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类最大的本事2
4. 咀嚼
对于吃这件事,我向来不是很热衷,也不是很擅长。
小时候,奶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牵着我去逛市集,算是补充物资也算是节庆娱乐。
大概是因为长大后会喜欢莫奈和梵高的缘故,每次路过卖冰沙的小摊,我总是没办法忽略它的存在,步子也跟着慢下来。
看到我扭过去的半个脑袋瓜,奶奶扬扬我的手腕,轻轻问道:“买一杯?”
冰沙机还在簌簌转动,一杯接一杯淋上模糊奇幻的画面,一定要仔细看才能发现画里有什么。
然而我拼命地眨了几下眼,却还是无法看清,所以也没多说什么,拉着奶奶就往旁边的菜市场继续走了。
老实说,我童年饭量不大,而且口味刁钻。挑食让我不仅在个头上追不上同龄的孩子,头发也是纤细枯黄异常。
就因为这顶头发,我被同在奶奶家中寄住的二堂哥呼作“小毛”。二堂哥是村上的混世魔王,有一帮跟着他到邻村偷瓜虐狗的弟兄,而他对我表达关爱的方式也很另类。
在理想的状况下,我可以提前收到防御警报。一旦听到不远处穿来一声长呼:“小————————毛————————”,那便意味着他龙卷风般的手速即将在我头顶上的稻草肆虐,这个时候就该拔腿逃命。
但就是从某些时刻开始,我变得很能吃了。早饭,午饭,晚饭,我都吃得很多。
零食我也吃得不少。
我妈第一次为我的食量目瞪口呆,是她看着我吃完一堆零食不久,又马上在饭桌上风卷残云的样子。
吃完所有,喝下一大茶缸的热开水之后,我感到十分满足。此刻胃里充溢着的温暖舒适,就像是在身体里面建了一个壁炉小木屋。
不过,尽管是以那种惊人的食量度日,我初中时期的体型一直瘦的像根麻杆,至于胸部,在我妈看来,还没有到有穿内衣的必要。
是的,于是在那些夏天,我都把真实的性别藏在了宽大的衣衫和伸颈缩肩的姿态里。多年以后,我开始怀疑当时的自己,在潜意识里大概也不想让它们长出来吧。
它们是如此漫无目的地生长而又不知羞耻地膨胀,而我讨厌自己掌控不了的事情。
除了喜欢吃得很饱,让肚子里有踏实的负担,我还喜欢吃脆硬的,有韧劲的东西。
或者说,是那种把食物碾碎成渣滓颗粒的过程,那种让上下颌骨用力摩擦的力量,会让我有一种莫名的……莫名的快感。
我妈回乡不久,打算创业换个赚钱法子。几经投资,起早贪黑,钱却没见捞到多出一分一毫,只能维持几进几出的状态。
后续也不难料想,她彻底拉黑了拉她加盟的乡镇小老板们,她说她绝不会再相信什么钱能生钱的屁话,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赚到钱。
聪明如我妈,却不知道启动资金的生命循环有它的周期。毕竟,她一直都是在资本家手里干活,她只知道手里的货可以变成她的工钱,她的口粮,却不知道老板发给她的工资,却极有可能是从银行贷款来的,后来要另外还上的。
匮乏又如我,就算考上了大学,还学了经济学,知道投资与报酬的关系,却也只能对投资一事望而却步。
这里的投资,泛指一切可以交换和增值的东西,包括金钱,关系,感情。
最后,我妈还是得去找可以带领自己奔小康的领导人。而上司,从合资企业工厂的小主管,变成了现代手工工厂的小老板。从我每天上学出门,到我放学回家,一条街上此起彼伏的,全是缝纫机转动和戛然而止的声音。
我妈是新手,但她学得很快,成品质量也高。各个小老板都对她很器重,抢着往我们家送布料,而我妈会在里面选出成本报酬率最优的一家。
我妈在老家的乡镇延续了她的上进精神,尽管并不存在职位升迁这种东西,她依旧让自己处于有必要就加班的状态。
有时候她没有空煮饭,就打发我和弟弟自己泡面吃。我不会煮饭,也不想学。我妈很理解,她说,我的手是用来写字的,不是用来煮饭的。嗯……不过我可能会让她失望了:)
