屎尿国王不禁,情爱父母不挡
前几天 @鞑卢卢 跟一个驻村干部和坚信“西藏奴隶妻”什么的撕了起来。当代的事好多人已经解释了,这里补充一点59以前的。
先说资料来源,主要是近代旅藏纪行,是整理其他资料时觉得好玩顺手摘录的。内容不系统,也不是什么分析,就是罗列一些见闻。
一、工作
几乎所有人都作证说藏区女性辛苦,农活和家务大多是她们的工作。这不意外,汤东杰布说他5个月大时母亲就将他捆在背上下田干活,他们家可是富户,还雇过18个帮工(1385年,仁钦顶,《汤东杰布传》)。
旅客们的类似证词就更多了,车轱辘话没有意思,选几个可以代表的好了:
1)“大量农活都是女性负责,妇女在西藏很辛苦。”(1721年,卫藏,德西迪利《西藏纪行》)
2)“藏俗女强男弱,差徭辄委之妇人。”(1792年,卫藏,周霭联《西藏纪游》)
3)“她们不是被囚禁在深宅中饱食终日地混日子,而是过着一种勤劳和活跃的生活。她们把商品运到各地去,摆摊和开办几乎所有的零售店。在农村,她们要参加农业劳动。”(1846年,卫藏,古伯察《鞑靼西藏旅行记》) 之后神父也没忘为男人开脱几句,说他们“也不是碌碌无为”,也会纺纱和织氆氇。
4)“她(一家主妇,锡金大君的表妹)哭了起来:‘我嫁到这里已经整整三年了...我必须每天织布、看管女工、管理厨房及饮食。我婆婆很凶,她以为我的身体是铁打的。你别看这家人很有钱(后藏最富裕的家庭之一),他们像耕田的人一样干活。’”(1881年,江孜,达斯《拉萨及西藏中部旅行记》)
5)“西藏牧民的妻子承担了几乎所有的活计,对外人不拘束,容易和别人亲近。”(1890年,乌尔曲,邦瓦洛特《勇闯无人区》) 当然我们知道也不全都这样,色拉麦·堪苏仁波切少年时一人为姐姐姐夫照看80头牲畜,他姐姐就没怎么搭手(1930年代,马尔康,《黑白业报真实明镜 · 色拉昧嘉绒堪苏昂旺提秋传》)。
6)“村长是一个非常温顺的人,妻子早年亡故,有两个女儿。当时姐姐23岁,妹妹17岁,每天两姐妹带领一群男仆和女仆干农活、放牧,干活非常认真,让人感动。”(1899年,察兰-阿里,河口慧海《西藏秘行》)
7)“播种的工作由农夫的妻子进行。她是富足的象征,所有关于家务和食物的事都与妻子密切相关。”(1924年,康藏,孔贝《藏人言藏》)
一边倒的证词可谓实锤了,而且大多不忘带上两句“男人懒惰”“坐享其成”一类评语。难道真是“男人的工作从早到晚(玩),女人的工作永远没完”?我不知道这样的性别分工是怎样开始的,又如何被长期忍受。但关于工作总量,特别是农活总量,我们可以做个简单的算术。
传统西藏的耕地面积用“藏克”表示,通常1藏克折算为1市亩。这肯定不准确,实际上“藏克”本身就不统一,但做个简单计算也没问题。根据1956-57年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紧挨拉萨东边的墨竹工卡宗(全区庄园最密集的核心地区之一)和止贡寺(汉族导游常常会告诉你那里有世界第二著名的天葬台云云),每年耕种1藏克耕地需要10个工作日的劳动投入。(《藏族社会历史调查 · 一》)。
熟悉这项指标的人会发现劳动投入有点太高。同样在麦作区,从英格兰到华北江南,每亩工作量大多在2-6个工作日之间。(戴尔《转型的时代》、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 原因很多我们这里不讨论了,反正记得1市亩=10个工作日属于相当放大的工作量就行。
以1959年西藏自治区播种总面积200.2万亩计(《西藏统计年鉴》),总需求2002万个工作日。又以1名劳动力1年工作200日计,耕种西藏全部耕地需要10.01万个劳动力。
1959年的西藏人口有好几个估计,图方便我们用100万人好了。以劳动力比率45%计,全区可提供劳动力45万名。
前面说了这个估计不求精确,所以我们也不用考虑耕地总面积是否被我裆低估了、用工高峰如何调剂什么的。10万需求和45万供给之间的悬殊差距足以告诉我们: 不是全民为农活累死累活,而是责任分配高度不均。男人是真懒。
最后补充下商业,
“根据我的观察,她们实际操纵着几乎所有的交易。”(1910年,嘉绒,威尔逊《中国-园林之母》)
更文雅一点的表达来自孙相:
