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过代人讨债的没听说过代人道歉的,小崔道歉需要网媒转述吗?

文/刘家奴
自媒体称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4天6000万”与她无关。3日,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相关媒体称:范冰冰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昨晚,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秉晨律师分析,崔永元在微博里发布两份“大小阴阳合同”内容,“小合同”金额1000万,“大合同”金额5000万,公众关注的实质是明星涉嫌通过少申报收入来逃税的问题。在市场活动中,演出费价格完全由市场定价,但是将5000万的演出费通过合同掩盖,只申报1000万,就是典型的逃税行为。

马律师表示,如果真如崔永元所说,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律师认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如果崔永元爆料的是真实的,如果是已经代扣代缴了,很简单,涉事明星只要把缴税凭证展示出来就可自证清白,如果没有,那就等着警察带着税务稽查人员上门吧。
如果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属实,就不能追究其所谓的诽谤罪。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如果崔永元发现涉事明星5000万收入是偷偷摸摸地拿,没有足额交税,那完全可以行使报案或者举报权,这一点毋容置疑。

3日,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刘晓恩称,依照我国税法规定,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纳税款相同,适用于个人所得税课征;片酬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劳务报酬课征;利息股息红利按偶然所得课征;工作室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课征。
谈及明星逃税屡禁不止的原因,刘律师认为,不仅是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广泛深入,而且对偷税、漏税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控制不力。要想彻底肃清明星逃税乱象,除了税务稽查手段要跟上,更关键的还是完善法律法规、织密信用体系,应重点打击偷税、漏税犯罪的大案要案。
有人认为,说实话;就这件事本身而言,哪怕小崔动机也不干净,我还是支持他的。因为;依法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月薪5000的工人都能做到;为啥;收入上千万上亿的反而能有机会逃税呢?我国征收高收入阶层的个税比较困难是因为支付体系还没有形成闭环,形成闭环后,直接查数据就一目了然了,那时候要逃税就必须用大额现金往来,避免结算体系抓到数据,但是银行要查大额的现金往来就容易了。

这件事的结果是举报偷逃税,这个结果是全社会公认的值得赞扬的行为。
对小崔的正面印象来源于实话实说,对他的负面印象来源于他反转的方法(注意,不是反转哦),这件事上,我相信小崔有这个能力。如果小崔真要捅阴阳合同这个马蜂窝,我给他点个赞。然而这次他貌似并不是想这么做,看后续就知道了。算打了先锋,不错了;毕竟站在他对面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团,一个财富和人数比他多几千上万倍的盘根交错的利益集团,这事儿吧,谁道歉谁认错无所谓了,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就让法律说话好了,自媒体大V明星们说什么都无所谓,税务局的调查结果才是最终结论。
只要他做的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其他的都可以不谈,我们不对人,只对事,不贪过程,只要结果。所谓“初次违法逃税”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那些没有采取刑事犯罪手段方式“逃税”的行为,而不是说采取刑事犯罪手段方式逃税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些律师就不要曲解法律。对“初次违法逃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好像最高法最高检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刑事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人大常委会不可能制订如此荒唐的法律。
无论小崔,为了什么目的,对于那些赚钱轻松到极点的人,就是应该好好查查。戏子赚的盆满钵满,国家真正的脊梁还在艰苦度日,无论怎么辩解都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作为爆料者,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开展调查,手里的相关材料也都要拿出来,让税务机关一一调查核实,也让公众知晓,到底哪些“大腕”涉身其中。而税务机关的调查,也要善于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果一地税务机关鞭长莫及,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出面协调、督办,需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查办。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彻底查清演艺圈阴阳合同问题,让此次事件真正成为净化演艺圈风气的契机。

其实演员的大额报酬均不容许现金进帐.象企业一样通过银行转帐.因为一般演员(特别是大牌)都有自已工作室.工作室就如公司注册.款项来源一目了然.我国税制有许多漏洞.实体企业税制是既本完备了.高的让企业叫苦连天,但是对资本和演艺收入却无有效监管,这点确实不如欧美偷税漏税处罚严厉.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个税具有“收入越高、交税越多”的再分配效应,但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元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在美国举报偷税漏税,查实了按一定百分比奖励举报人,而且这个和法庭举证不同,不问你来源,只要最后查实就行。偷漏税犯罪在发达国家比杀人还糟糕。
你不懂公民可对不法行为有举报权。而且违法的商业行为,不享有法律保护,其权益既低于其他知情者权益!所以小崔可以说别人扔门口他捡到的,别人扔他头上得到的。只要那合同是真的。经济犯罪轻罚轻判化始作俑者为精英明星等上层人日后贪污受贿偷税留有暗门!巴菲特吐槽美国税收制度但是不影响他转移资产合理避税,当然中国也应当完善税收稽查制度了,合理避税可以,但是偷逃漏税惩罚制度应当学习学习美国,一经发现罚死为止。
依据《刑法》第219条相关规定,如果该合同信息本身经过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处理,经泄露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人有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请问律师,一个犯罪分子的竭力隐藏犯罪行为,被举报人泄露给公安部门导致该人被抓被判刑,举报人是否涉嫌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我想说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你的合同和相关行为是合法的,你的重大损失不是因违法被司法机关处理。
有人称,以崔慈善的死磕性格,根本就不会向范冰冰等人道歉。所谓“误伤了那么多人”是另有所指。真的以为税务部门就查范冰冰一个?不要那么天真幼稚。崔永元的微博上根本没提这事儿,腾讯对崔的采访也看了,哪有什么道歉?

媒体的最高追求是吸引眼球(经济效益),而不是社会效益。这就苦了读者,不愿思考的读者会被牵着鼻子走,因此,保护好自己的鼻子,才会客观看这个世界。
有人猜测,崔的微博突然锁评论了,是因为所谓火星人科技(东家和阿里是战略合作伙伴)昨晚23点左右发的有关微博?这么默契,有合作推广之嫌?对于此类消息,一没有求证,二没有指出小崔微博没有道歉这个事实,说明两件事。媒体的本质是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只观察到了一个事实(有自媒体称小崔道歉),而没观察到另外一个事实(小崔微博没有道歉)。另外即使小崔道歉被证明是谣言,小崔借机炒作的印象已经形成了。已经争取了一部分舆论。
有人说,我不得不提醒一下,这新闻来源可疑,是某微博营销号发的。我看了采访视频,根本没提道歉的事,有断章取义之嫌。昨晚开始微博上崔永元道歉的消息开始铺天盖地,小崔微博并没有道歉,采访视频也没有道歉。 擦亮眼睛可好?只听过代人讨债的!没听说过代人道歉的!崔永远道歉需要一个不知名的网媒转述吗?有个成语叫“断章取义”。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小崔背后势力盘根结错,凭一己之力怕是难以撼动,搞不好最后还会引火上身,道个歉草草了事,算了,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挺好。毕竟我们也心疼小崔这个正直的人,他又神经衰弱,以前就被折磨的想自杀。这天大的烦恼他想抗住也是极其痛苦的。我们不能自己痛快,让别人替我们快意恩仇。
大家散了吧,别看热闹不嫌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