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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话题 >同样是打虎,为什么我更喜欢李逵而不是武松?
都是打虎,客观上都为百姓除了害,只因李逵的动机是利己的,他打虎就成了低一等的行为,不值一提?是否英雄并不重要,李逵打虎时肯定没想过要当英雄,武松也未必想过,他打虎的直接动机是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吧。重要的是:人们将李逵与“利他英雄”武松一对比,无形中消解了李逵打虎的意义。
常有人拿《水浒传》里的武松打虎和李逵打虎来做文章。
这些人的命题往往是:两位好汉都杀过老虎,李逵比武松还多杀了三只,为什么一提到打虎英雄,人们只想到武松,却忘了李逵?为什么李逵没能像武松那样千古传名?
这些人在写文章比较武松打虎和李逵打虎的时候,往往都掩盖了一个事实: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写得清清楚楚,李逵打虎也是千古传名的,只不过没能像武松那样得到官方的奖赏而已。
我们可以把它拆成两个问题来看。
第一个问题是:在《水浒传》这本书里,为什么李逵没受到武松那样的待遇?
对于这个问题,施耐庵在正文里已经明确给出了答案。
先来简单回顾一下两位好汉打虎的过程。
武松打虎,对我们来说熟悉度更高。
故事发生在第二十四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话说,经柴进引见,武松结识了宋江。差点儿挨了武松一顿打的宋江,“在灯下看那武松,果然是一条好汉”。人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宋江此时想必也是一样的心境。面对如此好汉,宋江心中甚喜,当晚把酒言欢,一直饮至三更。
相伴宋江住了十数日之后,武松思乡,要回清河县看望哥哥。
几日之后,来到阳谷县地面。因为喝多了酒,不听店家劝,在景阳冈遭遇一只“极大的大虫”,借着酒劲儿把大虫打死,为当地百姓除了一害。归乡后,武松风光无限,还得了份工作,做了阳谷县都头。
李逵打虎的过程,可能很多人都淡忘了,其实施耐庵写得也是一样详细。

故事发生在第四十四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
书接上回,说的是李逵气不过众好汉纷纷接爷望娘,自己也要回老家接娘上山享福。
宋江拗不过他,只好放他走,临行前叮嘱他三件事:不可吃酒,不可带人同去,不可带板斧。
于是,李逵
“只跨一口腰刀,提条朴刀,带了一锭大银,三五个小银子,吃了几杯酒,唱个大喏,别了众人,便下山来”。
宋江放心不下,随后安排李逵的同乡朱贵悄悄跟着。一开始,朱贵确实是不辱使命,巧妙阻止了李逵当街暴露身份。但是,不该带他去开酒店的朱富家里,破了李逵的酒戒。酒后,朱贵叮嘱李逵,取到娘后,切不可走小路,因为
“小路走,多大虫,又有乘势夺包裹的剪径贼人”。
李逵偏不听。先是遭遇李鬼,被李鬼骗了之后,误入李鬼家中,识破李鬼夫妇诡计,将李鬼杀死。李鬼妻子趁乱逃走。
接到娘之后,李逵取道山中小路。途中,老娘口渴难耐,命李逵打水喝,被老虎害了性命。
李逵趁着血迹寻到老虎洞中,两只小虎正在舔舐一条人腿。李逵心头火起,手起刀落,三下两下搠死了小虎。
随后,李逵伏在洞内向外张望,见母大虫正张牙舞爪望窝里来。随后,那母大虫用尾巴向洞里扫去,被李逵掣出腰刀戳中粪门,负痛逃走,粪门中带着刀,抢下山石岩下去了。
李逵出洞追赶,又路遇吊睛白额的公虎。公虎向李逵猛扑,被李逵不慌不忙一刀正中颔下,后退几步之后,轰然倒地,死在岩下。
照施耐庵的说法,李逵的打虎事迹是千古传名的。并非网上很多人所说的无人知晓。
书中有诗赞曰:
沂岭西风九月秋,雌雄虎子聚林丘。因将老母残躯啖,致使英雄血泪流。 猛拼一身探虎穴,立诛四虎报冤仇。泗州庙后亲埋葬,千古传名李铁牛。
只是,李逵事后没能像武松那样,被当地人奉为英雄,更没能得到官府赏赐。
原因只有一个:
李逵打虎时是官府通缉的要犯,而武松打虎时还是“良民”。
一开始,当地的猎户把他带到了大户人家曹太公那里,准备为他庆功请赏。曹太公安排酒食管待,一时间轰动了村坊道店,“大男幼女,成群拽队,都来看虎”,瞻仰打虎壮士“张大胆”。
不巧,李鬼的老婆也在其中。于是,李逵身份泄漏,遭曹太公设计灌醉,报知县里。亏得朱贵朱富兄弟二人设计营救,才免遭牢狱之苦。力杀四虎的李逵,就这样夹着尾巴回了梁山,半点风光都没沾上。
第二个问题要稍微复杂一些:在(大部分)读者的心目中,为什么武松是大英雄,而李逵不是?

网上流传的文章,讨论的实际上都是这个问题。
理由很多种,但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格局不同,也有说是目的不同。
说武松打虎虽然是喝醉之后无意为之,但客观上是“利他”,是为民除害;而李逵则是“利己”,是为娘报仇。
二是难度不同,方式不同。
李逵虽然杀了四只老虎,但其中有两只是小的,另外两只也不是武松打的那种“极大的大虫”。
而且,武松打虎是赤手空拳加一个哨棒,而李逵又是腰刀,又是朴刀。
此外,武松是硬上,正面跟老虎斗;而李逵呢,除了那只公虎是正面厮杀之外,只能算围堵(小虎)和偷袭(母虎)。
这两点理由乍看起来没有问题。但细想之后,不由让人冷汗直冒。
第一个理由强调所谓“格局”或者“目的”,无非是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一说法的老调重弹。
我无意于反驳真正的“利他主义”所包含的善意,这个世界当然需要善意,只是希望凡事不要一刀切,如果总是把“利他主义”高悬头上,用这种“至高无上”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人的行为,那么这一“道德标准”终将成为吃人的老虎本虎。
都是打虎,客观上都为当地百姓除了害,只因李逵的动机是利己的,他打虎就成了低一等的行为,不值一提?
是否英雄其实并不重要,李逵打虎时,肯定没想过要当英雄,武松也未必想过,他打虎的直接动机,恐怕是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吧。
重要的是:人们将李逵与“利他英雄”武松一对比,无形中消解了李逵打虎的意义。
而事实上,“利己”的打虎比“英雄”式的打虎,更需要道义上的支持。因为英雄不常在,但普通人常在。有英雄帮我们解决问题固然是好事,但在英雄看不到的地方,我们要自己觉醒,自己去争取解决之道——不管这解决之道是呼吁英雄,还是完全自己亲力亲为。
说到这里,有必要再提一下上述的“第二个理由”,也就是:武松打虎赤手空拳,硬碰硬,凭的是实力,值得嘉许;而李逵打虎又是偷袭,又是用刀,有些取巧。
我只想说,只要能解决问题,只要解决问题的方式合理合法,为什么非要重前者而轻后者呢?
如果非要在前者和后者之间投一票,我会投票给李逵,毕竟,李逵这种打虎的方式,成功率更高,风险也更小,自然也更值得提倡。
当然,如果你非要说:我只不过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谁打虎更好看我就给谁鼓掌,那我也就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