“布茄闹比盂兰会,丫髻权侔市舶司。”(自注:“炉城女子年十五以上,即受雇于茶客,名曰沙鸨,凡茶客交易,俱凭沙鸨定价,人不敢较。”)(1792年,打箭炉,孙士毅《百一山房赴藏诗集》)
其他例子太多不列了。
那么男人干什么?公平地说他们什么都做一点,包括做饭、缝纫、带娃,但“男性的旁的工作,则是次要的”。(犁地和远程贸易除外,后来这变得很重要)
完全归男人的工作则多跟禁忌有关,比如拉萨著名的五大行会好多就不收女人(《西藏的商业与手工业调查研究》);再比如历代海上师的御用氆氇,从纺纱到织染都不让女人过手,完工后从杰德秀一路送到拉萨闹得跟过节似的,全程也不让女人参加。
剩下就是抢劫了,基本是男人的天下,但也有例外,比如布宫脚下监狱就关过一个人称“公鸡之母”的老女匪,她为了抢水源打死了好几个人。(《拉萨掌故》)
二、风情
既然全面承担起生活重担,藏女的健康强健也就早被人注意到了,只举三个例子:
1)“我从未见过比今天我所遇到的山民们的体格更强健的例子,特别是妇女。漆黑的头发、明亮活泼的黑眼睛、肤色健康红润,即使最健康的英国乡村妇女也无法与之相比。”(1783年,菩提亚,特纳《扎什伦布寺访问记》)
2)“藏族人向我透露,端庄贤淑的汉族女性缺乏藏族妇女那种吸引力。藏族妇女的生活背景中,社会自由度要高得多,妇女在外表和举止方面显得强健。尽管汉族男子显得不好意思,但他们也承认,藏族女子行为粗犷、直接、户外活动频繁,对他们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1935年,安多,埃克瓦尔《藏族与周边民族文化交流研究》)
3)“我们从草地回来时,马上遇到一队藏民男女,骑马疾驰而过,其中有一少女,及笄年华,眉目清秀,皮帽皮衣,足蹬红皮小蛮靴,跑近我们时,嫣然一笑,以相招呼。她的风韵和骑马的姿势,只有欧西女子可以比拟,汉族女子,实在是相形见绌了。”(1939年,拉卜楞,李孤帆《西行杂记》)
后来他还见识了更多,以至说起了车轱辘话:“(大夏河)沿途庄稼均见藏妇在烈日之下劳作,坦身露胸,自然健美的体格,与汉族女孩仍以缠足为美的,殊觉相形见绌了。”
一个更直接的比较来自旅行家伯德,尽管不是直接比较女人。访问日本时她对日本人的体格做了接近辱日的描述:
“(日本人)身材矮小,相貌难看,罗圈腿,水蛇腰,一脸穷相…(女性)脸色无光,毫无引人注目之处…不但身材矮小,走路也慢吞吞,好像挪不开步。”(1887年,转引自新保博《日本经济史》第二卷)
但她去四川旅行时,却给了嘉绒人适度的赞赏:
“我的(汉族)苦力们的身高是汉人的平均身高,他们(嘉绒人)比我的苦力要高一些。他们胸脯宽阔,身体健壮,肌肉肢体显得结实而灵活,行步显得平稳而富有弹性。”(1896年,梭磨,伯德《长江流域旅行记》)
前工业社会的健康大部分归结于营养,藏地女性给人留下的另一个印象就是,能吃。平旺刚到重庆时对这个“美丽的新世界”大为赞叹,但由于在家“总吃很多酥油和肉”,来到重庆就不容易吃饱。他每顿能吃“六七碗”米饭,女伴也能吃“五六碗”,这还不够,还得经常找小贩买饼子吃。(1935年,戈尔斯坦《时代和生涯》)
除了能吃她们还来事。比如我们都知道支乌拉差(运输劳役)是件很苦的差事,是一项恶政,但偏偏就有人没事找事:
“没有搬运行李任务的人,尤其是妇女,她们带着极大的兴趣来看热闹,希望参加这次徒步旅行,所以形成一种类似徒步搬家的局面。秩序极为混乱,搬运行李的人和空手的人一路聊个没完,像这样活泼愉快的搬家,我从来没有见过。”(1890年,康藏,邦瓦洛特《勇闯无人区》)
至于她们的本职工作就更不必说了,1904年英军入侵西藏时在帕里宗被冻个半死,因此完全无法理解“西藏女苦力”的活跃,她们“生性快活,整天时间她们都边干活边笑闹,喋喋不休说个不停…人们听到她们的笑声在楼梯上回荡…在这块又脏又冷又不舒适的地方,她们的快活实在显得很不和谐。”(坎德勒《拉萨真面目》)
最后说说风尘女人。大酒鬼查普曼在西藏的时候,除了沾沾自喜于自己以豪饮暴食名震拉萨之外(也没忘了提到他们使团里还有一名尼泊尔“饮酒天才”和他们的使团医生,一位足以“载入拉萨史册的饮青稞酒冠军”-天知道这是个什么医生),他还一再回忆起诱人的青稞酒女郎。她们“美若天仙”,负责在宴会上劝酒,谁要是不识相的话,她们有用发夹扎人的特权。据说司伦朗顿(十三世的侄儿)都被她们扎过。(1936年,拉萨,查普曼《圣城拉萨》)
