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之“中国绝不能搞三权分立”刊文的错误
http://news.163.com/10/0510/08/66AD8CPE0001124J.html
QUOTE:
“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 (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
我认为,该刊文的以上言论是错误的。
在西方国家,议会并不能称之为“国家的行政中心”。议会的职责是讨论并通过法案,并不是执行法案,认为西方议会兼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西方民主议会制国家的议会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议会中有执政党、反对党之分。由执政党组建的政府握有行政权(可能是多数政府,也可能是少数政府),但是反对党并无行政权。由于议会包括了执政党与反对党,而反对党并无行政权,因此,议会并无行政权,行政权是由议会中的执政党负责。又因为议会汇集了众多民选的党派代表,而议会拥有讨论和通过法案的权力,因此议会拥有立法权。由于议会不等同于执政党政府,又因为议会有立法权,政府有行政权,因此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分立的。在西方议会制国家,多数政党并不意味着一定能通过某项法案,因为反对党往往不止一个,当反对党联合的时候,多数执政党的法案就不能通过。因此,即使是在执政党最有权力的多数政府,执政党也没有立法权,立法权依然掌握在议会手中。政党政治确实主宰议会政治,但是这不意味着执政党主宰议会,因为如果有多个反对党投反对票,执政党的法案将不会被通过,严重时连执政政府也会被迫解散。所谓政党政治主宰议会政治,实际上是政党之间的斗争会影响议会的决策,并不是执政党主宰议会。西方国家的政府诞生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在经过民主选举后,将诞生一个执政党,该党议员占据议会的部分议席。该执政党有组建政府的权力,总理与部长往往在该党议员中产生,执政党握有行政权。除了执政党之外,议会余下席位由反对党或无党人士占据。当执政党的得票率超过反对党一定程度时,将形成多数政府,执政党在议会中占据多数席位。反之,则是少数政府。各个政党在议会中对法案进行辩论和投票,而一旦投票通过,由执政党政府实施法案,并不是由议会来实施。由此可见,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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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分立。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又属于行政部门。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而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 (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实质是“执政党至上”。”
我认为,该刊文的以上言论是错误的。
在西方国家,议会并不能称之为“国家的行政中心”。议会的职责是讨论并通过法案,并不是执行法案,认为西方议会兼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西方民主议会制国家的议会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议会中有执政党、反对党之分。由执政党组建的政府握有行政权(可能是多数政府,也可能是少数政府),但是反对党并无行政权。由于议会包括了执政党与反对党,而反对党并无行政权,因此,议会并无行政权,行政权是由议会中的执政党负责。又因为议会汇集了众多民选的党派代表,而议会拥有讨论和通过法案的权力,因此议会拥有立法权。由于议会不等同于执政党政府,又因为议会有立法权,政府有行政权,因此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分立的。在西方议会制国家,多数政党并不意味着一定能通过某项法案,因为反对党往往不止一个,当反对党联合的时候,多数执政党的法案就不能通过。因此,即使是在执政党最有权力的多数政府,执政党也没有立法权,立法权依然掌握在议会手中。政党政治确实主宰议会政治,但是这不意味着执政党主宰议会,因为如果有多个反对党投反对票,执政党的法案将不会被通过,严重时连执政政府也会被迫解散。所谓政党政治主宰议会政治,实际上是政党之间的斗争会影响议会的决策,并不是执政党主宰议会。西方国家的政府诞生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在经过民主选举后,将诞生一个执政党,该党议员占据议会的部分议席。该执政党有组建政府的权力,总理与部长往往在该党议员中产生,执政党握有行政权。除了执政党之外,议会余下席位由反对党或无党人士占据。当执政党的得票率超过反对党一定程度时,将形成多数政府,执政党在议会中占据多数席位。反之,则是少数政府。各个政党在议会中对法案进行辩论和投票,而一旦投票通过,由执政党政府实施法案,并不是由议会来实施。由此可见,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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