有一天弟弟被奶奶接回去小住,剩我一个人去厨房冲泡面。可是却在那天,我感到自己已经完全厌倦了红烧牛肉的香味。
冰箱放在客厅里,而放在厨房里面,唯一可以称得上是食材的东西,是装在涂料桶里面的大米。
和大米一样光洁细腻的涂料桶,洗净晾干了,就成为了体积可观的装米器具。我爸喜欢结实饱满的饭粒,因此桶里面的米总是圆润分明,颗颗泛着油光。
我把手伸进桶里面,抓起一小把,再轻轻地松开五指,米粒如同滚珠般倾泻而下,窸窸窣窣,很舒服。
玩沙子般捣鼓了一阵,我才想起手里抓的是自己要吃的东西。顿了一下,我先拈起一粒,置于舌尖,卷回口腔里,如果此刻有人路过一侧的窗台,怕会是以为一只大变色龙成了精,蜷缩在厨房那样一个角落里伸舌头偷米吃。
米的质量很不错,刚入口时的感觉非常光滑,草木之气直钻到鼻子里面。再用牙齿碾碎,结结实实地压下去、松开,压下去,松开,仿佛能感觉到头颅的每块骨骼构件都在紧张地摩擦运动着,脸上的肌肉经过运动有些酸痛,但是,这对我来说完全是绝佳的体验。
于是,米从一颗,变成很多颗,再变成一捧一捧的量。我妈在饭桌上诧异说,最近的米桶怎么总是那么快就空了,我没有看她,依旧狼吞虎咽。
后来有一天,我和我妈说,米桶里面有一只老鼠。我妈说果然是因为闹了老鼠所以米才会变少。
那一天,我照常瘫软着身子把手伸进米桶,获得的却是胡乱跑窜的毛茸茸的触感。
这毛茸茸的东西,不,这只老鼠就跟嗑了药一样,我一把将米桶拉出柜子的瞬间,它在我眼前表演了一个奥运冠军级的跳高动作,一下没了踪影。
我顺着它逃掉的路径愣了会神,回过头,把跟着老鼠一起弹出来的米粒收拾干净。
然后,我把桶推回原处,依旧从里面抓起一把,闭上眼睛送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5.听不到🔒
初一的暑假,我很幸运地有机会去上海看世博会。我妈和我一同去了魔都,酷热的三天时间里,我们有大半都在兰香阿姨家的空调房里度过。
在我们搭出租车去兰香阿姨家的路上,我妈笑盈盈地说:“你都不记得兰香阿姨长什么样了吧,待会见了要叫阿姨听到没有?她年轻的时候那叫漂亮啊,不过现在胖了,我前两天看到照片都认不出来了……”
兰香阿姨,就是当年那个在洪灾中不小心落水,被不会游泳的我妈救起的邻家小伙伴。在我妈离家之后,因为灾荒,她也带着行李来到了光怪陆离的大城市。
在这里,她也遇到了同乡,后来的丈夫,一个来时一穷二白,却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奋斗,在亲戚的帮助下打出自己一片天地的印刷厂老板。
兰香阿姨也有一个女儿叫淑慧,她比我大一岁,正在上海读书。听说,为了让淑慧有机会在上海高考,除了早年置办的房产,她的父亲在工作之余,还打算准备成人高考拿到上海高校的学历。
我妈和兰香阿姨说,让我和淑慧一起去玩吧,她们俩觉得在空调房里看电视聊天更有意思。于是顶着今日40度的高温预警,我和淑慧出门前往世博园。
我和淑慧在很小的时候见过,那个时候,他父亲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还没有把公司和厂区迁到上海。
在一个空中飘着小雨的冬天里,要商量大事的大人把我们赶出房子,让我们在公园里面手牵着手散步,玩涂着幼稚色彩的健身器材。
真是奇怪,明明是那么无聊的游戏项目,小朋友们偏偏就是愿意在那里耗费大半天的时间,毫无怨言。
再见到淑慧,我们都差不多已经是半个大人的样子了,尤其是淑慧,她的脸上总带着几抹令我生怯的成熟色彩。尽管她是那么温和又有礼貌,总是轻声细语地询问和提醒我。
和我一样,她的长相随父亲,两颊旁边生了好几颗痣,颜色有深有浅。她把耳塞戴上的时候,耳机线的白色和她的肤色形成了一种对比,很有白描的线条感。
我问她在听什么歌,她说的名字我没有听过。事实上,在她用手机切歌的时候,我还在憧憬着拥有自己的第一部MP3或者MP4。