妓女的情况我不熟,大间谍达斯说策墨林摄政曾在拉萨整风,赶走了大量妓女。不用想也知道这肯定不管用,很快会卷土重来。后来据刘曼卿透露,拉萨妓女还流行过一套离奇的艺名,“曰金丝缎、银丝缎、或北京缎、上海缎”,她怀疑是商人嫖客教的(《康藏轺征》)。
但这肯定不普及,多数妓女不会这么洋盘,有些可能还是业余的。扎西次仁老先生就对印度妓女直白讲价的做法印象不佳(“多少?多少?”),他回忆说西藏的“不会把事情干得那么粗鲁和商业化。”(《西藏是我家》)
总体上藏地女性给人留下健康、活跃、经济独立的印象,习惯户外生活,其中一些出过远门见多识广。孔贝就提到“(康藏)青年在成家立业前,通常都要到拉萨朝拜。女孩子没有到过拉萨也要被男方父母看不起。”(《藏人言藏》)这可不是江南女子“烧香看和尚,一事两勾当”那种后山踏青可比。
这一段就用威尔逊收尾吧,旅途中的缘分总会有点小动人:
“妇女受到的待遇并不差,更谈不上受到压制。她们天性乐观,非常适应自由的户外生活,并在劳作时又笑又唱。她们之间的交往方式很直率和简单,妇女们享受着怡然的自由。有一次我与一队嘉绒男女做伴行进了几天,告别时,她们高兴地喝起酒来(这…)。妇女们张罗着,并诚恳地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行列。她们的欢笑和歌声感染了与他们结伴而行的我们,我与他们分别时感到很难过。”(1910年,嘉绒,《中国-园林之母》)
三、性、婚姻和权利
现在来到主题了,反倒没什么需要特别说明的,直接读证人们的观感好了。有的很啰嗦,但有些很有力量,当然也有的只见于一时一地。罗列之前只大致描述一下地区特征:
农区的婚姻,自由恋爱和包办的都有,总体上尊重本人意愿,婚后女人牢牢掌握钥匙权(而权利很难与劳动和家庭贡献无关); 牧区自由恋爱占上风。
至于性观念,就冲着不歧视非婚生子这一条,反正很宽容了。
1)“如果一个姑娘和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她已经订婚,也不会受到多少责备。但是,如果已婚的妇人通奸,他们都要受到惩罚,丈夫甚至可以杀死她的情人而不受惩罚。同时,妇女是家庭的主人,丈夫要倚靠她,要尊敬她,做什么事情都要同她商量,得到她的同意。”(1721年,卫藏,德西迪利《西藏纪行》)
2)“我告诉她(帕拉拉姜),在印度,一个丈夫有几个妻子,而披楞人(英国人)则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她喊道:‘一个妻子跟一个丈夫!你不认为我们西藏妇女情况要好些吗?’...我要说的是西藏妇女比印度妇女幸福,因为她们享有在印度只有男人才能享有的权利。”(1881年,后藏,达斯《拉萨及西藏中部旅行记》)
3)“回到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上,这里流行的观念将会震撼印度人的神经。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欧洲流行的观念明显和这里相左。妇女享有完全的自由...她们可以毫不掩饰的与男人自由混居在一起,和他们一起追求商业利益和快乐,也一起分享他们的辛劳…这个地区的妇女使旅行者确信,她们从内心可怜她们只能拥有一位丈夫的西方姐妹们。”(1894年,卫藏,辛哈《入藏四年》)
4)“在西藏,一般来说妻子的权力非常大。例如丈夫赚来的钱大都交给妻子…丈夫要用钱,说明理由,向妻子要钱。若发现丈夫留下私房钱,妻子极为恼怒,甚至打丈夫的脸…大部分情况下,丈夫按妻子的命令到外面做买卖。”
“从家庭关系来说,一家的主权在妇女手中,在被雇佣时男女同工同酬…西藏妇人的私房钱是很有名的...连很没有地位的妇女都有。据说,这是为了无论什么时候丈夫提出离婚,自己也能独立生活下去…但是,西藏妇女对自己心爱的人,真是无微不至的关心,胜过了文明发达地方的妇女。”(1901年,拉萨,河口慧海《西藏秘行》)最后这一点读过《艽野尘梦》的人不会陌生。
