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却三千烦恼丝
这样的弯路,我们一定要走,且走得心甘情愿,因为它能给我们宝贵的人生滋味,相比单一不用思索的逆来顺受,它们才是活着的千般旖旎,万种风情

我曾对着镜子卟卟地掉眼泪,原因不过是长发正被剪掉,而身边站着一脸威严的父亲。那时我的学业成绩一般,对那一头青丝倒是万分珍爱,每天清晨花在它身上的时光远甚于应有的晨读,这种在父亲眼里主次颠倒的事终于激怒他,于是一声令下,委任舅舅为我剪发。
舅舅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理发师,与父亲关系亲近,他说父亲是孙中山转世,只是生不逢时,没有乱世可推翻,只好对看不顺眼的家务事穷折腾。舅舅不说我还可以告诉自己这是父命难违,一说,伤口被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令我觉得既委屈又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懂我的人,于是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父亲毫不为所动,用他的目光把我逼上舅舅的理发椅,再看着舅舅喊“剪了哈”,让我感觉如同午门行刑。于是,长发纷纷落下,那是我多少个日夜的欢喜和对美的渴求啊,却于瞬间凋零枯萎,再与我无缘。看客不少,几乎都是亲人,却一个个笑着,加上插科打诨,把我的伤感当成单调时光里的佐料。果然在痛苦面前,他人都是外人,即便亲人,也是布景。
这种对长发的腰斩,并没有去除我对长发的迷恋。我虽然蓄起了短发,可是长发照样在长,只不过搬了家,驻扎在了心里。因为无人打扰,它枝枝蔓蔓,长得比原来的还要茂盛,不过长年见不到阳光,而营养不良。
下来的日子里,我会下意识地关注蓄长发的女生,对她们莫名地心生亲近。我还发现,那些有一头长发的女生,大部分都长得不平庸,有的可人,有的可亲,偶有长相平凡的,也比一般人勤劳——若不是勤洗,那一头长发也飘逸不起来,更蓄不长久。
同年级的别班转学来一名女生,长发及腰,明眸皓齿,如诗词中描写的肤如凝脂,脸若银盘。她每天把头发松松握成一束,垂在腰上,既有慵懒之美,又青春勃发。如同平静的水面投入一颗石子,她的到来,激起千层浪。每天的课间十分钟,她所在的班级前后门,都会伸进一个个陌生的头颅。他们有时候看到她坐在座位上看书,有时候则会在走廊上与她迎面相遇,永远的长发及腰,永远的浅笑嫣然,也永远的国色天香。
长发和美貌最好的结合,导致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喜欢她的人和恨她的同样多。前者一般为异性,后者大部分为同性。我却是同性当中少有的不恨她的人之一。
这样,我们便成为了朋友。
我不会在下课后去找她,因为我讨厌追星族似的狂热不自知。我会选择在节假日约她玩,骑脚踏车郊游,溜旱冰,一边吃冰淇淋一边逛街……天热的时候,她会把长发盘起来,越发显得脸若珠玉,看得我这个不嫉妒的人都移不开眼睛。于是我对她说,“咱俩去照张相吧,以便有一天你以美貌惊世,我也可以卖掉照片,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她一边笑一边和我走进了照相馆。是的,数码相机是那个年代的科幻作品,所以照相是一件不太平常的事,我们得积攒起很多日子里的高兴、喜悦、自豪等一切美好情绪,才够得上上一次照相馆。我们并肩而立,在摄影师说了3、2、1,即将按下快门的一刹那,我把手插入头发将它弄乱,然后做了一个我能够想到的最不露声色却又是我日常生活当中最丑的表情。
我把这张照片夹到我为数不多且都是童年的照片里,有一天,装作无意地翻给父亲看。父亲果然对它生出兴趣,问:“这是什么时候照的?”
我瞟它一眼:“是我剪发后的纪念照。”
他睁大眼睛,目光定在上面:一个是把长发握在胸前,笑靥如花的美女,一个是灰头土脸,短发乱得像被狗啃了似的女儿。
他转头看看身边的我,再看看我的那些童年照片,后者上面的我有黑葡萄似的眼,纯洁无瑕的笑容,与合照上的判若两人。
他没再说什么,把合照放回相册。
我试着把短发慢慢蓄长,父亲也没再说什么。
到了读高中,我的头发又长得像被剪前一样长了。我每天精心地打理着它,功课日渐繁重,我开始觉得时间捉襟见肘。冬天到了,同寢室的女生大部分是短发,洗后不久便干了,我的直到就寢铃打响,还湿漉漉的。幸好睡上铺,可以把长发从床槛上垂下来。我们寢室闹鬼的传说估计就因此而起,最初把我们自己都给吓着了,后来冷静分析,依据我们在此居住日久都太平无事的亲身经历,而知道鬼来自他人心里,影像则是我的飘飘长发。我无数次熄灯后打着手电筒一边看书一边等长发干。第二天醒来,书在地上,水仍在发上。
我渐渐发现长发的不便。它不再是别人强加给我的理念,而是我发自内心地认识到它的另一面:不再是以前想象的十全十美,而是喜忧参半。这里面有我对时间的逐步认知,也有对生存意义的逐渐知晓。临近毕业时,我自动把长发剪了,这次没有任何犹豫或遗憾。
人生或许就是这样,那些原本被我们否认的观点,有一天,会被我们重新认识并接受。我们复制着那些原本令我们不待见的人生,就像在打自己的耳光,就像用行动证明“老人言”的无坚不摧。可是,我们又打心眼儿里认定,这样的弯路,我们一定要走,且走得心甘情愿,因为它能给我们宝贵的人生滋味,相比单一不用思索的逆来顺受,它们才是活着的千般旖旎,万种风情,才是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