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月亮六便仕,冰滴俩荔枝~

<1> 碎碎呢喃
最近在优酷看到梁文道先生(道长)做的书评节目《一千零一夜》,一本书大概分两到三夜讲完。虽然看过的阅读类的节目不多,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的书评节目是最好的之一。看过一集以后就跟追剧似的,一个月内把几乎两百集全部看完了。我最喜欢的是节目的真实感,伴随着令人平静的片头曲,夜幕下地铁站里走出一个中年男人,夹着本书走上大街,将自己的观感娓娓道来。一集大概15-30分钟不等,几乎是一口气讲完,道长边走边讲,聚精会神,完全不受街上嘈杂的影响。借用弹幕上的评论,这是一档连片头尾都不舍得跳过的节目。
额外给我带来好感的是《一千零一夜》给我的启发,即便口述比写作有优势,我还是明显能感觉到,好的书评重点在评,而不是书,书只是书评的载体而已。这刚好也解答了最近困惑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不知道如何写作了。看完一本书后的确会有很多自己的感想,但在表达的时候往往不知从何说起。所说的内容是否会偏离书本和作者的主题,格式是否正确,评论会不会比作品本身还长...这些都会成为我写作的顾虑和羁绊,总感觉有个条条框框需要去遵守,越是在意这些条条框框写出来的就越四不像。
终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梁文道先生的节目里找到了,那就是写作首先要追求内心的真实。你看完一部书,它在你心中是什么样子那就是什么样子,写评论的时候也应该遵循内心真实的感受,即使我的感悟和作者要表达的思想牛头不对马嘴。这样没什么不好,因为从来就没有规定读者一定要和作者的思想保持一致。记不得是在哪看到的一段文字,大概说的是一篇文章其实在它被发表的那一刻就不再属于作者了,因为即便是同样的文字,不同的人看完之后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与其处心积虑地去讨好读者,不如从自己内心出发,把写作当做对自己真实心声的倾听,这样会比较容易纯粹地去写作,也就不会随便受条条框框的影响了。
当然,要做到像道长那样评书需要大量阅读的积累,结合作者身处的历史文化背景,系统地整理和分析出作者要表达的各种观点,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书中的精髓。于是我也决定要在写作上做出些改变,首先就是每写一部书评,不光是看这一本书,而是同时看几本书。这些书不一定要是同一类型,主要是为了受到更多启发, 能更加丰富思维。至于写作的手法和形式,我不确定会怎么去改进,但是我会尽量从内心出发,真实地记录阅读完成后的感悟。目前还是比较中意书评搭配相关插图和歌曲的形式。至于有朋友提到精简内容的建议,我想我会尽力做到不啰嗦,如果需要表达的内容确实有这么多,那就任其冗长吧,真与美之间我更倾向于真。
所以今后书评更新的进度会变慢,就像最近在读《月亮与六便士》的同时,我还读了钱穆大师的《中国通史》,是由他学生叶龙根据他在港中文大学讲课时整理的。还有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依然是力荐),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以及一本关于咖啡历史的书。相比之前每读完一本书就写评论,跟打卡一样。我觉得同时看几本书确实容易从更多的角度收到启迪,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获得的乐趣会更多。
关于《一千零一夜》这档节目,我个人会推荐其中三集:《老巴塔哥尼亚快车》的三期讲述的是全球化之前国际旅行中的见闻;《伽利略传》三期所讲述的为了维护神权而刻意无视真理的年代(王小波说过的不理智的年代);以及《天龙八部》三期对金庸及其武侠小说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此外,由梁文道策划的,和《一千零一夜》同属《理想国》频道的另外两档节目也是极好的,一个是陈丹青主持的画评《局部》,还有马世芳主持的乐评《听说》。我不赞同很多人说这几档是文青专属的节目,我觉得不管是不是文学爱好者,都能从节目中看到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愿你
风尘仆仆
情深不负
半生漂浮
终有归宿...
