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地方写作能让你灵感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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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约翰和我
每个月里有一个周末,我会坐两站地铁去国家图书馆;天气不好的时候,就打车去。我总是很守时,像赴一个约会。在国家图书馆,从上午10点到下午5点,我看书,或者写点什么。我喜欢坐在回字型的长木桌边,看正午的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穹顶,照在我正翻开的书页上。忽然间,一切都变得闪闪发亮。
当我坐在国家图书馆里,我时常想到“另一个我”——一个坐在伦敦大英博物馆阅览室里的青年。他叫约翰,是一本小说里的主人公。我感到我们是如此相似:
22岁,约翰和我都大学毕业;约翰离开英联邦的边陲南非,去英联邦的中心伦敦,就职于IBM公司;我离开中国的中部城市武汉,来到中国的中心北京,就职于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之外,约翰在准备一篇关于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小说的论文;我写一点儿东西。
面对生活,我们同样选择了艾略特、史蒂文斯和卡夫卡的方式:借助一份稳定的工作,自力更生,然后挤出时间创作。约翰和我都是实用主义者。我们都不够坚决,狠不下心来,学习爱伦·坡、菲茨杰拉德或兰波,把一生都奉献给写作,在贫困交加中或等待缪斯降临中,用鸦片和酒精,使自己疯狂。
笛卡尔说:人类痛苦的来源,是不知道如何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房间。如果一个人,身处一座广阔深邃有如大海的城市,他只能像条鱼一样,流动地居住在一间鱼缸似的房间——那么,他领受的这份痛苦,无疑会像显微镜那样被放大——约翰和我的处境,便是如此。对于大都市的年轻人来说,单身的周末(尤其是夜晚)如此难熬。我们逃向书店、美术馆、电影院,和成群的书本、画作、梦待在一块儿,缓解焦虑和孤独。
在每个属于图书馆的周末,当约翰在大英博物馆里读着福特或庞德时,我在国家图书馆里读着叔本华和福楼拜。“要是我真的认识约翰就好了”——每当我发现孤独开始蔓延全身,难以排遣时,便这么想——但约翰会愿意认识我吗?也许,正是孤独,或者说忍受孤独的方式,使得我们和别人不同。而当我们相遇,理想很可能幻灭。毕竟,有时,人很难忍受和自己过分相似的人。
二 单调的生活
我过的是一种单调的生活。每天早上7点起床,写作到9点,去公司工作,到晚上9点,回家处理杂务,看一会儿书,12点睡觉。这样平均下来,每天有3个小时,读书、写作。有时工作太忙,就周末补上。
黑塞的自学计划激励了我。1899年,22岁的黑塞,在书店里做学徒,白天工作、夜晚苦读,四年下来,读了大量世界文学、语言学、艺术和哲学经典。时间是每个人都有的,既然黑塞可以做到,我想我也可以。
选择单调的生活,就意味着选择了秩序和自律,还意味着选择了放弃人生的快感。时间有限,只能专注地做好仅有的几件事。要有时间读和写,就必须放弃聚餐、喝酒、闲聊、闲逛、旅游、自拍、看电视、看电影、打游戏、玩手机、发朋友圈和赚外快。但既然放弃了,也就避免了追求不到的痛苦和满足之后的无聊。
不是人人都适合单调的生活。比如,喜爱热闹的人。他们注定要向外寻求人生的新意,未免觉得这样的生活太沉闷。他们肯定不愿意过村上春树的生活——凌晨5点起床,晚上10点睡觉;上午写作,下午跑步、游泳、做翻译,晚饭后听听音乐、看看书,三十多年如一日——村上春树说,多亏了这套生活模式,一直以来工作顺利,效率很高;不过也有缺陷,“所谓夜生活就不复存在了,别人的邀请只能一概拒绝”。而这,对于喜爱热闹的人来说,恐怕是难以接受的。
歌德说,无论经历何事,每个人最终都得返求于己。还有人说,无论身在何处,我们只能在我们自身寻找或获得幸福。单调的生活,或许不够跌宕起伏,但绝不缺乏乐趣。
这正是一种专心于自我,向内寻求的乐趣。正如蒙德里安的抽象画,是丰富的“一”,而非混乱的“多”:有限的色彩,有秩序的线条——时间的横轴和竖轴,把空间的红、黄、蓝组织起来,整齐地摆放在画布上,十分单调,十分丰富。
在于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天气好的清晨,打开窗子,让风和云吹进室内,坐在阳光里,好像坐在梦与醒的边缘,读特朗斯特罗姆的诗:
黑色的日子走后我弹奏海顿,
手上感到一缕清淡的温暖。
琴键愿意,温和的锤子在敲。
音色青翠,活泼,安宁。
音乐上有种说法:“不单调的东西,很快让人厌倦,不让人厌倦的,大多是单调的东西。”
我以为生活也是如此。刺激的生活,总要人向外寻求娱乐,来得太快去得也快,容易心生厌倦,并且疲于寻找新的刺激。而单调的生活,只需要寻求自身,井然有序,从容稳定,让人心平气和。
