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爱你的男人,半夜会从你床底爬出来...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我就苦苦守候了50多天.....
看上去一句很浪漫的话,却因为当事人后续的行径变得无比的恐怖。
孙先生在北京某书店偶遇一个女孩,对人家一见钟情,可惜没要联系方式。事后很后悔,于是天天在书店等那个“穿肉色丝袜”的女孩,苦等50多天,也不上班,靠借钱生活。

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中,“一见钟情”越来越不是什么好事。
根据男人的描述,当时两人对看十秒,他认为对方对自己也一定有意思。


接下来事情似乎渐渐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了。
他先是在书店蹲点连等五十天,不去工作,甚至到了向亲戚借钱的地步;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他甚至想出了去法院起诉女孩的方法,以强制女孩出现。



且不说他这些行为能不能真正助他找到女孩,在大家眼里,这种固执未免显得过于荒唐了。
一见钟情的浪漫剧,缘何变成了恐怖片?
这个女生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就能脑补出100集女生对他有好感的偶像剧剧情,想多了吧!
而他之所以没有冲上去要电话号码,是因为当时旁边还站着另外一位对他“表达过好感暗示”的女生,碍于不想伤害旁边这位女生,才没有采取行动。
男人一自信,上帝就发笑。
谁给他的勇气想这么美?
虽然这种自我妄想式起诉书,已经被法院劝退,但是男子还说出了,会采用非正常渠道的方法找到这个女孩,真的是细思极恐....


这一个舆论出现了罕见的“一边倒”的行为,网友们都觉得这种行为早就不是什么深情,而是偏执、恐惧,请不要用这种行为糟践一见钟情了....




这样公开地借助任何渠道去获取别人的个人信息,真的合适吗?
硬要从人海中挖出自己单相思的对象,会不会干扰到别人的正常生活?

难道很多人不觉得蹲点等人、有恃无恐的人肉搜索,跟踪偷拍这种看似浪漫的事跟深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反而是一种太过激进与偏执的病态行径。
大家都是正常生活的人,凭什么只因一面之词的“爱慕”,就拥有了把一个人隐私曝光、生活打乱的权力?

而且这种病态行为,可能随着时间和时间的发酵,逐渐严重。
我国曾经有过一个非常惨烈的案例——安徽一男子单相思自己的大学同学11年,求爱遭拒将对方当众捅死。

可怕的是当事人已经到了精神有问题的层面,他执拗地认为这11年间他和死者是两情相悦、心灵相通的。

记者问他,她就是活着也不会和你在一起的,你说她爱你她就爱你了吗?
杀人犯却依然偏执:你说她不爱就不爱了吗?

直到杀了自己所“爱”的人,他也没有一丝悔改的觉悟。
就在我们的社会新闻中,有时也能见到这样的悲剧——求爱者反复纠缠对方,被拒绝后终于被激怒、情绪爆发,将对方残忍杀害。
这种“痴情种”单方面的执念,造成了这种偏执、过激的悲剧,这种社会氛围已经变成无比的恐怖,曲解爱慕,利用浪漫,以“一见钟情”之名,行“人肉骚扰”之实。
被追求的人难以有有效的途径拒绝这样的执着求爱,不知道应该怎样有效保护自己,更是容易在社会对“一见钟情式浪漫”的默许中感到孤立无援。
真正健康和平等的追求,是求爱者尊重别人的意愿,是被追求者不会感到恐惧。
请大家试着想象这么一个画面:
夜深人静,你独自从办公室走到昏暗的地下车库,发现那个每天都来办公室找你的追求者站在你的车旁对你笑,上来就抱住你,对你说一些奇怪的话。
又或者是你走在地铁通道里,一个人忽然上前抓住你问“你的奶茶好喝吗?能给我喝一口吗?”然后一直尾随你回家,或者三步一回头的盯着你。
而这件事的发生频率是,每天。
这种生活真的是无比可怕的恐惧和厌恶。
然而,从我国网络上受害者自发的反馈来看,报警收效甚微。
因为很多跟踪骚扰者给受害人带来的困扰是精神上的而非肉体上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目前并没有一种法律能制裁这种骚扰。
许多自媒体在这则新闻上用“一见钟情”、“深情”、“痴情”的标签,且不说是否有炒作之嫌,但那句“正常渠道不行就想别的方法”就令人后背一凉。
这哪里是“一见钟情”啊,这分明就是变态了好吧!
使用各种手段,非要找到那个“一见钟情”的人,这真的是“爱情”吗?