<二> 斯特里克兰德与韦小宝
歌曲《十一种孤独》取名于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创作的第一部同名短篇小说集,他以冷峻的笔锋描写了美国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普通纽约人的生活:十一种人的十一种孤独的人生。也许我们人生而孤独,就像毛姆在书中说的: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
这段话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人物内心的真实写照,这是作者毛姆以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原型创作出来的人物。斯特里克兰德四十岁前是个家庭事业有成的证券经纪人,四十岁突然决定抛弃妻子,过着流浪汉一般的生活投身画画,原因就是他所说的“我得画画”。
这一行为在所有人的眼里都是预料之中的不可理喻,很显然没有人会放弃上流社会的生活去追求年轻时的梦想或爱好,尤其是在四十岁的年龄。而斯特里克兰德不光抛妻弃子,到巴黎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还霸占了伯乐斯特罗伊夫的画室和老婆,害人家破人亡。最终因生活潦倒去到了塔希提岛上,娶了一个当地土著女人,在那奠定了自己绘画的成就,在患上麻风病死后不到十年,他的画作在巴黎大受追捧,之前不值十个法郎的画如今能卖几万。
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在现实生活中无疑是要被社会厌恶的,用蒋介石经常在日记里骂的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寡廉鲜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混蛋我越看越喜欢。老实说这本书我直到第三遍才算看懂全文,原因之一是原文中有大量的对话,可能译者苏福忠老师刻意保留了原文的语法和句式,这能反映出作者的思路。但是读起来会觉得拗口,非得多读几遍才能搞懂。之前有个朋友问我外国名著为什么总感觉读不懂,我想可能也是这个原因。
回到寡廉鲜耻的斯特里克兰德,这个混蛋让我想起《鹿鼎记》中的韦小宝,这样一个武侠小说中的“反武侠”,正派人士中的“非正派”,凭着一股江湖义气把武林和官场搅和得天翻地覆。相信大部分人看完《鹿鼎记》也是对韦小宝这个无赖喜欢得不得了,这究竟是为什么?答案有很多,我想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作者刻意塑造的反差,这让整个剧情一下就鲜活起来了。
当然这种人物满足了大众的一种心理,那就是让读者体验了一回自己想象不到或者现实中不敢经历的人生。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会选择当斯特里克兰德一样的疯子吗?或者做韦小宝一样的无赖?当然不会,我宁愿做个正常人,至少这是大部分人的回答。而斯特里克兰德或者韦小宝在虚构的文学作品中会收到欢迎, 现实生活中呢?我想和我们大部分人经历的一样,异类往往是受到排挤的。仿佛大部分人的选择就是绝对的正确,另类的选择就必须收到排斥和指责。这种心态是很可怕的,稍微放大,就成了民粹,就能替代真理。
那么,毛姆在小说里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背景:为什么要写高更以及印象派画家当时所处的背景。
作者在前面几章作出过解释,选择高更而非梵高是因为高更的生平更加丰富,梵高终生清贫,高更35岁前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梵高终生未离开过欧洲,而高更是在塔希提岛才奠定了自己的画风。这个问题实际上衍生了另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在印象派画家中选择小说的主人公?
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在当时印象派是不被主流社会接受的,人们形容那样画画的人都是疯子。在19世纪前,大部分的画家都是被雇佣的,他们的作品都是订件,必须按照金主的要求来画。到了19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成功,法国共和政体出现,资本主义全面兴起。
画家逐渐由雇员变为了自由职业者(self-employee),画作也由订件逐渐变成了自主创作,好的作品能卖得高价。受市场经济影响,同时1839年照相机的问世,艺术界也出现了革命,画家们不再只追求栩栩如生,而是更多通过媒材表达自己的思想和风格,印象派因此产生,代表人物有塞尚、高更以及梵高。最终这帮疯子用毕生心血证明了他们的艺术是有价值的,当时人们守旧的审美是多么的愚蠢。
同时我们再看看毛姆通过“我”在书中表达的观点:
“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在你喜欢的环境里生活,自己宁静致远,就是把生活糟蹋了吗?做一个闻名遐迩的外科医生,一年一万镑收入,娶了一个漂亮的妻子,这就是成功吗?我看着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我认为《月亮与六便士》依然可以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生来是孤独的,你所要表达的其他人不一定能正确理解,因此人家的观点同样也可能得不到你正确的理解。那么在面对生活的抉择,我们又凭什么说哪样是对的,哪样做是错的呢?
译者认为“月亮”代表艺术,“六便士”当指世俗主流价值观,二者都重要。可小说里描写的,为什么当斯特里克兰德选择追求艺术,却遭到包括“我”在内所有人的反对与嘲讽?原因就在于当时资本主义兴起,经济高速发展,追求“六便士”是主流的选择,疯子才看月亮呢。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当今中国社会也在经历经济高速发展,追求物质已然成为了主流价值观。选择“六便士”没有错,可选择“月亮”就不对了吗?毛姆早就看清了这一切,并幽默地调侃了自大的人们一番。这便是《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