我最早所听的流行歌,还是我爸在吃饭时用录音机放的卡带,依稀记得那寥寥几首中播放最多的是阿杜的歌,其中有一首就是《坚持到底》。
“你听过《坚持到底》吗?阿杜的,我觉得还蛮好听的。”在排队进入澳大利亚馆的时候,我在底部铺满黑色鹅卵石的水池边问她。
“没有,我一般都只听乐队的歌,Beatles不错,我最喜欢他们的‘黑猪’。”她扯下一只耳机回答我,然后又把耳机塞回去。
‘黑猪’是什么,我不清楚。也许还会有‘白猪’,‘黄猪’,以及‘粉红猪’等等等等,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都不在我了解的范围内。
淑慧是真的很喜欢听歌,从我们出门开始她就在听,脸上保持着专注于耳中的神态,若有所思。
她大概也很喜欢把音乐开得很大声,在世博园夜间的摇滚live表演上,当我对着一群制造嘶吼噪音的老外瑟瑟发抖的时候,她那极其兴奋的肢体互动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仿佛她忘了自己原本是那样一个娴静的女孩子,和她的名字一样。
所以每当我想要和她说些什么或者自言自语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她都听不到,没有任何回应。
或者偶尔她听到了,在“蛤?蛤?”“你说什么?”这样的多次无效的重复过后,终于扯下耳机,再给予一句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回复。我感到这样的互动会使彼此都很累,所以也就渐渐减少了自己大惊小怪的频次。
晃荡了一上午的时光,经历了各种排队和暴晒,我们打算去黄浦江对面的餐厅吃饭,淑慧说我们去必胜客吃披萨吧我请客,我说好。
世博园很大,园区跨越黄浦江两岸,最近的就餐地点则很不巧地在对岸,我们需要坐轮渡过去。
离上一次坐黄浦江轮渡已经很多年了,那一次是夜已阑珊,只有一家三口乘坐的末班轮渡。而这次,是恰逢一期一会的世博,渡江人挤满了宽敞的甲板。
尽管天气很热,但是大家的热情都只增不减,大大小小、各形各色的言语声腔告诉我,这班轮渡上至少汇集了来自五六个省市的中国人民。
离到达对岸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我举目远望,阳光从高耸的一栋栋玻璃房子上反射过来,闪得我眼花缭乱。
接近正午的时间段,我应该没有办法直视天空,然而就在此时我却看见,包括其他的许多人也看到,有一大团的乌云正从我们出发的岸边向我们行船的方向迅速移动,先是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了一会,然后迅疾更快地朝对岸赶去。
这团乌云有多大呢,它经过我们的时候,我看到每个人的脸都暗了下来,显露出阴森模糊的轮廓。
我兴奋地对淑慧说:“你看有乌云啊!好大啊!太阳都不见了!”淑慧没有回应我,但是她也抬头看着,面无表情。
一路航程平稳,没有听到有人呕吐的声音,阳光虽烈,却有微风阵阵,所以还算舒适。
终于,我们的船顺利停靠在了对岸,来到乌云最终停驻的地点。
众人说说笑笑,按部就班地走下甲板,爬着楼梯上岸,我和淑慧也出了渡口的顶棚,正在讨论该往哪里走。
然后,完全毫无征兆地,大水就这么哗哗地迎头浇了下来。它不像是一场雨,而是天空中的喷头阀门失控了,水流猛烈地均匀倾注下来。
如果普通的下雨是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颗的前奏,那么这个就是它们同时奏响的全音和弦。
人群四下而散,一片混乱。嘈杂当中我听到有人问候了某些人的全家老小祖宗十八代,不禁失笑。
当我和淑慧终于躲进一栋建筑里的时候,我们的头发和衣服失去了不同的质感,全都黏答答地贴在皮肤上。
