一家专做烧仙草的奶茶店以此满足口腹之欲。
对于吃货而言,突然再次喜欢上一种食物的喜悦感,类似于寻回了一段失而复得的爱情。
有一阵子微博上很流行一种说法,称“人一生能吃九吨左右的食物,谁先吃完谁先走”。反正我是有看进心里去了,怎奈对数字及其不敏感的人实在估算不出九吨究竟是多少的量,一番权衡下来还是觉得在杜绝暴饮暴食的提前下,吃自己喜欢的食物最合心意。于是乎追《请回答,1988》时泡面理所当然的取代了正餐,突然一阵子沉迷于KFC的炸鸡和路边的烧烤小串也心安理得,甚至连奶茶都可以替代掉一顿正餐。可以确定的是,当下味蕾喜欢这件事被放在了首位心情是真的会荡漾起来。
迷之矛盾的是一个连奶茶都能接受的人,却不能接受除了矿泉水以外的任何货架上出售的液体饮料;连蚕蛹都乐意去尝试一下的人,却对各种包装成精致模样的零食兴趣淡淡……看不到制造出食物的当事人、感受不到食物的温度几乎是我心里的一个跨不过去的槛。
所以对于日常三餐这件事我是少数的不挑食份子,烹调出一桌菜的人最是熟悉不过,食物的温度夹筷可尝,又正正好好满足身体的健康需求,那就老老实实的少吃米饭,多吃蔬菜,不贪肉香。不存在什么讨厌到不可咽食的蔬菜,也从不存在什么吃到撑的时刻,但其实一旦非要上纲上线到健康这码事还蛮无趣的。
面对无趣的食物灵魂会中毒,凭喜欢选择食物身体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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