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这味药
每周日晚郭老的课成为了我的精神安慰。每节课后五分钟休息必定追问他几个哲学问题,从苏格拉底问到黑格尔、尼采,他以哈贝马斯、维特根斯坦来回答我。郭老跟我讨论的时候没有把我当成小学生或者文盲,并不考虑我曾读过什么书,而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交流的主体,可以很随意地聊很深的话题。
第一次课间。我问:实现程序正义的目的是否为了实体正义。郭老一愣,是。又问:实现程序理性的目的是否为了实体理性。郭老二愣,是。又问他关于黑格尔螺旋上升的历史观与世界图景的问题。这是否与不断完善自身的程序理性相契合,最终完成实体理性的实现。郭老回答,哲学上的理性与法律上的理性并不等同,法律的理性是程序的理性、实体的理性,哲学上的理性更像是真理。然后,我谈论了对《精神现象学》的看法。黑格尔那种无限接近的真理图景容易被后世极权主义利用,如同共产主义的地平线。郭老问我是否是学哲学的。我答,一种爱好。
第二次课间。我问:塑造个人命运乃至人类历史的到底是理性还是非理性的因素。郭老回答:兼而有之。在单一事件中看似非理性,在历史长河中为理性。我插话:就像攻占巴士底狱。他点头。我又问:在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里,“住在你身体里面的智力,既能随意指挥你的身体; 那么,你也应当相信,充满宇宙的理智,也可以随意指挥宇宙间的一切。”那么,此处苏格拉底的理性,是否为神性。而人类是否能获得此理性。
郭老回答:是神性。在康德的哲学里,他将人类能获得的那部分理智称为知性,为形而上的那部分称之为不可能获得的理性。而在尼采的学说中,是反对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的。因为以哲学者作为统治世界的对象其实就是一种权力意志。在哈贝马斯的学说中,他的程序正义思想又可称为“看得见的正义”,这种结果的正义性可表现为程序的合理性。之后,我们又讨论了哲学的慰籍,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哲学就是一种治疗。又谈德国哲学,谈海德格尔《论荷尔德林诗的阐释》和《林中路》,关于诗歌与哲学相结合的话题。
此时铃响。郭老开始讲时效的取得及失去。最浅显的“不能怠于行使权利”,已有学生回答。忽然,他的目光投向我,说道:既然班上有读哲学的学生,那我可以这样解释:
人的存在即时间的存在。这就表现为对时效的规定。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提到,任何意义都是在时间的范围内发生。那么,超出时间即无意义。
惊叹,无话。我把这段话发给一个教宪法的老师,她说她也是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理解时效,更加深刻而且解释得通。我问她,郭老是不是教授?她说:不,他只是个讲师,因为他从不写论文。
我理解他,因为他把谦抑性发挥到极致。过分谦卑其实也是一种骄傲。活得如此通透,且毫无破绽。
不知道为何,这种讨论并未令我幸福。或者说,幸福与我绝缘。只是得到一点精神上的快慰,还伴随着一点痛苦、孤独,但尚可忍受。只是,哲学这味药,令人悲欣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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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繁 赞了这篇日记 2018-11-26 1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