当然,单调的生活,并非全然是幸福的一面。它和其他所有生活一样,有得必有失。其最痛苦的一面,上升到哲学层面,正是西西弗斯。
三 健忘的西西弗斯
在荷马史诗里,西西弗斯每天把巨石推上山顶,而石头由于其自身的重力滚回山下,他只能再次推石上山,“竭尽全力,浑身汗如雨下,头上泥尘升腾”(《奥德赛》)。
西西弗斯的隐喻,延伸到现代社会每个人身上:那块巨石,就是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山顶,就是商业社会分配给每个人的目标;一旦目标达成,随即清零,重新开始,正如西西弗斯的游戏规则;在完成和重新开始之间,我们稍作休息,正像西西弗斯离开山顶,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山下——工作是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的过程,在这点上,我们和西西弗斯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同意叔本华的观点:生活是用来忍受和克服的;生命的欲望,无法满足便痛苦,一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那便可以想象,西西弗斯攀登的,正是欲望之山,山脚下象征着欲求不满,山顶上象征着欲望实现,西西弗斯就从这“痛苦”的山脚爬到“无聊”的山顶,循环往复。唯有死亡可以终结。
也许我们可以说,那块巨石,是西西弗斯亲手松开的。石头“必须”滚回山下,因为他在山顶上呆得太久了,倦于无聊。
西西弗斯真正要征服的,是“没有顶的空间”和“没有底的时间”(加缪),是已经历的和未经历的痛苦,以及两者之间无尽的循环(就像莫比斯环一样∞)。难以想象,西西弗斯究竟如何承受得住这无限的痛苦?
难道仅仅因为他是神吗?可是,看看他“痛苦扭曲的脸”、“紧绷的胳膊”、“抖颤的肩膀”、“沾满泥石的双脚”,就会知道,面对这重复、徒劳、无望的劳作,西西弗斯一样感到无比的困难。
最大的挑战,还并非来自眼前的巨石,而是内心的恐惧。他已经失败一百万次了,而这一次和下个一百万次,他还将彻底失败。宿命的轮回,使得他认清了自己身处的悲惨境地:在这个单向的、完全封闭的世界,他永远走不出去!于是,每一次推动石头,推动石头的每一秒,曾经一百万次失败的屈辱,和正在经历的失败的痛苦,以及未来一百万次失败的绝望,都无情地、层层叠叠地、劈头盖脸地压诸于他一身,仿佛无孔不入的风,侵蚀他整个的肉体和心。每当他重复一个动作,他重复的是两百万零一次的痛苦——他的记忆有多长,痛苦就有多久。
唯有“遗忘”,才能打破西西弗斯周而复始的困境。在健忘的西西弗斯看来,每一次上山,都变成一个独立事件,都是“第一次”。他不曾有过失败的经历,因此乐观地看,也就怀有无限的希望——希望是好的,正是希望让痛苦变得易于忍受,支撑他一步步登向山顶——失忆的西西弗斯,并不知道最终要落空,要回到原点。就这样,他每一次都竭力全力,推动着巨石和幻想,奔向未知的山顶。
你尽可以说,他是无知的。因为这样的他,认识不到自己真实的处境——他永远在攀登同一座山,他的人生是“上山-下山”的无限循环,失败了一百万次后,还会有新的一百万次在前面等候他。然而,既然他对一切都是无意识的,他也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悲哀——他也不令人悲哀——因为从客观的角度看,这正是西西弗斯对待无限痛苦的人生,行之有效的策略。
在西西弗斯的世界,并不存在诗和远方,只有眼前的苟且。他存在的意义,是无休止地承受痛苦本身。没有尽头的世界,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是无从征服的。只有把它切割成一个个有限的闭环,才有把握的可能。一次“上山-下山”,就是一个闭环,对于健忘的西西弗斯来说,在山顶上,重复了一百万的失败,只等于一次,一旦返回山下,仅有的一次失败也将清零。生活像回到了“太初”,开始重新计数。这正是“遗忘”所馈赠的希望和勇气,它帮助西西弗斯减轻了痛苦。
西西弗斯的生活,就是单调的生活。西西弗斯的痛苦,就是单调的痛苦。选择过一种单调的生活,就是要做好准备,像西西弗斯一样,心甘情愿地承受,生活单调的痛苦和规律:痛苦是无可避免的,规律是可以发现并善加利用的。
我想指出的是,在现实世界里,单调的生活,其最痛苦的一面,也不过于西西弗斯;而即使是西西弗斯,痛苦也是可解的。他有应对的策略,比如上面提到的“遗忘”。
痛苦总是与才能成正比;天才要无限地承受痛苦,普通人的分量就轻得多——西西弗斯所忍受的痛苦和其象征,也许是所有时代中最大的;只要想到西西弗斯,我们每天为之痛苦的事物,便微不足道了——既然西西弗斯能够承担他那一份,我想我们也可以承担我们这一份。
四 单独的写作
单独的写作,是单调的生活的延续。
单独之必要,是在于,归根到底,写作是个人的事情,是孤独的长期劳作,是忍耐的生存训练。一个人坐在书桌前,把无序的词句拆解、排列、组合,没有人赞美,没有人帮忙。除了个人的满足,不会有任何的回报。
