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水画课程札记——常形和常理
影响我们欣赏与艺术创作的除了艺术的追求之外,很重要的则是艺术的创作理念。而很多时候艺术的创作理念并不是独存于某种艺术类型的,而是广泛的存在与某种文化背景,是某种文化思想反应。
西方的文化言必称希腊,对于西方的艺术创作很重要的艺术理念是“摹仿论”,而“摹仿论”根植在西方文化中的某种“理形”的世界观念。其起源是西方最为重要的哲学家柏拉图,在其观念中,存在一个“完成的真理世界”,这个世界是现实世界的“真相”,现实世界是对“理形”世界的模仿,而艺术是模仿的模仿。因为有着这样模仿的观念,西方的艺术与世界的关系更多落到逼真和准确上的追求上。
而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则是另一个观念体系。中国的艺术创作具有其很强的特殊性,中国的艺术不求形似,而更多的关注其内在的神与规律。如孔令伟先生在课程中所举的苏轼的一对观念——“常形”和“常理”。“常形”者,如“人禽、宫室、器用”,用今天的思维来看,所指涉的是可以复制的事物,或者像人禽这样,具有稳定的样貌和形态的。而“常理”所指涉的则是没有“常形”但是却具有某种内在规律的事物。像“山、石、竹、木、水、波、烟、云”,这样的事物它没有一个固定的形态,但是具有某种内在的常理。
中国的“常形”和“常理”的观念是与西方的“理形世界”有着很大差异的,西方观念中的“理形世界”也是具有某种具体,甚至可以说是唯一不变的形态,是具体的,带有某种“物感”的。而中国的则没有这样的观念,在中国对应的关于世界真相的概念是“道”,而“道”在中国的观念中是无形的,如老子所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中国观念中的“道”是没有具体形象的。也因此这样的观念,同样没有“常形”的“山、石、竹、木、水、波、烟、云”就成为了某种体悟道的媒介。中国的艺术创作是不拘泥于具体的形象的,而因此,中国的山水画创作获得极大的自由度。
中国的山水画创作是企图通过对“山、石、竹、木、水、波、烟、云”内在规律的把握,去体悟感受世界的道。有了这种认知,当我们再去感受和体会中国山水画的魅力时,就不必再拘泥于考究其所描画的是何种山植,而是更多的去体悟感受山水之间的意境,更多去体悟云起云灭中的生息之道,感受这世界中所存在的无形的道。
课程链接:https://www.lart.org/course/detail?category=2&courseId=15047754978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