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打工卖书的感想与总结
年前到外面打工一天,跟着书商一起卖书,从早十点到晚五点,虽然只有100块(不含餐补),但一则那时极度缺钱,二来买书尚属首次,不必讲究太多。除了早上来时卸书摆书,以及傍晚走时装书收书比较累,感觉整体还是很宽松的。
前几天,我被他叫过来,具体职责、工作时长、薪酬,所有细节什么都还没问清楚,稀里糊涂地就开始干了。一开始我还以为需要我他忙,后来知道他在给我机会。如果是难得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股份,为什么不分红?既然让我干相当于合伙人才干的活,那就也应该给我合伙人才有的权利,如股权、期权,不要以为我没有经济知识。既然没把我当合伙人,我也不必行使合伙人的义务。
干了两天,每干六七个小时,却只有50块(不含餐补),因为是按半天计算的。从早站到晚,腰酸背痛,连水都不敢放开了喝,连上厕所都不方便,油腻、拥挤、吵闹,衣服被各种弄脏,手被各种扎破,一天十二个小时才100块钱。为什么一个小时两三百块的家教我不干,要受这个罪,干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呢?何况职能分化程度那么低,一个人身兼数职,搭建、装卸、搬运、排位、收银、记账,操合伙人的心,结的却是小时工的薪水。
你乐意凡事亲力亲为、事必躬亲,没什么不可以,但起初是你让我给你打电话不要发短信和微信的,又三番五次不接,误了事,还反问我“你怎么不来”。我预定的那本书,我是提早为其支付了订金的,更何况两天薪酬还没索要,也答应了书给我留着的,一转眼却卖给了别人,他提前给你订金了么,还是他给的价钱比我给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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