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不了的爱
至今,我的鞋柜里没有一双高跟鞋。
在别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偷穿妈妈或姐姐的高跟鞋,眼里有掩不住的怯怯心动时,我整天趿拉着比自己的实际鞋码大两号的拖鞋,觉得哪里都畅通无阻;十多岁的粉红年华里,别的女孩已经开始对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虎视眈眈,而我一直都青睐帆布鞋,直到现在。
我的生活清汤寡水,将来恐怕也很难与纸醉金迷沾边,因而帆布鞋足以征伐天下。
于我而言,理想的生活状态应该是:不爱化妆的脸,每天穿着球鞋,总是听着音乐,不习惯对谁经常思念。幸运的是,这种状态在大学时被我践行到极致,心里掖着一股清凌凌的溪水,兀自流淌,要的就是那种无拘无束,爱答不理。
只是在遇到漂亮衣服的时候,没有高跟鞋可搭配的沮丧感会瞬间推倒一切。也许我永远做不成高贵骄矜的公主,每当我把双脚颤颤巍巍地伸进各种璀璨的高跟鞋里时,心里就自动弹出一句话:在刀尖上舞蹈。不出十分钟,我的双脚就缴械投降了。脚蹬高跟鞋,身穿华服,真不是我的Style。
所以我异常艳羡和钦佩我的一位闺蜜。她鞋柜里的景象与我的泾渭分明,清一色的高跟鞋,最低也是七八厘米高的坡跟。更厉害的是,她能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跟我逛一下午不喊疼。同样,她也很诧异于我对高跟鞋的无感,“平底鞋是可以带你走遍世界,但是让你征服世界的一定是一双高跟鞋!”她这个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论断吓了我一跳。
然而,我胸无大志,根本没想过要征服什么,就连那些需要搭配高跟鞋才得体的衣服,我最终几乎都选择了舍弃。19岁时,我买过一双高跟鞋,银色闪粉的,试穿的时候,它的美盖过了它的高度和细度,促使我犹犹豫豫地买下了。因为那时候,我喜欢的一个男孩个子很高,而我穿上高跟鞋后,头可以很自然地靠在他的肩上。
在我第五次厚着脸皮约他出去转圈儿时,他一路仍旧不怎么说话,原本作为话题发起者的我,由于高跟鞋施加的压力和内心期待得到他关注的忐忑,也沉默了许多。终于,意料之中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脚崴了,我一个趔趄跌倒在地,而他并没有扶住我。心里有一团火噌地上来了,我飞快地脱下鞋,拎在手里,一眼也没有再看他,转身磕磕绊绊地朝宿舍跑去……
高跟鞋使我难堪,使我不痛快,我一秒也没有多犹豫,就把它们垂直地扔进垃圾箱里。
我憎恶暧昧的态度和骑虎难下的境地,这就是我对待世界的态度,快意恩仇。
没有了高跟鞋的社交生活一样缤纷多彩,大剌剌地坐在路边吃大排档,围坐一团涮火锅,清爽安静地享用西餐,高跟鞋在这些场合都派不上大用场。而没有了高跟鞋的旅途也一样满载甜蜜回忆,我穿着平底鞋与正确的人看山问水,双脚紧挨大地,双手与他紧握,心里的安全感前所未有,绵密得丝毫不透。
偶尔看到户外广告和时尚杂志上的模特,没有不穿高跟鞋的,再搭配以奢华的衣服、包包、配饰,每一位都是极易招人喜欢但又不易亲近的,我欣赏她们,但绝不想成为她们。最实在的例子:“站”公交车上下班时,每当我看到一双双细脚伶仃的高跟鞋在我左右晃,心里在替美人们心疼的同时,也会下意识地远离——万一不小心被踩到了,得有多痛!
我总觉得穿高跟鞋的人,心思和性情都是有弧度的,而穿平底鞋的人,要的是彻底的爱和恨,直白得一览无遗。
不喜穿高跟鞋让我自由——这也是我很喜欢听弦子的《西藏天边》这首歌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