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规则与妥协

我与女朋友发生了冲突,并且彼此都感觉受到了伤害。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刚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比较好奇,怎么会起冲突?会起什么样的冲突?我根本没有能力去想这件事情,而不经意间,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就像两颗星星突然偏离了轨道,撞在了一起,产生巨大的能量与火花。当然,这能量是负能量,这火花能把人的眼给闪瞎。我这么比喻也许不是很严谨。因为我并不真的知道是不是星星偏离了轨道。也许星星没有偏离,但是在相互运转的时候,双方在一定距离间产生了能量。不可否认的是,的确发生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我与她约好下班吃饭,并且已经在去吃饭的路上。她临时收到家人的信息约她吃饭,结果,她就去吃饭了,我就回家了。晚上她回来的时候,我没有说很多话,因为我生气。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这个事情又被拿出来说,但当时,我俩明显的已经是都觉得这事情过去了吧,或者说,是不那么严重的了。而在交谈过程中,我由于愤怒,没有打招呼就离开了见面的地方,导致她感觉我抛弃了她,于是在不知所措在恐惧中,她没有打招呼就打算回她家,正好被我撞上,于是我也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就这样一件事情。我在叙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发现,好像是很不值得争吵的一件事情,但我明明又感觉到了一种反差,就是,好像又不是这么样的。原来有很多事情真的是说不清楚的,说不清楚是因为每个人的角度不同,信息不同,知识构成不同。
比如,她在给朋友叙述这件事的时候,说,喊她去吃饭的是她姐姐。而我的语言是,家人。她的表述比我的表述更加具体,更加能说明两个人的关系。而我用家人这词,潜在的,就会把任何只要是她家人喊她她都会去吃饭,我是在归类。在第二天的交谈中,之所以我愤怒,是因为她在跟朋友叙述了这件事以后,她朋友居然说这没啥关系,导致我忽然觉得,她这身边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都跟她一样不重与别人的承诺吗?现在想一下,我当时可能不是在脑她,是在脑她这一类的人。
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也就是她刚说要去吃饭的时候,我生气有两个方面,一是我认为,我们已经开始的事情,你为什么要突然中断,并且是因为在我看来不重要的事儿,我感觉自己没有被认真对待;二是因为我感觉自己不那么重要。当然了,第二点,是我个人的小情绪,小自尊心感觉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自己反正也不重要。这点儿情绪持续了没多久就没有了,是一时的,但是第一点,一直持续在发酵,直到第二天看到她的朋友的态度,我才爆发。我爆发是我觉得,你们的行事规则为何无视承诺,难道因为关系好,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这个可能是我现在回想起来最无法接受的。
在任何一种关系里,我都会强调,要把人当人。怎么样做才是真正把人当人呢?这个问题太大,不好回答,只能放在具体的事情中去做一个诠释。在与人交往的时候,承诺意味着一种付出、信任与合作。你向别人承诺一件事情,你答应了,就表明你已经愿意为此付出时间成本、情感成本、金钱成本甚至其他。
丰子恺曾在其师李叔同五十大寿的时候,出版“护生画集”,50副画,并且双方约定,在李叔同六十的时候画60幅,一直画到100幅。李叔同没有活到一百岁就过世了,可是丰子恺却克服各种艰难画了下去,最终画到了100幅。就是说,承诺这个事情是有分量的,不是说不要了就可以不要了,尤其是单方面的。在合同法领域,我们签订一个合同的前提,一个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以及人本身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内容方面,是要不违法。合同是为了约束双方,在社会关系中有很多说不清楚或者说是容易变动引起利益纠纷的,会首先想到合同,而签订之后,合同要变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而人与人之间的承诺就是看不见的合同,她是基于双方的信任,而一旦这个关系被破坏的,对于被破坏方来说,负能量是巨大的。家庭是一个社会单位,家庭里面靠的是信任与承诺,否则,一个家庭就不能成为情感的交流场所,而人们普遍的,对于存在于家庭里的背叛与破坏,会更加难以接受。
在最初在面对这个事情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么多,当时只是有些不解,到爆发那个时候,我才感觉到,这是潜意识里,一种家庭承诺被破坏了。我不知道在她的想法里,和伴侣住在一起意味着什么。对我来说,这就是一种稳定的状态,住在一起,说明我们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家。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没有办法跟很多人说起这个情况与现状,但在我心里就是这么个定位。而当我看到她拿着东西要走的时候,我的感觉就是这段关系也许就要结束了,我没有办法当做只是偶尔的小吵小闹去处理。也许,是我们之前欠沟通,她可能也没想到我会产生这么大的反应。
