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女孩遇害了,顺风车这种模式安全吗?
这两天,我的社交平台已经被温州女孩搭乘顺风车遇害的新闻刷屏了,距离上一次同样的命案才过去了3个月而已。3个月发生两起命案,放在哪个领域里,这也不算是小概率事件了。当然网上也还是有人为滴滴顺风车辩护,豆瓣上一个网友的发言就很有代表性:“一千个跌倒在地的老人,有一个讹人的,然后就都不敢去扶了。一千万次的顺风车,有一个杀人的,然后就嚷嚷着取缔它。”
这话有道理吗?有一定的道理,就好像在幼儿园出现伤害小朋友的恶魔,也都是小概率事件。但人类却不是这么思考问题的,我们的本能是趋利避害。就好像中彩票也是小概率事件,但总有人会中奖,万一是我呢?所以大家还会去买彩票。同样的道理,尽管这些伤害也是小概率事件,但总有人会受伤甚至丧命,万一是我们自己或我们的家人呢?这才是我们人类的思考方式。
在这一次的事情上,有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是,怎么就在整改之后短短3个月就再次发生了这种事?我觉得这里面有两方面的原因,主观上,严格约束顺风车跟滴滴自身的利益相冲突。而客观上,发生这种小概率事件,其实防不胜防,这甚至是共享经济模式自带的“原罪”。
虽然顺风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都在载客,但目的不同,网约车司机是提供服务,而顺风车司机则是在社交。《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文章就谈到了滴滴想把顺风车打造成社交平台的野心:滴滴顺风车广告不断暗示用户,这里是发生浪漫邂逅的地方,打出的广告语都是“不仅是顺风,而且还顺眼”、“不怕贴标签,就怕你不约”等,刻意放大了男女社交属性在顺风车业务上的作用和存在感。滴滴打算靠这个操作,让更多私家车主加入到顺风车的行列中来。
而滴滴这样做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流量,因为比网约车低得多的价格让很多人选择搭乘顺风车出行。这种行为模式我们可以在很多平台上观察到,比如有些电商平台为了流量会默许电商售卖山寨货,再比如有些视频网站为了流量会容忍一些打道德和法律擦边球的视频发布。互联网经济的逻辑就是,拥有流量就拥有一切。所以为了自身利益,很多行业都会采取这种泥沙俱下的经营模式。
但这种经营模式早晚会出事,接下来就是有关部门的约谈和企业整改。但我们发现这样的整改并不能彻底阻止此类事件发生。回到这个顺风车的新闻,整个过程中滴滴平台的确犯下了一连串的错误,但我们退一步想,即便滴滴积极配合、警方积极介入,是不是就能拯救这个女孩的生命呢?说实话很难讲。
事后我们看,这两起顺风车杀人事件的凶手一个自杀一个落网。这说明在这样一个实名制平台上犯罪,不可能逃脱法网。这两个罪犯如果不是蠢到意识不到这一点的话,那么他们就是根本不在乎的变态杀人狂。而这样的人,是防不胜防的。就像突然跑到街上砍人的疯子,我们怎么可能预防他们动手呢?
而即便遇到这样的变态杀人狂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在顺风车上遇到骚扰却是大概率事件(也可能是乘客骚扰司机)。像顺风车这种制造与陌生人邂逅机会的经营模式,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危险和麻烦,这就是我想说的共享经济自带的“原罪”。
严格地讲,只有顺风车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所谓网约车,只不过是传统出租车的网络化。共享经济的初衷,是人们把自己闲置的资源拿出来与他人共享。这当然是节约资源的好事,但这种模式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安全问题。问题不仅存在于顺风车,还存在于其他共享经济模式里。
我的一位朋友就谈到她在国内住爱彼迎(共享住宅平台)的体验,房东给出的往往是“房客是个大美女”这样的评价,想想看这和顺风车主的心态有什么区别?而坐进陌生人的顺风车和住进陌生人的家里,在危险程度上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共享平台给众多心态各异的陌生人提供了大面积接触的机会,却又对防范他们图谋不轨无能为力。
传统的经济模式,无论是衣食住行,卖方都要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保障,这是他们扩大经营的基础条件。而共享经济平台,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卖方,他们只是为卖方提供信息,而真正提供服务的卖方——顺风车司机或共享住宅房东,他们的目的却不是营利,而是社交。这时候安全保障就不是他们优先考虑的事情了。而共享经济平台自身,又不愿或无力提供安全担保,这就为这种新兴的经营模式埋下了安全隐患。
也许是时候反思共享经济存在的弊病了,在过去,我们仅仅预期了共享经济好的一面,却对它存在的问题估计不足。虽然一个成熟商业模式的诞生,必然会经历磨合期,但是导致有人因此而丧命,这代价未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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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ethan 赞了这篇日记 2018-11-03 0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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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iChen 赞了这篇日记 2018-08-26 2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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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fuka&Oreo 赞了这篇日记 2018-08-26 21: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