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别不平等的起源
认识性别不平等的现状,同时理解性别不平等存在的原因,是追求性别平等的前提。
谈论社会意识不能超越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社会背景和环境条件。同样一件事在不同的背景下,就可能有完全不同的两种评价结果。
要深刻地认识到,男女平等这种社会意识并非天然正确。本质上,一切的“权利”,都不是由“道理”和“正义”来维护的,而是由“权力”来维护的。而一切“权力”的来源,有且只有一个,即占有社会资源。
在占据人类历史大多数时间的农耕时代。男性由于体力上的优势,创造并占有了绝大多数社会资源。无论是田间耕作、起房造屋,还是驻守边疆保家卫国,男性的优势都是女性不可替代的。在这样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是必然的。男女平等只有在男女差异被缩小、所占资源趋近的工业化社会才有了对应的社会存在基础。
这就要求我们去追溯性别不平等的起源。
一、性的起源
我们不容易意识到,有性生殖仅仅是自然界物种繁殖方式的一种。实际上,许多物种采用无性繁殖,例如某些微生物、等足目和轮虫纲物种,它们都只有一种性别。它们的后代就是自身的复制。无性生殖的生物通过变异产生基因多样性。以细菌为例,20分钟就可以产生新的一代,同一个母体的后代经过不太长的时间就已经是几十代上百代了,产生了足够的基因多样性。
然而我们所熟知的各种大型复杂的生物,大多都是有性生殖。这是因为当生物进化到了多细胞阶段,生物发育时间增加,整体的突变速率下降,从分钟严重下降到月、年、甚至数十年。再者,多细胞生物的体型越大,占据的生存资源就越多,种群数量受有限的生存资源限制,必然就越小。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多细胞生物无法像单细胞的细菌那样应对环境改变,只有通过有性繁殖,大量地交换基因,打乱基因库,才能提高多样性应对环境选择。多细胞生物结构更复杂,功能也更多,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大大增强。说到底,有性繁殖是生物进化的必然和更高的结果。
而有性繁殖带来的最大改变就是出现了性别之分。第一,生殖系统的差异决定了女性要独自承担怀胎十月的代价,这是性别不平等最大的起源;第二,女性的肢体力量、敏捷性和反应能力,普遍弱于男性,一个赤手空拳的女性在另一个赤手空拳的男性面前基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有性繁殖带来的另一个改变就是物种开始面临着择偶和求偶的难题,而这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为了使生物有动力去克服求偶的困难,从而顺利繁衍后代,生物进化出了性欲;对于人类来说,由于婴儿的脆弱性和沉重抚养负担要求雌雄两性的长期合作,人类进化出了爱欲。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性行为的目的往往脱离了繁衍后代的目的,单纯为了满足性欲。然而,不能忘记,繁衍后代是性欲起源的生物基础。性的出现,可以说是伟大和进步的。
性欲和爱欲,这对掀起千百年来无数爱恨情仇、牵连芸芸众生、使无数痴男怨女为之痛苦挣扎、令后人发出“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感叹的情感,开始登上历史的舞台。
二、公有制下的混居走婚制与精子战争
一种得到较多认可的说法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家庭是公有制下的混居走婚制——一个大部落生活在一起,一起采食、捕猎和分享。晚上,男女以两情相悦为原则,自由组合,发生性关系。女性生下的孩子是整个部落大家族的孩子,整个部落对其有抚养义务。
人类社会采取这样的家庭结构有着很现实的原因。对于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包括黑猩猩,雌性个体在排卵的时候是有一个明显的发情期的,这个时候雌性在行为、生理以及外观上都会有明显的变化,比如生殖器充血肿胀等。只有在发情期,雄性才能和雌性交配。对于黑猩猩来说,雄性黑猩猩在雌性发情的时候基本上是寸步不离,确保雌性只能和自己交配。所以说,黑猩猩雄性是可以确保自家的母黑猩猩生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对于黑猩猩来说,血缘的传承是通过雄性来实现的,是父系社会。
