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风格
阿加莎·克里斯蒂擅长讲故事。同所有的侦探小说一样,她的文风简洁干练,故事有些琐碎但容易上手,发展到后面出现了迷惑性的千头万绪。案件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嫌疑人的证词千奇百怪莫衷一是,幸亏名侦探波洛恰逢其时紧急救火。就像看《东方快车谋杀案》时,这个小个子、留着一撮黑胡子的侦探一出场,总是能令我会心一笑。因为波洛不是像福尔摩斯一样,求助者找上门来,或是被叫到案发现场,他和可怜的柯南有异曲同工之妙,好像名侦探出现的地方,罪犯都迫不及待飞蛾扑火般地赶来检验侦探智力,结果是给其辉煌战绩上再添一笔。尽管波洛总是义正词严地说:“我在度假的时候从不工作”,可不论何时何地,他都出色地捍卫了一名侦探的尊严,有时这无关正义。
阿加莎的侦探作品有着浓厚的自我风格。她的故事涉及到的主要人物一般很多,达到8、9个左右。她作品中涉及到的案件抑或是凶手一般也不止一个。所有的人物们通常在故事的一开篇闹哄哄地登场,类似“冷子兴解说荣国府”的味道,当然这有些夸张了,让人恨不得找一张纸把所有的人物都记下来。到最后,真凶就躲藏在里面,所有的人都是嫌疑人!波洛总需要一间小屋子,将所有的嫌疑人一审、二审、三审……不过莫担心,之所以说阿加莎故事讲得好,是因为她会在后面,当真正的犯罪大幕拉开时,对所有的人物抓住细节,结合性格,在适当的时候巧妙描述,以便于读者朋友自己在脑海中构筑一个丰满立体的人物,各个案件来龙去脉也很明晰,因此我们可以将那张纸暂且放下。
我坚信好的侦探作品是幕后的作者与台前的观众互相配合的一支双人舞。每一个认真的读者阅读侦探作品时都假设自己是一名侦探,而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并尊重侦探们的这种权利,个人认为阿加莎这一点做的很好。她最大程度上交代了所有蛛丝马迹,她忠实地尊重读者,并不抱着居高临下的态度,并不是在小说的结尾,真相即将大白的时刻才叙述真凶与被害人那段鲜为人知不堪回首的往事,将“侦探们”“玩弄于股掌之间”。阿加莎的所有推理都是基于已知事实,基于前文已交代的伏笔式细节,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读者是和波洛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波洛看到的我们也能看到。阿加莎的作品里更没有有些侦探小说里那蹩脚的“上帝之眼”、“侦探光环”,里面的那些侦探好像从一开始就知道真凶是谁。在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无辜的凶手”时,他们就敏锐地看穿了一切伪装,磨刀霍霍,好像只差一些证据就能对嫌疑人绳之以法,对其紧追不舍步步怀疑直至验明自己正确无误。这就是一种“直觉断案”,明显违背了没有证据不能定罪的原则,这就是作者的一厢情愿,将读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我一直好奇,比方说《圣女的救济》里,内海薰怎么就那么有本事,死抓着真柴绫音不放直到给她定罪,可能这就是名侦探的直觉吧😂(纯属个人看法)。阿加莎在波洛审问完毕后,还会将目前已知的事实罗列出来,帮助读者理清头绪。《东方快车谋杀案》的出人意料、金钱与爱情的不伦欲望酿成的《尼罗河上的惨案》、紧张扣人心弦的《无人生还》……当然,可能还是没有人能猜出凶手,最后的最后,克里斯蒂一脸促狭,狡黠地揪出了真凶。请问,你猜对了吗?
也许这就是阿加莎问鼎侦探小说女王宝座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