淑慧的额前是修剪得很整齐的刘海,被水一浸,此时的形状和梳子神似。我望着还在放肆作乱的怪雨,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真有趣,我们还没准备好它就下了。”淑慧已经把耳机收了起来,防止被雨弄湿,她有点奇怪地看着我,递给我一包纸巾。
后来我们没有找到必胜客,就在肯德基吃了午餐。是的,当我们把自己弄干坐在餐厅的灯光下,淑慧在吃饭的时候又把耳机塞上了。
那个夏天过去之后,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子产品——能够存储几百首歌的MP3,作为我考进年级前十的奖品。
而自那时起,我再也没有进过年级前十。
6.装聋作哑
奶奶从70岁开始,耳朵就不怎么灵光了。你要喊住她的话,就得输出和别人拌嘴时所用的音量,否则她会若无其事地绕开你,继续走她的道。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也觉得我快要“聋”了,或者已经“聋”了。
奶奶在生气的时候,总喜欢拧住人的耳朵,她忿忿地念叨:“跟你说那么多次你怎么不听?你是不是聋了啊?你说不是聋了是什么?”从我姐,我哥,到我,她一直都是这样。
而我,则依旧沉默,装作没听到。如果这样是真的聋了的话,那我就可以真的什么都不用听,什么都听不到,也许我就会痛快许多。
也许聋了,也没什么不好吧?
在青春期之前,我一直待在父母身边上学,而每逢寒暑假期,都是我最为幸福的时刻。
只要一下大巴,我就往村子里跑,拼命地跑,不去管身后的爸妈。因为我知道会有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早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她正站在那熟悉的大屋前,等待着我,离开她许久的小孙女回家。
当我看见地平线上出现一个小小的、略微佝偻的人影的时候,我的鼻子会酸,心跳会欣悦地加快,腿脚会更好地配合着让我跑得更快。
扑到她怀里的时候,我会撒娇,会又哭又笑,会不管被眼泪糊弄得一塌糊涂的昂贵眼镜。
所以当我终于借助一场手术摘掉眼镜,留起长发之后,我是非常赞同父母让我回家乡念书的决定的。
对于依靠那段唯一的美好记忆生存的我,她是能够让我得以安全存在的港湾。
她是那个唯一愿意,也能够给予我想要的东西的人。
可是,在那些时候我不会意识到,自己即将不会再是那个可以在她膝下,为一块糖而开心傻笑的小女孩了。
或者说,我已经不算是个小孩子。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弟弟,成为了她最小的孙子。
仔细算来,我和长大后的弟弟开始在一起生活,是在他4岁的时候。而从那时起,我想让他从这个家里消失的想法,就在我脑子里徘徊不散。
奶奶把零食买回来的时候,我会想着怎样才能尽快占有较多的那一部分。
看电视时和他抢遥控器,让他急得哇哇大哭就是不换台。
弟弟闯祸的时候,我会各种告状。
同时,我也拒绝做任何家务。我讨厌扫地,讨厌洗碗,讨厌收拾桌子和房间,讨厌照顾弟弟这种“女孩子家应该做的事情。”
当奶奶又一次呵斥我“你是不是聋了的时候”,她一把扯下我的耳机,那一瞬间,我感到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怒吼:“是啊!我就是聋了啊!我就是什么都干不了你去找我弟去啊!”
那是我记事以来奶奶第一次打我,也是最后一次,她所用的工具是南方常见的小竹条,创面小,杀伤力却极大,可谓是“四两拨千斤”。
那一年,我13岁,失去了最后一个安心栖居的港湾。因为我认为港湾里,那个原本属于我的位置,已经被另一艘船所占。
我对着镜子里的人说,醒醒吧,这么多年过去了,能变的都变了,看看你自己,还不是一样吗?