而人类交配和繁殖的最大特点就是,人类女性会隐藏排卵期,不会出现发情现象,却又可以在任何时候交配。男人们不可能每天每时每刻的守候在女人周围,所以男人根本不能确定女人生的孩子到底真的是不是自己的。人类只能确定自己的母亲是谁,血缘也只能通过母系来传承。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里也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而在神话里,传说庖羲氏的母亲踏上了一个“大人”的脚印而怀孕,神农氏的母亲因感到一条神龙的神秘力量而怀孕;殷契的母亲吃了一个燕蛋而怀孕,都是“不知其父”的状态,也侧面印证了母系社会的存在。希腊神话里宙斯之前作为兄弟姐妹的泰坦神们的大“乱”交,可以认为是人类早期婚配形式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化石。
另一方面,早期人类社会,平均寿命很短。虽然生育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很高,男子容易死于打猎或战争,女子容易死于难产,幼儿容易死与疾病,时不时还有各种瘟疫、自然灾害和饥荒。一旦父母一方死亡,甚至父母双亡,那么未成年的孩子就很容易夭折。再者,妇女怀孕后期,行动不便,获得食物的总量必然下降。这时如果以小家庭为基本单位,那么很多孩子在成年以前就会成为孤儿,难以长大成人,很多家庭会很难熬过妇女怀孕后期,很容易导致胎儿流产、婴儿死亡。
这种情况下,大家族混居走婚的家庭模式,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使风险分散在大家庭之中,避免出现孤儿寡母,导致幼儿夭折的情况。第二、大家尽快、尽可能多地生儿育女,才能使出生率与死亡率基本持平,保持部落人口总数相对稳定。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不采取这样的家庭模式的部落,很难存活。
在这种群婚与杂交的两性关系形式下,性观念和性道德与现在有很大不同。显然,在大家庭混居走婚的时代的人类社会是没有贞操观的。男女双方,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义务,所以也就不拥有任何性关系方面的垄断权利。合则聚,不合则散。今天与你好,明天与他好。乱伦、群交和杂交是受到鼓励的、有助于群体存续的。
要指出的是,母系社会与女权毫无关系,当时女性地位也未必比男性高。在母系社会,最重要的关系一般是甥舅关系。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自家老婆生的孩子未必和自己有血缘关系,但自家姐妹生的孩子一定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事实上,直到近现代,我国很多少数民族仍然存在甥舅连名制,这就是母系社会的遗留。
说明人类早期实行杂交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就是男性生殖器的特殊构造。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和大猩猩,阴茎如同铅笔一样简洁明快,而人类阴茎有着硕大的龟头,结构精密的冠状沟,以及不辞辛苦翻覆自如的包皮。人类如此复杂的龟头设计有什么必要呢? 实验表明,人类阴茎的特殊形状与活塞效用,有助于除去留在女性阴道内的其他男性精液,趁隙释放自己的精子,抢先抵达女性的子宫——这说明男性经常要和其他男性进行女性阴道内的“精子战争”。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男人在每次性交之后都有一段“不应期”,也就是阴茎在射精后迅速疲软,短期内难以勃起,至少要30分钟后才有可能开始下一次运动。男人的“不应期”其实是在为刚刚射出的精子留出足够的游泳时间,而不是刚刚射出后,又通过二次战斗把它给挖了出来。可以设想,没有不应期的猛男会有什么下场。他们可能一直埋头苦干,把自己辛苦射出的精子全给挖了个精光,阴道里面被清除了个干干净净。请问,他将如何留下自己的后代?
