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的人
小王想飞。
小王是个执拗的人,旁人看她觉得她因为倔多吃了不少苦,小王到不这么觉得。她觉得,值。
小王要研究生毕业了,要想毕业,她得写一篇小说。她想写写她第一段感情,用英语。“真是他妈的驴脑袋”小王心里嘀咕。
一开始,小王特想写好那个小说。她想给人解释她倔是有原因的,她想揪着别人的衣领喊:“逃避根本问题的人才是懦夫!”所以她觉得要写好这个小说,得到认可。谁的认可呢?她没有仔细想过。“大家吧。”小王随便搪塞过去了这个问题。
出来读文学真累啊。小王喜欢扎实的人,但她自己并不是一个扎实的人,这是一个普遍的悖论。这也是小王没有选择论文作为毕业成就的主要原因。她转专业出国来读英语文学,感受是有的,星星点点,闪闪烁烁,但要写出逻辑扎实论据充分的论文,是不可能的。这是知人之明,与自知之明。写写小说,也算是翻篇之前最后一个纪念。
在小说开题后,小王的理想写作风格从伍尔夫的意识流,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到麦田的守望者。框架立了再推,折腾个没完。有啥用呢?最后还是用自己的语言风格,思维方式写出来草草的初稿,的一半。
写这一半就把她累够呛。能不累吗?这倔驴在写她已经失去的感情。在某些了瞬间,她体会到彼时感触的幻觉。比如在写她和前男友刚谈恋爱时每次见面都会拥抱,路上的人来来往往,俩人又不想松开,前男友就露出自己的脸,把她的脸遮上。小王写这些的时候,还是觉得她那个糟心的男朋友可爱。傻逼,没救了。
他们已经分手一年,小王把自己该走的路都走了,能解的结都解了,好多感觉早就离她远去。对于记忆的逝去,她也痛彻心扉地面对过了。所以那个破几八小说,写到分手,她就写不动了。
“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
对,真对!假正经的小王,永远无法理解小王的读者,都他妈不是什么好物。
小王想飞。
有一阵子,小王看电影看见飞翔的镜头就在漆黑的电影院里默默流泪。她也说不清为啥哭,她男朋友一直牵着她的手,飞翔的镜头结束,小王就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闻闻他的味道,顺便把眼泪擦干。
现在,小王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她不再为飞行流泪,她为人们的失去流泪,为时间不可逆转地流逝流泪。“还能不能行了?”小王开玩笑般数落自己。
小说总会写完的。时间一直向前跑,没什么困境会一直延续下去的,总会结束的。这样想是不是很有希望?
凌晨两点,有女人在哭号。白天连大声咳嗽都不敢的人们,在深夜嚎啕,多惨多有趣。
小王在被爱的时候想飞,在飞的时候写小说,在写小说的时候呢?
可能,她想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