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哲学研究节选
1、牛顿第一定律,是牛顿通过逻辑分析得出的结论。牛顿提出:一切物体总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首先,他是强调“一切物体”,那么当然也包括冰块,我在密闭容器中放置一块冰块,此时冰块处于静止状态,也没有外物施加力使他改变状态,但是又怎样能保证该冰块一直静止呢?数小时后,冰块液化,数天后冰块汽化,此时物体(研究对象)已消失,那么何谈它能一直保持静止状态呢?显然,牛顿的逻辑是有误的。从科学而言,为了使该定律成立,至少还要限定温度,若研究对象是冰块,当它高于0℃便会化了。命题A:无作用在物体上的力迫使。命题B: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状态或静止状态。命题A只是命题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当然,冰块作为微观来说,组成冰块的水分子受到范德华力,因此液化了。当然这已经是微观角度,牛顿定律只适用于宏观。但不涉及到相对论,上述是推翻牛顿第一定律的一种容易的方法。) 2、魏尔肖说:“所有细胞都来源于先前存在的细胞。”他的依据是细胞通过分裂产生新细胞。但很不幸,他这句话逻辑就是错误的,魏尔肖先生,请问地球产生的第一个细胞是源于先前存在的第零个细胞吗? 3、无论一个人在判断物体是相对运动还是相对静止,都需要一个前提,你的血液正在运动(设人活着,那血液流淌是恒定的,我视作绝对运动)。血液流淌,大脑能进行思考,也才有“相对运动”和“相对静止”这样的结论。否则血液不运动,人就不能活了。由此证明“绝对运动”在“相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之前。 (这当然不能算作一个严格的证明。但可以作为一种俏皮的思维方式。) 4、 Ⅰ、归纳推理,简单地说就是从某类事物部分对象具有的特征,推出该事物全部对象具有的特征。 1×9+2=11 12×9+3=111 123×9+4=1111 1234×9+5=11111 则:12345×9+6=111111 这是成功运用归纳推理的一个事例,但是归纳推理就一定正确吗? 我们知道,一篇论文有论据和论点,那么论据便是这类事物部分对象的特征,而论点也就是这类事物全部对象的特征。比方孟子为了论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他分别举了:舜、傅说、胶鬲、管仲、孙叔敖、百里奚的例子,来说明他们在忧患中崛起。可是我们知道,在非洲,跟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非洲的水资源危机每年致使6000多人死亡,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在忧患中存活,孟子的忧患论即刻推翻。因此,以点来推设面,那毕竟是困难的。如此,你会迷惑,为何归纳推理有时候是对的,有时候又是错的? Ⅱ、演绎推理,简单地说就是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三段论“便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可表示为: 大前提:M是P; 小前提:S是M; 结论:S是P. 若a∥c,b∥a,那么b∥c. 这是成功应用演绎推理方法的一个事例,但是谁能保证它就是正确的呢? 设: 大前提:你对她好; 小前提:我对你好; 结论:我对她好。 (要是我只对你好而不认识她,那我怎么会对她好呢?如此上述结论有误,即便大前提已正确。) 设: 大前提:他是哲学家; 小前提:汤姆是他; 结论:汤姆是哲学家。 (表面上是对了,但是忽略了一个因素,等结论提出来以后要是汤姆突然改名为迈克尔,那么上述小前提和结论都是错的。) 这时你觉得奇怪,为何演绎推理的方法有时是对的,有时又是错的? Ⅲ 、结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方法,研究对象只适用于非生物且非含随机变量的个体或系统。 解说:必须符合非生物,因为生物存在突变性质,生物的意志是自由选择的,主观思维可支配,同时也必须非含随机变量,二者不可缺一。就像有的人用归纳推理来研究天气,昨天下雨了,今天也下雨,所以明天一定下雨这就存在谬论。虽然天气是非生物,但天气存在随机变量。人们的错误还在于,常常把上述两种推理方法施用于人生的研究上,作为人而言,人本身就是易变的,作为生活而言,生活本充满偶然性,因此,也才产生大量哲学谬论。但如果这些谬论当作文学来欣赏,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当然了,即便我划分出它们研究的范围,也不能保证两类推理就是正确的,至少我觉得不是最科学的办法。