与之相对,杂交社会里女性的性策略是与好几个男人性交,期待能够得到最优秀男人的精子,成功受孕。一个有力证明是由生物学家雷恩与杰萨提出的对问题“为何只有女性高潮时会呻吟?”的解释。
众所周知,男女的高潮情况大不同。男性插入后,借由好几次活塞效用,不一会儿便射精。一旦射精,男人便没了性欲。相较于此,女人的性快感会随着时间升高,反复几次后达到高潮。史前时代的热带草原有凶猛的肉食野兽,要是发出声音就会暴露自己的所在位置,这是非常危险的事。如果人类早期采用一夫一妻制,女人性交时会呻吟一事就不符合“进化论”。
而如果采用杂交说,男性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达到高潮,是因为女性的大声呻吟会招来危险,所以对于旧石器时代的男性来说,快速射精也是一种为了适应环境的演化行为。
对于女性而言,大声呻吟虽然会招来危险,却也有好处,那就是激起其他男性的性欲,吸引他们过来。因此,旧石器时代的女性会有效率地一次和几个男人性交,让许多精子在体内竞争,所以呻吟声是为了适应连续高潮而演化的一种行为。
到了今天,生活在云南、四川交接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仍在实行走婚制。不过,相比更原始的母系社会,男女双方有相对稳定的关系,男子夜间进入女子的卧室,天明前离开。女子和子女,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孩子由女方抚养,彼此之间,不承担经济义务。
摩梭人拥有相对稳定的性伴侣关系,相比原始部落的混居走婚,这是极大的进步。相比没有稳定性伴侣的走婚关系,这样的走婚关系,显然是建立在爱情而不仅仅是性的基础上的,能提供更多的心理慰藉。按照马洛斯的理论,人类的需要有五重,性需要属于第一重需要,爱情需要属于第三重。
某种意义上说,由于男女伴侣之间并不存在经济往来,男女之间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关系,所以,相比大多数私有制社会和原始社会的性关系,摩梭人的性关系更纯洁,爱情的成分更多。
注:母系社会是否存在,在学术界本来一直是有争议的。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女权主义的兴起,认为其存在的说法被广泛传播。当然,目前尚无法完全证明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但若是反驳此说法,那么面对“为何女性高潮时会呻吟?”等诸多问题,就必须提出更具说服力的主张。本文采取存在说。
三、私有制下的家庭和贞操观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进入了私有制的时代。
人类社会结束采食、捕猎阶段,进入农耕或游牧社会。由于剩余产品增加,部落首领尝试尽量多地占有原先属于公共财产的剩余产品,于是出现了私有产权的概念——属于部落首领的剩余产品,由部落首领自主支配,满足个人消费,从此与满足共同消费的公共财产无关。社会分工也随之出现,出现了武士、祭司、官僚等统治阶级。大多数女子由于天然身体素质限制,无论是农田劳作和放牧打猎,还是浴血奋战和刀兵相接,整体表现都不如男性,既不控制经济基础,也不控制暴力,社会地位必然下降。
此外,男性经常结成团伙攻击其他部落,就像他们结伙狩猎一样,除了扩大领地之外,强奸和掳掠妇女也是这些攻击的重要动机。即便在文明时代,战争或社会秩序崩溃也常伴随着大规模强奸。这种社会条件下,女子难以单独完成抚养子女的任务(甚至不能保护自身安全),需要男子协助完成。
这时,自然而然出现了小家庭和夫妻关系。这与生产力发展密不可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如果社会不存在小家庭和夫妻关系,那么必然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的搭车者。这些机会主义者与女性发生关系,却不愿意承担抚养妻儿的义务。这时,私有财产取代了公共财产,建立在共产财产基础上的大家族已经解体。由于不存在公共财产,怀孕女子和单身母亲难以获得外来经济补助,必然极难生存。在出现私有财产的社会中,男子必须承担明确的抚养义务。抚养者和被抚养者的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女性的选择必然是尽量减少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以免自己和未来的孩子陷入困境,这样一来,人类社会的繁衍就被断绝了。
