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前,请叫醒我》
卢思浩著。 最早是梦子推荐卢思浩的书给我,看了之后,挺喜欢,读起来不累,可以让人从思考的纠结中,走出来,换角度看生活,也因为是年轻人的世界,恋爱失恋出国相聚等等,活得实在风趣。

怎样都得生活下去,这是主题,那就别刻求非得主流式的,正确式的努力,有些天才常人比不了,那么换一种努力,最终过成喜欢的自己就是了。有一种论理模式挺有意思:“我努力的这一切,是为了将来安静的坐在溪边阅读,看云卷云舒,是为了美美的睡个自然醒”,有人答:我现在就这样过着日子,不是生活吗?真的,一个人的嗜好就是过日子的温度,选对了地点时间,就是美好的人生。春天里最喜欢件皮衣,一次旅行;夏天里最喜欢一双凉鞋,一杯冷饮;秋天里最喜欢一本书,一个热水袋;冬天里最喜欢一条棉围巾,一个带辣味的火锅。如此,足够满意自已,其它的多与少有那么重要吗?但没你喜欢的,就像缺了一个季节一样。有时,一本书能让你的思维翻天履地,一个电话能让你身心滋养,一个人能让你坚定爱一辈子。就像爱一个人,知道有不足但不影响爱,老了,连对方的不足也爱的如醉如痴,“像个老小孩”,这关旁人什么事呢。
不必刻意过主流生活,不必拼成怂样,但不能放弃主流人生,拼过的人生(选择,放弃,坚持,合并)就是自己喜欢的样子。一遍遍克服自身的弱点,一次次养成好的习惯,没有自己的人生,便不会有自己的生活。
卢思浩的书总是写恋爱。后来我发现,人生要多多恋爱,恋爱时精力像奔腾的海,想象力像科幻电影的开篇,恋上一种生活方式,相信你很快就拥有它,恋上一本书,总是最快的速度读完,恋上一个人,年龄是挡不住你撒娇做女王的。什么叫高端大气上档次,一定是一个人爱上了一个人,爱上一一件事,坚持不懈把他宠上天,自己却心甘情愿,做了别人极少做到的。
总算被书中证明我的想法没错:大多数旅行是一种样子,缺乏旅行的意义。旅行在要生活足够稳定时进行,是享受不是自虐,是休闲不是奔忙,最重要的是心情合适,带上自已喜欢的(衣服,书,音乐,电影)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那种跑了一圏只为晒几张照片,只为买几件礼物,代价太大了。如果为了去开眼界,一本书便足也。有风景时有心情叫旅行,有风景没心情叫浪行。
重复一件事不仅增加其熟练度,也便于养成一种习惯,回头总结以往的过程不仅能找到差距,也能建立新的梦想。回忆总是伴随着人生,为曾经做过的,拥有的自豪,也许是一个人,一首歌,一次相聚。想起有第一个MP3时,我睡前听曲,常常睡醒了一觉,耳机里还是那首歌,我学会了京剧的唱法。至今我都相信,唯一能打败时间的是曾经做过的,爱上的,永远对你不离不弃的事,你能永远拥有的也是这些事,比如你曾经画了几本手绘本。那个一直努力的自己,时间拿你也没办法,只好紧紧围绕着你。
人生选择有自由,但我就觉得“我每天早上走2公里”“我每天晚饭后走了5公里”没品质,谁不会走路呢?为什么不打剑练拳甩羽毛球呢,掌握一项技能是要学习的,要坚持住,就得突破自己的弱点,是有难度的,但技能是一种幸福爱好,滋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