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日记153--案例分析
学院的学科点带头人Z教授特别重视案例研究,按他的说法是“这样才能搞好学科研究”,他接着批判,如果只是将法学理论翻来倒去地研究,这样特别虚,一定要从案例出发,我们行政法相比其他部门法,研究比较落后正是在于我们很多人忽略案例,喜欢搞纯理论。
看案例是门大学问,不同学者对同一个案例能各取所需,应用到各自的文章中。我近几日在整理几个案例,也在拜读中国人民大学王贵松老师“行政法上利害关系的判断基准--黄陆军等人不服金华市工商局工商登记行政复议案评析”。有感而发,要学会分析案例,就要把这篇文章读透。
这篇文章以“黄陆军案”为主,又一笔带过分析很多案例,第一章“案情简介”,具体又分“案件事实”、“主要争点”、“裁判要旨”三节,这种概括案例的方法可以拿来用;第二章“本案判决前的判决与法理”,第一节“先前的相关判决”又分“先前相关的权威判决”、“先前相关的普通判决”,第二节“当前的相关学说状况”;第三章“本案判决的思路与意义”,第一节“关于利害关系的性质要求”,这里的分析作者直接点出一、二审法院观点的微小差异,这一差异直接关联裁判思路的不同,可谓是点睛之笔,佩服之余,我也觉得自己深入分析、对比案例的能力需要加强,第二节“关于利害关系的判断框架”,第三节“关于利害关系的判断方法”,第四节“保护规范说与利害关系的判断”。在这一节作者借鉴了较多的日本学说,这也说明了有一定的理论积累非常重要,否则无法佐证自己的观点。第四章“本案判决的射程”,指出“黄陆军案”的适用范围,又是对本文的一个升华。
很多人轻视案例研究,认为这很简单,不值得下功夫。错!觉得简单,只是读到了案例的表层,只是觉得案例中的故事简单,读不到案例背后判决的法理,当然觉得简单。读案例,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看法,浅的人只读到了故事,稍深一点的读出了道理,再深一点会读出背后的法理,更深的人会超越作出判决的法官阐释其中更深层次的法理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