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她的旅程≫摘录
那天坐在地下室里,我对她说,我很无知,不知人,不知己,也不知这个世界。这样下去很麻烦,就像一个关在地下室的人,把日光灯误认为是白昼,把日光灯照不到的地方误认为是黑夜,这都不对。黑夜和白昼我都可以忍受,但我无法忍受地下室的光线,那种感觉会使人绝望,一辈子都白活了。 她伸手又要了根烟,坐在纸箱上,说:“跟我一起去上海?” 我想了想说,我没本钱,上海太遥远了,我有个表姐在上海,除此以外就没有任何熟人了。我跑到上海去干吗呢?陪读?我想上海的化工厂肯定不会让我这个不会修仪表的仪表工去上班的。不只是上海,任何地方我都去不了。 我说:“我觉得自己很烂。” 于小齐说:“别这么说,将来还是有很多机会的,你别搞得这么消沉。” 我点点头,就算是吧,将来有很多机会。再过几天我就要去工厂实习了,哪怕只是为了混一张技校的文凭,我也得在工厂里忍受一年。这他妈的大概也是业报,只是不知道欠了谁的。 我尴尬极了,几分钟之前还在为她难过,现在该轮到为自己难过了。我蹲在那儿猛抽烟,烟会像断裂的树枝,沉重地掉落在地上,碎成粉末。她还是坐在纸箱上,把棒球帽摘了,用力甩了甩头发,然后她轻轻地把棒球帽扣在我头上。我没动。整个地下室里就听见我们此起彼伏的吸烟吐烟声。
在那样黑暗的楼道中穿行,有一种梦幻的感觉,而且不是夜梦,是下午睡觉时那种很浅的梦,仿佛在知觉与谵妄之间的一次短暂摇摆。到三楼时,我听见猫叫的声音,趁着微光望去,一只花猫在角落里注视着我们。这猫的毛色很奇怪,白底上漂着一块乌云状的花纹,覆盖着背部,看上去像只带壳的乌龟。再走近一点,发现它只有一只左耳,右耳缺了半块,大概是被同类咬掉了。于小齐小声叫唤它:“文森特,文森特。”
我把茶杯端给他,他喝了口水,接着问我:“小齐为什么不和你谈恋爱?” 我说:“实话告诉你吧,她有新男友了,是大学生,就那个纺织学院的。” 老丁说:“噢?这不错啊。大学生?” 我听了这话有点生气,自尊心受挫,说:“你别以为大学生就是知识分子,那个人很粗鲁的,比我还粗鲁。” 老丁说:“再粗鲁也是大学生,文化底子还是有的。要我也是选大学生,不会选你。” 我说:“我社会渣滓嘛。” 老丁抱歉地说:“不要这么说,你们都还年轻。刚才那句话,我是开玩笑的。” 我不会对他发飙,他都心脏病了,讲话有气无力,随时都可能挂掉。我说:“我觉得,年轻根本不是优点,而是……是一种残疾。” “为什么会这么说?” “年轻的时候老是被人欺负,跟残疾人一样,别人抽你一个耳光,你只好哭着回家,没劲。不过老了也没劲,也被人欺负。你说,到底怎么样才能不像个残疾人呢?” 老丁说:“我也不知道,我希望你不是在嘲笑我。” “不会的啦,我们同病相怜吧。”
那天在宾馆里,天黑了,就我们两个,没有做爱。我以为会有这件事,但是没有发生。她哭过以后到里面去洗澡,传来傻傻的水声,我坐在椅子上惴惴不安地等着她出来,结果她出来的时候穿得好好的,只是头发湿漉漉的,很好看。她说太累了,房间里有两张床,她和衣睡在其中一张床上。我坐在椅子上,抽了几根烟,看着外面的天色渐暗,市中心的霓虹灯亮了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戴城还是很繁华的。一节节车灯从道路上闪过,在黑夜里急速奔驰的人可曾知道我在远处注释着他们?
后来,霓虹灯关掉了,路上的车灯也逐渐稀疏,以至于无。我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看着曾园,我有点疲倦,但这疲倦并非来自夜晚的睡意,而是从很久以来,紧紧跟随我的东西,忽然断裂了。 我想我再也不会去做一个小混混了。
那天最后听到的是:王宝,贩毒。我完全呆住了,王宝也在上面,王宝,你他妈的终于要和我做个了断了,可是不是我捅死你,而是你找死。 杨一说:“这个人肯定被枪毙啊。”我对着司令台大喊:“王宝!你他妈的去死吧!”杨一和残废都很惊讶地看着我。残废说:“枪毙人,你也不值得这么高兴吧?” 我说:“你知道个屁,我今天高兴死了。”我很想对他说,残废,可惜我不能把王宝的事情讲给你听,我也没打算告诉于小齐,她会怎么想呢?我希望她忘记掉,彻底地,仿佛出生时那么干净的,不带一丝恩怨,没有纠缠的痛苦。去深圳吧,笨蛋。 我非常高兴,不,是癫狂。我没有同情心,哪怕过了一百年,你们说我没良知,说我不懂艺术的美,不懂人性的复苏,不懂装逼式的两届。我和我的十六岁永远不会谅解。就让他死吧,我不需要通过忏悔走向天堂。 我在心中问道,小齐,噩梦结束了吗?