前不久,在微博爆出了一条让人细思极恐的新闻,
说长沙有一个女生,大概长得很可爱,忽然有一天,手机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
你是住16楼吗?我想找你玩
让我抱你睡一晚上好吗?我给你钱
半夜绝对偷偷进你屋,16楼左边那个门......
你没有男朋友,你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

从这条信息可以看出来,这个女生收到的短信,不是来自一个偶然,而是这个人一直偷窥跟踪了她很久,了解到她是一个人生活,才开始这么明目张胆地骚扰。
如果对方一直纠缠,于夜晚潜入女孩家,难以想象,这个女生会遭遇到什么伤害。
又假如对方在女孩家门口埋伏,趁着女生开门的时候,把她拉进门,这对于女生来说,又是何等的绝望之境。
在安徽的一名独居女生,有一天收到了从门缝塞进来的一个信封,里面有偷拍她晾衣服的照片以及一张“求交往”的纸条。

没想到几天后门缝再次塞进来一个信封,而这次她的内心突然袭来恐惧感。
因为照片中的女生,正是那个衣着暴露躺在自家客厅的她!
当晚她就搬到了闺蜜家住。
最可怕的是,搬家并没有让她的情况断绝,当她一周后,再回到家时,房间内再有一个信封,装着的照片里的是,赤裸着身体的自己!

据被捕的男子交代,之所以女生在封闭的客厅里能被自己偷拍到,是因为他利用自己是宽带安装人员的便利,在去女生家上门维修宽带时,把她家的路由器换成了带有摄像头的路由器!

后来,女生躲到了闺蜜家,“痴汉”利用自己曾给女孩家维修过电脑设备的便利,在女孩的笔记本电脑里,植入了一个程序,可以远程控制女孩笔记本电脑的摄像头,只要女生开电脑,就能偷拍!

几年前,一位安徽的16岁小女孩被一位富二代追求,女孩拒绝后被这名男孩用油泼。
小女孩因此失去了一只耳朵,而且身上的烧伤也非常严重。

杭州女孩珊珊和薛某是高中同学,薛某追求珊珊追了8年,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但珊珊对他毫无感觉。
有天晚上,姗姗加完班回家,已是晚上 9 点多了,隐约地,薛某听到了姗姗打电话的声音,薛某听到了珊珊在电话中说薛某在追求自己,但自己很讨厌他。
薛某忍无可忍,冲进了珊珊的房间。身高一米八几的薛某,竟把珊珊从19楼阳台上扔了下去!

到底是什么,给了人恶魔的力量,是爱吗?
不,不是,这只是一种占有欲。
爱是高尚而纯洁的,可人却良莠不齐,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往往伤害的还是自己。
爱是自由的,以爱之名义去杀人放火的行为,就是一种极端偏执的占有欲。
这些行为的后果,也并不是只有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才叫受害。事实上,被跟踪骚扰的受害者的心理、情感上也会遭受巨大的伤害。
一方面是他们被骚扰的恐惧,一方面是他们可能会选择改变工作、住址、电话,随之而来的孤独无助感也是一种伤害。

曾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男人最容易伤害自己的女友。
有一个高赞的回答是:那些疯狂追求你的男人最容易伤害你。
那些恐怖的爱情主义的思维就是,我得不到你,就不让任何人得到你。

在说回图书馆等人的这个孙先生身上,
可能在这段时间之内,这个女孩会随时在恐惧之中度过。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透明度非常强,想要找个人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希望这个女孩看到了新闻之后,一定不要出面,保护好自己。
也希望所有的女生,但凡察觉到危险存在的时候,立刻逃离,报警。
在感情中,如果察觉到了这个人已经有了不轨的想法,一定要斩钉截铁地离开,不要因为任何感情一次又一次留恋。
也希望很多追求者,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你那种追求“与爱无关”。
希望孙先生永远不要找到那位女生。
也希望一些人不要拿“真爱至上”当借口,将自己所谓的“一见钟情”变成“人肉搜索”。
千万不要感动了自己,恶心了别人。
爱一个人,首先是学会尊重对方,尊重对方的隐私和选择。
文 | 梅尔迪丝:福娃也疯狂。微信公众号@都市青年图鉴(ID:girlgirlfight)微博 @好姑娘老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