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人性的根本恶》摘录
好久没写东西了,最近除了学习就是沉迷于养成类的养龙游戏,夜以继日,开垦土地,乐此不疲,废寝忘食。
抽出微薄的时间偶尔光顾下康德的理性与道德,很喜欢他的观点,而认识康德则要得益于波普尔《客观的知识》。
今天看了康德的《论人性的根本恶》,感觉部分讨论是有可取之处的。
更加喜爱康德的睿智了。
特此摘录:
1. 只有在我们自己(或者说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本性的造成者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讨论人的本性的善或者恶。
2. 人的本性中所包含的三种向善的原初享赋
南波丸:与生命相联系的动物性享赋,即机械性的自爱,包括自保、性本性、社会本能等
南波兔:与理性相联系的人性享赋,即比较性的自爱,即在与他人的比较中来判定自己是否幸福,追求平等,并谋求比他人优越
南波思瑞:与责任相联系的人格性享赋,即在敬重道德法则方面的敏感性。
道德法则是自身充足的动机,是一种道德情感。这三种察赋都不仅仅在消极的意义上是善的,即与道德法则之间没有冲突,而且还都是积极的向善享赋,即促使人们遵循道德法则。它们都是原初的,因为它们都属于人的本性的可能性。
不过,就前两种察赋而言,存在着人们与目的相违背地使用它们的可能性,在它们之上可以嫁接各种各样的恶习。至于人格性的享赋,在它之上绝对不能嫁接任何恶的东西。因此,它也是康德最为重视的向善察赋。
3. 人的本性还包含三种趋恶的自然倾向:
南波丸:人的心灵在遵循已被接受的准则方面的软弱无力,即人的本性脆弱,既使有心向善也没有坚强的意志去履行
南波兔:把非道德的动机与道德的动机混杂起来,即不纯正,也就是说,虽然有心向善并且有足够的力量去实施,但却不仅仅把道德法则当做充足的、唯一的动机采纳入准则,而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许在任何时候)还需要道德法则之外的其他动机
南波思瑞:人心的恶劣或者堕落,即采纳恶的准则,把出自道德法则的动机置于其他非道德的动机之后,因而也叫做心灵的颠倒。
康德认为,前两种趋恶倾向是无意的罪,而第三种(心灵的恶劣)却是有意的罪,其特征是人心的某种奸诈,在道德意念上自欺欺人,所以它也是康德最重视的趋恶倾向。
4. 如果一个人为自己与道德法则的这种偶然一致而沾沾自喜,虽然在道德上无善可言却自以为是一个善的人,这种自欺且欺人的态度在康德看来才是最根本的恶。而这种恶又恰恰是普遍地存在于人类之中的,以至于可以把它看作是人们生而具有的真正的劣根性。
5. 自然的性好就其自身来看是善的,也就是说,是无可指责的;而想根除它们,不仅是徒劳的,而且也是有害的和应予谴责的;毋宁说,我们只需要抑制它们,使它们不致相互抵消,而是能够在一个被称作是幸福的整体中和谱一致就行了
6. 所谓的根本恶,无非就是在把包括道德法则在内的各种动机采纳入自己的准则时颠倒了它们的道德次序,把自爱等动机当做了遵循道德法则的条件,从而形成了恶的意念。
7. 教人去惊赞道德的行动,无论这样的行动要求做出多大的牺牲,都不是学生的心灵对道德上的善所应保持的真正情调。因为无论一个人如何有道德,他所能够做出的一切善行,都必须纯粹是义务;而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无非就是做在通常的道德秩序之中的事情,从而也就是不值得惊赞的。毋宁说,这样的惊赞是我们的道德情感的一种变质,好像顺从义务是某种非同寻常的、’有功劳的事情似的”。
8. 道德教育的任务不是造就合乎道德法则的行为,而应是培养人的道德情感,并由此造就出道德的人。
个人小结:从康德的观点来看,我则更倾向于认为人作为自然属性是空的(佛家的理论在此真的是创造了一个好词儿),是中性的,是善恶不分的,一个自然属性的人,基础诉求在于生命的存在,因为对于一个人理性层面来说生命的消逝即是它的消亡,虽然我们经常说,精神还在,那也只是对于后世之人的“某种意义”,但是对于人的个体而言,所有的生命的意义则在于还能感知的情况下的意义。
那么所谓的向善向恶则取决于,一个人意识到此善的意念是有功利性的,则不够纯粹,定义为看起来善的人。如果所做的是利他的,即使是出于功利性的,则也应该给予包容的环境,但在意念上仍然应该追求纯粹的不功利的道德,把道德看作是应该做的,自然性的。如果意识到选择是违背善的意念的,而仍去做出选择,则是具有恶的倾向的,则应该加以贬低,制约。
这样来看,从康德的观点上就根本性的解决了摔倒老人的搀扶问题,虽然结果有可能是不好的,但仍应该看做是道德修为上的一次修行,一次试炼,而不应该去拒绝这样的行为,应该谴责的是伤害道德的人,而不是应该人人自危和自保,道德的修为,更应该是一种坚韧的品质,而不是是否有利于存活作为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