你已经变得这么自私狭隘,或者,你终于发现自己有这么自私狭隘了。
我开始变得越来越喜欢听歌,在镇子上的手机店里下载各种风格的歌,把音乐的碎片通通塞进脑子里,从白天到深夜,只要有可能,我的耳塞就会一直戴着。
我在心里对奶奶说:从今天起,你就当我聋了吧。
上初中后,我发现大家也都喜欢听歌。只是MP3,MP4这种东西早就不流行了,他们更喜欢用手机发短信看电影,听歌得排在第三位。
可是我只是喜欢听歌,从六年级第一次问别人借MP3听周杰伦的歌起,我就一直想拥有自己的音乐播放器。
奶奶当然不愿意再为我花费这种钱,既然我是一个连家务都不做的女孩子。
终于我用学习成绩换来了它,之后像是得到了救赎自己的灵药,没日没夜地听。
我品尝着旋律中的眼泪,我品尝着歌词中的甜美,又哭又笑,聊以自慰。
渐渐地,我开始觉得和别人说话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十分消耗能量和氧气,所以越来越不爱搭理人。
我不想去转动大脑,揣摩对方的一言一行究竟意味着什么,别人的潜在需求什么的,我也绝不考虑。
我不想去组织语言,如果一个字能表明我的意见,我绝不会吐出第二个字。
我不听别人说话,我自己也不说话。这是很可怕的。
因为从心理标征上看,这种状态非常接近于聋哑人。
也就是有一天,当前座的男生在提醒我一件事的时候,我发现,我好像聋了。
不是说耳朵里没有声音,他说的每个字,他声带产生的每一个音节,全都完全地、准确无误地撞击着我的鼓膜,可是我的神经和大脑,就是没办法把他们还原成一句完整的意思。
“###”
“嗯?”
“## ###”
“哈?你说什么?”
“# ## #####”
“……你,你再说一遍?”
“###”
“后面有点没听清,你刚刚到底说什么?”
……
我也发现,老师讲课我也开始听不懂了,准确来说,是没法记住老师要表达的语义。
更严重的是,当我试图组织语言时,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
每当我想要记起自己所要表达的主题,就必须要先在一大堆漫无目的的言论当中,循着若隐若现的影子把它挑出来。
这就导致了我的作文总是废话居多,每每主题浮现,却已经到了全篇收尾的时候了。直到现在,即便我的病症已经痊愈多年,这个思维习惯还是没有被矫正过来。
听不到别人说话,自己也说不出话来,世界的大门已经对我关闭了一大半。
看见它还在慢慢地关闭,我害怕极了,于是逼迫自己更快地去思考,去说话,说得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就为了证明自己既不是聋子也不是哑巴。
而且,我还要证明自己很强,很优秀,就算没有奶奶,没有爸妈,我还是会被其他所有人看在眼里,牢牢记住。
我说,你们不给我那些,我才不稀罕,因为我不需要。
我生性里绝对是一个爱安静胜过热闹,向内性胜过向外性的人,却总是逼迫自己往人群中心里钻。
我还偏偏要站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明明两腿瑟瑟发抖,却依旧装作俯视着脚底下的屁民们,说你们真胆小。
奶奶今年已经73了,去年过年回家时,我给她买了一副助听器。
我帮她戴上测试效果时,发现她的两只眸子,也开始浑浊不清起来了。
背诵伟人语录,是奶奶闲暇聊天时的爱好。她最爱挂在嘴边的一句是:“毛主席教导我们,谁要是敢骑到人民的头上,人民就会把他拉下来。”
得罪谁,也不要得罪大多数人。
要赢,就要代表大多数人,越多越好。
而你若是得罪了大多数人的代表,则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很快,我的报应就来了。
#现在是20:31分,我还有糟心的论文亟需完成……感觉往下写网子越铺越大,线索控制真的是老毛病了,如果有可能下一篇就收一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