科学家对实验数据的处理,始终处于猜测,在逻辑上属于归纳推理。因为某公式大量数据成立,所以它就是对的,但毋庸置疑这仍然是一种猜测。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科学家研究的对象“自然”,“自然”是否存在随机变量呢?这还不好回答,因为自然界内有时候具有一些特定的规律,但有时候又深不可测,变化莫测,还不能笼统地回答“自然”是否属于非含随机变量的系统。我对科学的质疑还在于,当今众人用来验证它规律的正确,是通过它的实用性,即能够造军事武器、造火箭等等。在逻辑上符合演绎推理,大前提:有用的就是真理;小前提:科学规律是有用的;结论:科学规律是真理。那么我会问,自然科学到底是作为一个人对于“自然”奥秘的好奇和求知而产生的学问,还是已演变为一门实用学了?同样,若当一种哲学思想在政治和经济上取得成功,因此就称作“科学思想”的话,那么也是牵强附会的。我认为关于学问的研究,还有待人们开创更好的方法。 补充一:至于上述,我判断出天气、人、生活存在随机变量,我并无运用归纳推理,并不是说通过大多数时候多变,那么就是多变。我运用了反证法,假设“天气不多变”成立,但由于天气既有雨天、晴天、阴天等等,如果不多变只包含一种情况,与原假设产生矛盾,由于推理正确,所以原设为谬论,因此“天气是多变的”,即含随机变量。 补充二:美国思想家查尔斯·哈尼尔一向认为归纳演绎是最科学的,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上千年如鱼得水的逻辑方法并不是都能适用于任何地方。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从归纳推理而来,然而归纳推理本身就是有待考量的。 5、 Ⅰ、设物体A以速度V运动,基于是V的缘故,是因为选取参考系从属惯性系。 (惯性系是指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对象。) Ⅱ、如果以光速作为参考系,设光速为C。若光速和物体A速度方向相同,相对于光速物体A速度大小应为C-V,若光速与速度方向相反,相对于光速物体A速度大小就为C+V。 Ⅲ、借由选取参考系无受限,因此物体的实际运动速度不唯一。即一切物体可以说有速度,也可以说无速度。可以说,以速度描述的运动是狭义的。 IV、同样光速之所以是C,也只是因为它选取的参考系从属惯性系。当参考系选取非惯性系时,那么C也会有变化的。 Ⅵ、再次重述,当我们说一个物体以某个速度运动,是因为选取参考系符合惯性系。比如我说地面上物体A运动,是因为相对于地面它在运动,即选取的地面就是参考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又怎么知道地面静止?怎么判断出地面符合惯性系?如果说判断出地面静止,也需要选取参考系,那么我也可以说,相对于物体A地面则是运动的,但如果物体A做加速运动,那么地面也做加速运动,如此一来地面也就不符合惯性系了。若选取地球作参考系呢,首先地球没有做匀速直线运动,其次判断出地球静止也需要选参考系,以太阳为参考系地球则是运动的,那么地球就不符合惯性系了。如此一来,物理学中的运动学,被自己制造的规则推倒了自己的体系。 6、 Ⅰ、我们会说,对立面与非对立面对立。但是对立面与非对立面又是一对对立面。那么非对立面终将是依附对立面而存在的,它只是一个副本概念,且没有实际意义。 Ⅱ、因此,对立面的对立面是对立面。 Ⅲ、万物的对立面是其自身。其实质是:既不存在对立,也不存在非对立,唯独存在自身。 7、Ⅰ、换质位法,就是把一个命题进行转化。比如: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的。这个命题,单单看并不能验证,因为要找到宇宙所有乌鸦才能验证,我们发现100只黑色乌鸦并不代表它是对的。 ⅰ、通过逻辑推导: SAP→SE┒P→┒PES→┒PA┒S→┒SI┒P 最终得出:有的非乌鸦是白色的。 ⅱ、有的非乌鸦是白色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找到一个不是乌鸦的东西是白色的,就可以验证“所有的乌鸦是黑色的”是正确的;比如一个白色的手机。因此,这就是逻辑的意义。它大大减少了查找的繁琐。不然找到宇宙所有乌鸦,是不可能做到的。 Ⅱ、上文看起来我很欣赏换质位法的功能,但是接下来我们再讨论,为什么换质位法是错的?因为如果我把“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的”改成:所有的乌鸦都是白色的。最终得出的推理结果是:有的非乌鸦的东西是黑色的。只要找到一个不是乌鸦的东西,而且是黑色的,就可以验证:所有乌鸦都是白色的。 Ⅲ、逻辑学上夸大换质位的功能,其实本身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