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春天还没来
今天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天,我好像找到了一个困扰了我很久很久很深很深的问题的答案。所以即使离新学期第一课只有不到十个小时了,晚睡也变得情有可原的。我必须要记下来。
和小刘走进了fishya,排了号,又出门遛圈,主要是去看DQ的营业时间,我们都想饮料想疯了。我们回到门廊,屁股还没坐热就被领到了座位上。服务员走过来问要喝点啥,我问都有啥,她开始背:红茶,绿茶,冰茶,可口可乐,雪碧,芬达……
她提到绿茶时,我脖子前倾,像个小偷鬼鬼祟祟地用中文给小刘说,我喝过他们家的茶,记得吗,上次,我和你,我点了凉茶,点都不好喝。服务员眉毛稍稍提了一下,我猜她没听懂,便继续鬼鬼祟祟地笑,直到她念完名单,我说,我要芬达。她一脸不好意思,芬达只有橘子味的可以吗。我笑,当然。她突兀的歉意让我想念桃子味的醒目。我又提要求,问可不可以把冰单独放在一个杯子里。她的表情我记不大清,应该是笑了。两分钟后,她又带着小刘的绿茶茶壶,小刘的小茶杯,我的芬达和我的一杯冰回来了。
我多么希望可以用一个更美丽的词来替代服务员称呼她,有“小妹”“端盘子的”“waitress”难以望其项背的美丽,是能够与她媲美的词语。
我突然很紧张。就是在从我们拿到饮料到点正餐到上刺身到吃完刺身到上部队锅再到她拿着小夹子和空碗来现煮部队锅的漫长过程中,某一个具体的我却又想不起来的时刻,我突然很紧张。我想要和她说话,愿望强烈到瞬间便可把整个部队锅煮熟,这愿望又令我感到羞耻,那时要看得见自己,脸可能比锅上架着的生牛肉还要红。
我(看似)随意地了根话头便开始和她攀谈,我问她是不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她说是。我问她大几,她说大三。我问她学啥,她说化学。我说,嘿嘿,都是理学院的,一家人,一家人。她把火点着后,铲了铲肉,走了。
我很急切地想要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女孩子,在过去的一两年两三年一直是一个待证/反驳的命题。这样的困惑来自于,我一直无法厘清这种喜欢究竟是人们出于对美的追求所产生的本能反应还是我,作为一个possibly gay af的年轻人,所产生的一种和人们所歌颂的伟大爱情形似离神似还差十万八千里的感情。我说,这是正常的,因为她美,她很美。小刘说,可是我遇到这样的女生眼睛就不会完全移不开。少顷,小刘补充,可能是因为我太内向了。我说对,就是因为你太内向了。
盯着盘中食咕噜咕噜冒泡,我问小刘我要不要问她联系方式,小刘比我还紧张。小刘说,我去趟厕所,回避回避,场面太尴尬我怕受不了。我说别,我不问了。
小刘这学期要上intro to lgbtq studies,她说是因为看我天天想看不下去了,我很感动。我和即将展开lgbtq studies的小刘继续进行着佯装严肃的讨论,我问,如果我是bi,和我做朋友时你会感到不安吗。小刘为了强调不惜破音,当然不会,我周围这样的朋友很多。我钻牛角尖,认为周围这样的人多和会不会不安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我开始感到不安,我一定要证明她不应该感到不安。我说,像你和我,牵手就很正常,但如果是我喜欢的女孩子,我可能就会很紧张,紧张到如果是在四下无人的操场上轧马路,你可能会听得到我的心跳被扩音机放大一百倍传到你的耳边。
写到这里我把纯真又放了第一百遍,专门等着那段“在無聲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我怎麼感覺整個黑夜在震動/耳朵裡我聽到了心跳的節奏/星星在閃爍/你怎麼說”。没有比这更美丽的了。
结账。在收银条上签了名,思衬再三,又在收银条签名的下方一笔一划地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还一反从来不打小横杠的常态,整齐地在数字间划了两下。趁着小刘去上厕所的当儿,我再次打开收银簿,把刚写下的电话号码又工工整整地描了一次,添上了比拇指盖还小的名字。我问小刘,我像不像电影里被可爱服务生打开心扉的落魄作家。至于为什么是作家,可能因为他们通常都比较穷吧。
小刘欣喜地看着我,鼓励我,还夸我勇敢。后来从餐厅走回住处的路上,脑子里已经将她主动联系或是不联系所有的可能性都过了一遍,我安慰自己,有缘江湖再见,这样急不可耐的“如果和女孩子谈恋爱就可以证明自己喜欢女孩子了吧”真是极其幼稚的想法,又长吁一口气,都这样了,一定是喜欢女孩子的吧。结果到家手机刚充上电就收到了她的消息“Hi i saw your number on the receipt! Lol”,我激动地打滚儿,小刘拿出记录生活。上次听到打滚儿是在要好的朋友喜欢上了实习公司的女孩子,”啊啊啊啊我现在正激动地在床上打滚儿“,他说。而在那之前听到打滚儿估计前面都加了一个驴字,毕竟是我最喜欢的小吃之一了。
我话唠,哇啦哇啦回了四条消息,才发现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问她,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她又说,我很惊讶会有女生给我留电话号码。抱歉,我说,这也是我第一次留电话号码——经常有别人给你留电话号码吗?我把短信给小刘读了,小刘气急败坏,为这情商为零的问句把我教育了一通。女生果然没回答那个问题,哈哈哈着问我是不是想当朋友。我说yes,打了许多个感叹号,又怕把别人吓着了,删得只剩俩。
我已经冷静掉了。看完电影收到了她的新消息,我甚至感到一丝惶恐。我不想见她,我想把她永远的忘掉,我怕我心中的她被她毁了,只留下一张凭据就好。在收银条上重新描写我电话号码时,她已俨然成为我心中的阿弗洛狄忒,能想象到的那种任岁月流逝也美丽依旧永远定格在那一瞬间的感觉——我忘了是哪一瞬间,我猜有那么一瞬间。我和小刘说,下次遇见时,说不定我已经忘了她长什么模样。小刘说,是哦。
其实上面的话大半都已先记在了日记本上,可我还是担心,担心还没等落笔成文这感觉就再也抓不住了。写下电话号码时我以为这一壮举无比惊天地泣鬼神日后必得歌颂一番,可写到现在已记不真切,一笔带过罢了。人类成也遗忘,败也遗忘;深刻的能一辈子靠着回忆度日,深刻不成的,倏忽间便飞远了。引用过无数次冯唐的那段话,放在这里依然合适: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记之前,记录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写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有二十三岁的时候写的一个两万字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用凡事都三分钟热血一句话来给自己打掩护,三分钟过后,我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了。“我必须要记下来”,说到底,无非是恐惧盛年不再来,激情褪去,这样莫名紧张的日子便是过一日少一日了。
小刘说恭喜老何的春天来了。我说春天来了,春天来过很多次了。春天来了,春天走了,夏天来了,我开心了,就啥也顾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