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离身、装满数据的手机应该算作身体的一部分吗?|

卡琳娜·沃尔德
▼
2017年11月,一名持枪歹徒闯进得克萨斯州萨瑟兰斯普林斯镇的一座教堂,开枪射击 造成26人死亡,20人受伤。枪手行凶后驾车逃窜,最后车辆失控,翻进了路边水沟。警察赶到时,枪手已经死亡。这场面已经足够恐怖,但更令人不安的是后续发展 —— 据报道,联邦调查局在调查过程中曾将枪手手指按在 iPhone 上,通过指纹识别功能解锁手机。警方会利用尸体闯入他人的 “电子来生” 这件事情可真是让人忧心忡忡。
大多数民主宪法都会保护我们的大脑和身体免遭侵犯,也尊重我们思考和隐私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在违背个人意志的情况下,对他人使用会影响认知功能的神经类化学制剂。同样,学术观点 认为执法人员不得强迫任何人做测谎试验,因为它侵犯了个人隐私和缄默权。
但在当今这个科技无处不在的时代,哲学家们开始对解剖学意义上的人体是否能代表我们的全部产生了质疑。考虑到电子设备在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我们应该像保护自己的大脑和身体一样保护它们吗?
毕竟,你的智能手机不只是一部电话,它甚至比你最好的朋友还更了解你。历史上没有其他任何一个事物 —— 包括大脑 —— 能够像手机这样存储如此高质量和数量的信息:它 “知道” 你交谈的对象、时间和内容,你的行踪、购物记录、照片、生物特征数据,甚至是你的生活便签 —— 多年来的各种数据一网打尽。
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凭此裁定,警方在搜查智能手机之前必须取得搜查令。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这样写到:
这些设备 “现在已经成为日常生活无处不在而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真有火星人来地球,可能也会认为智能手机是人体的一大特征”。
首席大法官提出的可能并不是一个形而上的观点,但哲学家安迪·克拉克 (Andy Clark) 和大卫·查尔默斯 (David Chalmers) 的主张就是了。他们在1998年发表的 《心智延展》 (The Extended Mind) 中 提出,科技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一部分。
传统认知科学认为,“思考” 是大脑进行符号处理或神经计算的 过程。克拉克和查尔默斯把它延伸至 “工具可以与我们的思维方式无缝结合”。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之类的东西就像大脑里的神经突触,在认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通过 提高 我们认知能力并释放潜力的方式,强化延展我们的心智。
如果心智延展理论被接受的话,就会威胁到 “思想不可侵犯” —— 大多数法律和社会规范的核心,也是普遍认可的文化观念。比如美国最高法院1942年 宣称:“思考享有绝对的自由;再专制的政府也无法控制心智的内在作用。” 这种 观点 源于约翰·洛克 (John Locke) 等思想家,他们认为人的灵魂被禁锢在肉体中,但思想存在于一个非物质的、别人无法接触到的世界里。因此个体的内在生命只有在被外化 (比如交谈) 时才需要保护。许多认知学的研究者仍然坚持迪卡尔的这种理念 —— 只不过现在的 “思想” 一词被大脑活动重新定义了范围。
但如今的法律制度正尽力扭转这种对心智的狭隘理解,试图探索科技对人生意义的影响,并建立新的规范。罗伯茨首席大法官或许并不知道心智延展理论,但这一理论与他观察到的现象不谋而合: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了我们 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手机是我们心智的一部分,那我们就是半机械人 —— 生物与技术的结合体。
人脑功能的一部分是记住日期、电话号码和地址,既然这些功能已经被智能手机所取代,那么或许存储在手机里的数据,也应该跟我们头脑中的信息享受同等对待。所以如果法律要保护精神隐私,那么范围就要扩大,以便机械部分得到相同的保护。
照此逻辑推理下去可能会得出某些激进结论。有些哲学家主张人死之后,电子设备应当 作为遗体处理,而不是和旧沙发一样随意扔了。同样,你也可以说破坏别人的智能手机应当被视为 “延展” 式侵犯,后果等同于给别人脑袋一拳,而不仅是破坏私有财产。比如你被人用木棍袭击以致失忆,法庭无疑会将其定性为暴力事件。那么如果有人砸了你的智能手机,抹掉了里面的全部内容,或许肇事者就应该被以对他人头部造成重伤的罪名论处。
心智延展理论还提出了另一点 —— 我们思考什么、如何思考,都应受到 法律的保护。法律禁止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用化学物质 (比如药物) 对他人进行干扰,因为这会影响大脑。但如果电子设备也包括在我们的心智里,它们也应当受制于相同的禁令。比如 广告商 用来操纵我们注意力、推动我们做决定或控制搜索结果的技术手段,就应该被看成对心智的侵扰。同样,“能够能用上智能手机之类的工具” 这种权利也需要被保护 —— 言论自由保护的不仅是人们写作和说话的权利,同时还有使用电脑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言论的权利。
距离法庭做出上述裁决还尚需时日。除了那些登上头条的大规模枪击案以外,警方每年还会在数以千计的其他案件中,试图破解加密设备。尽管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护公民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因此有权不透露密码),但好几个州的法官都曾判定,警方可以强行使用指纹来解锁用户的手机。(有了人脸识别功能,警察也许只要让用户无意中看一眼手机就能解锁) 这些裁定反映出的传统观念是:心智仅存在于大脑,不能延展到手机等外物。
个人权利与自由基于 “自由个体享有不受侵犯的内心世界” 这个概念,但这个概念在法律制度中已屡遭忽视。现在,我们的思想甚至在发展成形之前就会遭到侵犯 —— 甚至都不算新鲜事了。诺贝尔奖得主、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 (Richard Feynman) 曾说过,他是用笔记本进行思考的。如果没有纸和笔,绝不可能进行大量复杂的思辨与分析。如果延展心智理论是对的,那么即便如纸笔般简单的技术,也应被视作心智的重要工具而得到承认和保护。
本文原刊载于万古在线杂志 (Aeon),现通过知识共享 (Creative Commons) 平台重新发表。
本文作者是英国剑桥大学利弗休姆未来智能研究中心 (Leverhulme Centre for the Future of Intelligence) 的博士后研究生。
// 编辑: Ricky
// Translated by: 威廉老杨
-
蛋睾如裹不紧不淡而切那么旧 赞了这篇日记 2018-04-22 03:00:39
-
JasonChen 赞了这篇日记 2018-04-21 2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