在这里,西西弗斯的意象,再一次凸显了:写作者就是西西弗斯,写作就是推石上山,词语就是那块巨石,如果要写出点什么,就必须不间断地推动石头。正如村上春树在《作为职业的小说家》里现身说法:
一旦写作成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就必须每天都写,像考勤打卡一样,即使写得不顺手,提不起劲儿,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写长篇小说,是日复一日持续在密室里的精工细活,无比耗时费工,无比琐碎郁闷。
单独之必要,还在于,时间有限。如果你有志于真正的创作,就不应该惦记社交和混圈子。那些东西,除了一肚子的酒水和虚无,什么也带不来。更现实的层面,如果你把时间都让给了毫无意义的聚会,那么,你就没办法写点更有价值的东西了。
单独的写作,未免太个人主义了一些。可是,要把像从岩石里挤奶一样,挤出的时间,让给无意义的人和事,无异于暴殄天物。
选择单独的写作,还在于,我个人没办法放弃谋生,做一个职业作家——才能也好,时势也好,不允许我这样做。而在每周六七十个小时的工作之外,只有很少的时间,供我利用,见缝插针地创作。
我几乎要放弃了。可是,想想卡佛。他早年间,为谋生忙得焦头烂额的经历,让我觉得,工作和写作齐头并进的生活,没什么好抱怨。卡佛说他“一直干着一个接一个的狗屁工作”,锯木厂、加油站、仓库,还有门卫、送货员。就在干这些“狗屁工作”的间隙里,他写了一批最好的短篇小说。
亨利·米勒就更惨了。四十多岁,在一间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可能不得不停下笔来,因为屁股下面的椅子会被人拿走。但就是这样的环境下,他写完了《北回归线》。
我想,我至少比卡佛和亨利·米勒,幸运些。坐在清洁的办公室里,有稳定的收入,用不着干体力活,有一个干净的地方写作。我没借口,写得比他们更不好,或者更少。
单独的写作,也许是最好的写作解决方案了。说到底,写作和他人没有关系。和作家朋友没有关系。和互相吹捧没有关系。和觥筹交错没有关系。
真的。只要你想写,你要写,你非写不可,就总能够写,时间、场所都不是问题(写作只需要一张纸、一支笔);若你真有才华,你总能破土而出,长成参天大树,即使身处悬崖之上。一天一页,一个月就是30页,一年就是360页,足够出一本书了。问题是,绝大多数人,从来不写。他们是作为诗人,而非做诗人,只想着得奖、拿钱、享受作家的名声,丝毫忍受不了写作的孤独。
他们不知道,写作注定是要吃苦的,这个苦,还只能自己吃,无人能帮。如果不愿意吃苦,还不如不写。反正也写不出好东西。按海明威的说法:
如果写不出,就不该写。为什么非要为此呼天抢地?回家去吧。找一份工作。把自己吊死算了。可是别再谈写作了。你根本就不会写。
我也常想,写作真的太辛苦了,生活眼见这么多的乐子,何苦写作呢?即使日复一日,写上五十年,又如何?一百年后,还会有人读到我的作品吗?写作最大的妄念,无非是文字代替肉身,成为不朽。可是,没准儿我孤注一掷,换来的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生前身后同样地籍籍无名,或者,终算走运,有只言片语,加起来一百来个字,流传后世了。可那又值得么?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文学史三千年有三千个伟大的人物,其中绝大多数,也不过是寥寥一笔。
可是一想到,“舍我其谁”?于是就认了,定了,一条路走到黑,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浪费,不气馁,不后退。把仅有的一点天赋,吃干榨尽,发挥到极致,也就算不枉此生了。不然,我真不知道人生的意义何在。里尔克说:
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地搜集意蕴和精华,最后或许能写成十行好诗。
这“十行好诗”,大约就是我这一生所追求的意义。
我想,约翰也是这么想的吧。否则,他不必在程序员枯燥的工作之外,梦想着成为像庞德一样的诗人。只是,在24岁的年纪,他和我做了不同的选择。他在现实世界里的真身J.M.库切,最后从IBM公司辞了职,离开英国,去美国攻读文学博士,从此走上职业作家的道路。而我,在可预见的10年里,无疑还将继续一边单调的生活,一边单独的写作,就像西西弗斯那样生活和写作。
这是文学树林里分出的两条路,可惜我们都不能同时去涉足。谁也说不清,究竟哪一条路奇迹更多,哪一条路痛苦更少。因为没人比较过。《圣经》说:
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无论如何,我们都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条。我们在一生的道路上,寻找着各自的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