在我愤怒离开了之后,她说她感受到了一些与童年相类似的被抛弃的体验。虽然我不是有意的,本意上我也没有想要抛弃她的意思,但是这个事情是发生了,她确实感觉到了伤害,而我是没有办法左右她往哪个方向去想的。这个时候,我就体会到了人的复杂。我们所说的话,做的事,都是过去事情的叠加与塑造,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嘛,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看过的书,爱过的人。就是说,没有事情是简单到只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我们说,一叶知秋,看到树叶落下来,就知道秋天来了,而不用非得等到树叶都落光了才去说秋天来了。这个事情是我们生活里的经验,是不是,情感上的事情,其实也是过去一种经验或者是说体验的叠加与表现。
在《金刚经》里有句话,叫做,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它锁表明的是,不要被看到的东西所迷惑,要去感受,去体验。在《现实不似你所见》里面,讲住在海边的人和住在山上人,他们的时间本质是不一样的,山上的老得快。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两个人不会有很大不同的感受,没有感受,不代表这个时间本质一样。换句话说,我们的眼界、实际接触的事情,都是有范围的,有时间空间的限制,只有心,是可以穿越这些的。我说这些,是希望浓浓不要陷入在这种模式里,就是别人这样做,是别人自己可能也有没有办法解开的结,才采取了这样的做法,但是,并不是说,但凡有这样的做法就是要抛弃的意思。包括那个不好的童年体验,那其实应该是那个人没有办法去跟一个孩子解释清楚这件事情,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办法才会做出那样的举动,仅此而已。一个行为背后必然有动机,但是这个动机到底是什么有些时候是看的明白的,有些时候是说不明白的,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说不明白。我在这么想的时候,我也会跟自己说,遇到这种不辞而别的事情,我也不用把它看成就是一种药结束的表现,我或许也应该把它当成是别人不知所措的一种表现。这个或许是我们都需要努力去做改变的,那我们就一起互勉吧。
我的题目是权力、规则与妥协,我讲了这么多,好像都没有直接说到这几个字。我实际是觉得她没有完成对我的承诺是没有遵守一个答应了就要做的规则;而我突然爆发是我自认为我有了一个去评判她与她朋友的权力,但实际上我清楚我是没有的,而且我很吃惊我居然能有如此大的反应;而妥协,是她和我都做出了让步,就是有些事情我们并没有说的非常非常清楚,那应该也是说不清楚的。我们的妥协是建立在,对彼此还在乎,还愿意继续走下去这样一个基础上。我感觉这本身是一件情感中的事情,而我在看这件事的时候包括我的反应,都没有仅仅把这个事情当做是过家家的一个事情,我把情感范围给拉到了社会公共领域里。我也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觉得,家庭也是人生活的一个空间,任何空间里都有看不见的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是规则也可以是权力,这是双方默认的,是建立在一种爱和信任上的。不能说,在家庭里就什么都可以随意做,家庭范围局限了一些东西,但是并没有掩盖人的本质,所以,要想让人活的舒服畅快,家庭里的人与人也是要有一定的界限,不能为所欲为。任何一种情况下的为所欲为尤其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都应该是被谴责的,都是一种恶。
我想到了儒家。我们讲,儒家是一种规范社会伦理一种家庭伦理很好的一种思想,孔子是个了不起的人。我们要知道的是,自己是谁,在一种社会关系里,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个界限一定要明确。这个界限一旦不明,就会导致人产生纠纷。儒家讲慎独,就是自己呆着的时候没有约束,容易产生一些不好的想法或者做些不好的事情,所以不要去轻易自己呆着。长久以来,我自己一个人生活,直到浓浓出现。可能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一旦与人相处之后,有些不好的方面就会浮现出来。我需要去认识,去面对,去接受,然后去做出调整去修改,这个过程可能会花比较长的时间,为此,我必须感谢一下浓浓,让我的这些不好面能出来,让我能去纠正,同时,我也希望她能包容我,能给我时间去调整。
这个社会从来就没有完美过。工业革命之前是人不像人,工业革命之后是人变成机器,人的生存环境从来没有多好过。作为一个个人,能体验到的情感、事情都比较有限,而爱情在一个人的人生中也绝对是很重要的情感体验。在这个里面会暴露出很多问题,爱不仅仅是狂热,也应该是理智;不仅仅是享受,也应该有付出,这是一些对立的相辅相成的一种关系吧,这样才是立体的。我们通过与人做亲密接触去了解看到更开阔的自己,不然《圣经》里怎么会说,爱是一场自我教育呢。我希望我能给对方带来一些更好的让她感觉生活更美好的体验,我也很感激她能在我身边给我这样的机会,希望我们共同成长,共同面对一些问题,然后都让自己更加开阔与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