再多说一句,不光有私房钱,女性也有继承权。而她们带到夫家的嫁妆更完全自主。比如米拉日巴的母亲就靠一小块嫁妆田养大了儿女,小叔子强占她亡夫的遗产时也没能把它夺走。(11世纪,后藏,《米拉日巴传》)
5)“(英军)入侵者与江孜居民之间的关系第一次变得亲密起来…居民的友好情谊实在过分。在设置了防御工事的防线外…一个专横跋扈的藏族妇女强令她的两个丈夫干活,她凶残的虐待他们。艾利丝·赫根·赖斯所著的《甘蓝地上的威格斯夫人》是当时的一本畅销书,那位藏族妇女也就以书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威格斯”而闻名远近。” (1904年,江孜,弗莱明《刺刀指向拉萨》)
6)“女子年及笄,则父母不问,听其自适人。死则割其尸以饲鹰。呜呼!殆真野蛮而未受教化者。”(1906年,拉萨,张其勤《炉藏道里最新考》)
出于我大清的思维,不分旗汉都长于谴责藏人“淫奔”,川督和边务大臣甚至分析过技术原因:
“着裤。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知羞耻,明礼义也。尔等男女皆不穿裤,自问是何形象。易于犯奸,亦实由于此。” 就是说不穿裤子,容易搞到一起。(1906年,康,《锡良咨请赵尔丰查收转发巴塘善后章程》)
后来的大藏学家任乃强倒平和些:“淫奔之风甚炽,男女相悦,不得请于父母,相继逃入林中,寝处数日,通知其家,则无不偕矣。”(1929年,康,《西康札记》)老先生后来做了康巴女婿。
7)“这是一段浪漫的爱情。女主人曾是另一个更为舒适人家的夫人和家庭主妇,她两手空空逃了出来,逃向了森林,投入到这名赤贫的罗密欧的怀抱中…他们结婚多年,一直相相敬如宾,专一的爱情始终充满他们的心田。两位贫穷而又可爱的人尽他们最大能力招待我们…他们一再恳求我们接受相当数量的糌粑,作为旅途中的食品。”(1924年,松宗,大卫妮尔《一个巴黎女子的拉萨历险记》)
8)“藏人对未婚生子的女人并不歧视…在藏区,两性间的关系比较自由,道义上的约束较少。”(1924年,康藏,孔贝《藏人言藏》)
9)“西藏女子地位甚奇特,不得谓其绝高,以社会尚认渠为下生,而褫其参政权。更不得谓其绝低,以其经济能独立,而行动又非常自由…稍长即习商业,学应对,后来婚嫁恒以此为标准。夫家选媳,每以为问,若无商场技能,事多不谐也。”(约1930年,拉萨,刘曼卿《康藏轺征》)
10) “(青海贵德)番民少女之年达妙龄者,无论有无男子,即为女子上头(俗名曰带天头)。从此公开讲求恋爱,任意选择配偶。” “(夏河)番民的婚姻,绝对自由,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双方家长绝对不能干涉,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受过婚姻的痛苦…在番民家庭里,女的能生产,女权高于男权。”(1933年,安多,顾执中《到青海去》)
11)“婚事可以由父母作主,也可以自己选择…男女双方发生恋爱要结婚,而任何一方的父母不同意,则可隐于朋友家中,直至反对意见消失之后。”(1941年,安多,李安宅《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
12)“婚姻缔结的方式,有以自己意志为主和以父母意志为主两种。前者多见于一般牧民,后者多见于富裕牧民。”(约1959年,黑河,格勒《藏北牧民》) “自己意志”的具体办法就是钻帐篷:“男女青年通过‘打狗’(钻帐篷时男方用肉贿赂姑娘家的狗保持安静)接触之后,两厢情愿…父母一般都尊重儿女的意愿。人称:‘屎尿国王不禁,情爱父母不挡’”。
看了这些(只是一部分),我们了解到什么?她们想要怎样的生活?又在哪些约束下做出选择?说实话仍然知道得很少,作为主体她们是失声的。
但作为整体,她们很少接受教育,不能进入政府,也很难凭宗教成就获得声誉,因为佛经贬低过女性。同时她们拥有繁重的责任以及,工作权利。她们通常有免受谴责的性自由,也参与决定自己的婚姻。她们在经济上独立并掌管家庭管理。 在各种关于私人生活的领域,在17-20世纪上半叶,尤其面对维多利亚英国和儒家文化圈时,她们是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