吃过了东西,总算可以下床走走了。我和杨一走在校园的道路上,他还是缩着脖子,衬衫敞开,露出奶头,一双塑料拖鞋在地上踢踏踢踏的。看上去很有魏晋风度,其实狗屁。我说,操,真没想到你会变成这样,我还以为你天天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呢,你他妈的这哪里是读大学啊。杨一说,你这就不懂了,大学里分为两种人,第一种是好好学习早日混上去的精英分子,一出校门就能找到好工作,第二种就是我这样的,黑道帅哥,不用读书,由你玩四年能混就混。这时我意识到,眼前的杨一,已经不再是当年爬上水塔发誓要考清华大学的少年了。
有一天,杨一扔下游戏机手柄,跟着他爸爸去农药厂报到了。 在那个破烂、陈旧、散发着古怪气味的化工厂,他再次看到了曾经有人自杀的水塔,想起那一年,他爬上去,路小路在下面看着他。他在半空中感到世界像一块集成电路板,滚烫的阳光和滚烫的铁架子,几乎让他把持不住,那只拖鞋代替了他坠落在草丛里。 这时他不再愤怒了,进了农药厂就没什么好愤怒的,拿西瓜刀砍过人又有什么用?这里有很多人都用过这种兵器,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顿悟了,进了工厂就下车间倒三班,第一年在昏天黑地中度过。他用甜言蜜语征服了车间里的阿姨和车间外面的领导,第二年调到供销科,开始贩卖农药。很多人都认为,他很适合去做销售,大概世界上只有路小路知道他其实是个忧郁的人。 在盛夏的时候,他去外省,那些名字听上去都差不多的县城。从城市再到乡村,滚烫的阳光和滚烫的中巴车,车子里有人,有鸡鸭,有散发着膻味的山羊。他没有歧视山羊,因为他本人身上也散发着膻味。夜里住在县城的招待所里,被子好像是被山羊睡过的,他也无所谓,因为这条被子比他大学时代的还略微舒服一点。
也不知道走过多少县城,卖掉多少农药,他像一个古代的货郎,游走于乡村之间,陪农科站的人喝酒,在麦田里和农民聊天,把宣传横幅挂在县城的商店门口,给生病的农作物开处方,甚至在卫生所帮忙抢救那些喝药自杀的妇女。渐渐地,他对于丰收有了一种感情,他憎恨大水,因为庄稼都死了,农药就卖不出去了。他喜欢看到农民丰收的神情,在他的故乡戴城,人们把拥有这种表情的人统称为乡逼。
第二天中午,杨一走出旅馆。天气非常热,县城的景色让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的戴城,如今的戴城已经变成了一座现代化城市,街上不再有流氓,河里也不再有游泳的少年。在酷烈的阳光下,他忽然想起,也是这样一个夏天,躲在家里和女孩儿亲昵的场景。那已经太遥远了,这中间隔着一个漫无边际的人世。那女孩儿说,在夏天我们度过了仅有的十年,她要去这人世间面壁思索,她说亲爱的不要在北方定我的棺材。杨一站在县城荒凉的马路上,忽然回头张望,好像那女孩儿在遥远的过去呼喊他。是啊,她说过,十八岁的杨一只是她在那个年纪上爱过的人,可是她当时不知道:这样的决绝本身也是一种迷失,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抛弃的过去,并不存在孤立于生命中的十八岁。 这时他想,原来,这些年在人世无目的地游荡,推销农药,讨债,逃命,也可以视之为一种追寻。只是很可悲,最后追随到了一个大胸爆炸头红衬衫的妓女怀抱里,并且她还不承认自己就是往事。那就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精神分裂了。 杨一回头的刹那,是那女孩儿在人世中想到了他,还是在人世以外保佑他呢?他不知道。他只看到四个赤膊的抢劫犯,手里拿着尖刀向他走来,呈扇形的,脸上都带着残忍的微笑。假如他没有回头,他将会被人捅死在县城的小街上,他追随她的旅程就此告终。他只能将这看作是一种天意。 他非常恐惧,恐惧得近乎迷惘,后来是那女孩儿在遥远之处扇了他一个大嘴巴,把他打醒了。 杨一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