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的日子
000001:平安银行,应收账款
000002:万科A,存货,土地增值税
00000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5月,发行B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4年12月2日公司更名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5月9日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被ST处理。2001年5月9日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2001年5月11日公司被取消ST,实施PT。2002年6月14日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深交所接受,公司股票退市转入三板。
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
000004:国农科技,预计负债,投资收益
经营范围:通讯、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生物技术和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新药、生物制品、医用检测试剂和设备的研究与开发;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生物技术的培训(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000005:世纪星源,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建造合同收入,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肇庆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415,630,780.47元,占世纪星源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大。2008年世纪星源公司与广金国际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历史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发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南油福华项目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59,664,319.80元,涉及预收账款200,000,000.00元。由于《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约定的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未签署,并存在合作纠纷及仲裁事项,导致该项目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000006:深振业A,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的确认,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合营企业权益。
000007:全新好,保留意见,公司存在五起重大的未决诉讼与仲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未决诉讼与仲裁对全新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强调事项段,全新好公司因关联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子公司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而确认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43,882,515.40元,对全新好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向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全新好公司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与其他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佳杉”),设立宁波佳杉的目的是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亚保险”)的股权收购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新好公司向宁波佳杉实缴出资额为41,300,000元。全新好公司需综合考虑投资目的、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权力、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及相关合同安排等因素判断对宁波佳杉的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还是债权性投资,若属于权益性投资,对宁波佳杉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从而确定进行何种会计处理。该项投资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复杂的管理层判断和会计估计,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000008,神州高铁,商誉减值测试,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华高世纪,宝利鑫达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000009,中国宝安,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工业,引进三来一补;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审证第094号文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酒店等服务业,文化业;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锰酸锂正极、改性石墨材料、进出口等。
000010,美丽生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关键审计事项:商誉减值损失,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存货减值。
产品类型:燃气销售服务、园林建设、园林设计、苗木销售。 产品名称:燃气销售服务 、园林建设 、园林设计 、苗木销售。 经营范围:投资与管理;制造计算机软硬件;计算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林木(不含种子)、花卉(不含种子)、草坪(不含种子);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000011:深物业A,土地增值税的计提。
000013:*ST石化A,已退市。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发行普通股票(A 股及B 股),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批准的《深圳石化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战略性重组方案”)以及本公司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石化集团”原名“深圳石化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性重组中的企业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持有的非工业类的企业(包括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股份或权益转让予石化集团;同时受让石化集团原持有的工业类企业的股份.实施重组后,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更名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354,979.00元,领取注册号为440000100829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本公司2001年12月22日董事会公告: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诉被告杭州深石化工贸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石化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人本公司和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总标的为人民币750万元。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01)杭经初字第611-1号民事判决书,冻结了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共计164,546,553股。2003年10月16日,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价,以成交价每股0.131元、总计21,555,598.44元,买得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64,546,553股,占总股份的54.24%。2003年11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11日签发的《民事裁定书》[(2003)杭执法字第8-3号]。裁定“被执行人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国有股164,546,553股归买受人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有。2003年12月15日,本次股权转让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广州市普力奇通信投资有限公司遂成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并于2004年2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