人类是群居且高度社会化的动物,其社会结构十分不利于配偶关系的稳定,然而在亲代投资问题上,男性面临一个根本障碍:亲子关系的不确定性。人类的繁育特点决定了,Mother's baby,Father's maybe. 而对童贞的强调正是用来克服这一障碍的方法。
新娘的童贞可以让丈夫相信至少头胎孩子是自己的,否则他就需要将新娘闺禁小半年以确认其此前未怀孕;更重要的是,婚前守贞的历史,是判断妻子今后出轨风险的重要信号,所以一旦谈判地位(这一地位随男方在家庭中投入资源的比例增加而提高)允许,男性就会对童贞提出要求。
女人需要男人提供经济支持,男人需要女人保证生育的是自己的孩子。男女必须达成一种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这种男女之间明确的责任关系——男性与某位心仪的女性发生关系,满足性欲、繁衍后代获得心理慰藉,就要承担抚养她及她的子女的责任。对女性来说,与这位男性发生性关系,接受对方的经济支持,就要确保自己的子女是对方的子女,不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建立小家庭的基础。
男方要求女方拥有贞操观,类似客户要求商家对商品提供三包。女方强调贞操观,则类似商家强调自己的信誉。在男方提供经济来源的社会中,强调贞操观,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反过来讲,一旦怀孕,女方要承担的怀孕、分娩和抚养责任就远远重于男方。女方也必然要求男方不能处处留情。否则,女方为男方生儿育女以后,男方移情别恋。即使男方承担抚养义务,也必将因为配偶众多,无力抚养女方。那样,女方必然陷入经济危机之中。对男方来说,既然让女方受孕,为自己传播基因,就要承担抚养女方的责任。
这场博弈的结果是一整套婚姻契约和与之配合的性伦理规范,要求双方忠诚守诺;然而,此类规范赋予两性的责任是不对称的,一方面要求女性贞洁专一,同时却往往容许男性寻求更多性伙伴。只要不影响他们继续履行对已有婚姻的责任,在基督教文明主导世界之前,多数社会的性伦理都正式接受多妻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私有制社会下的婚姻契约和性伦理规范不仅是一场博弈,还是一场零和博弈。男女双方都有寻求更多性伙伴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在有利于自身的同时不利于对方。这些需要在历史的长河里演化出不同的觅偶策略。
四、觅偶策略:沾花惹草与备胎
作为有性繁殖生物,两性关系自然对人类有着头等重要性;和其他有性生物一样,过去的觅偶策略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今天的我们,它在我们的身体、心理和文化上都留下了深刻烙印,许多习俗和制度元素也都是实施这些策略的结果,这是一个重要且富有启发却往往被忽视的事实。
这些烙印具体的表现,就是男人喜欢沾花惹草,女人喜欢找备胎。
男人寻找更多性伙伴的主要动机很容易理解,是为了获得对方的生育资源,而女人这么做时却是出于另一些更精妙的策略考虑。
男性死亡率高,寿命短,在男性从事狩猎、男人间充满暴力争斗、部落间不时发生战争的时代,这一点尤为突出。对于妻子们,缺少备胎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况且,除了丧夫,她们还有被遗弃的风险。
备胎策略要求女性在选定丈夫的同时,不能让其他追求者彻底死心,这意味着她们需要采取一些暧昧姿态,让追求者维持希望,为此,有时就需要给他们一些甜头,但又不能做得太过分,以免危及既有的婚姻,其中分寸不容易把握,但高明的女人可以应付裕如,甚至能够同时维持多条备胎。
备胎策略也解决了寡妇再嫁的迫切性与慎重性之间的矛盾。短暂而宝贵的生育期,急迫而沉重的抚养保护负担,要求寡妇尽快再嫁,但新丈夫的能力和意愿是否可靠又不可不慎察,而备胎则可以让女性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从容考察。
第二个动机更加微妙,一方面,为说服男性合作抚养孩子,妻子必须让丈夫对自己的忠贞(从而也对亲子关系)有足够高的信心;但同时,为让丈夫在家庭这个合伙企业里投入全力,又不能让他完全放心,否则他可能只花较少时间为妻儿提供最低限度保护,同时寻求更多性机会,从而将策略偏向数量一端。
为此,女性发展出了一种适度模糊策略,该策略清楚地体现在她们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上。多数灵长类都有着清晰可辨的发情期,雌性会用诸如性肿胀这样的鲜明信号为其排卵期和受孕能力大做广告,但人类女性的排卵期却是隐蔽的,这意味着丈夫难以判断妻子哪些天能够受孕,于是被迫在(除经期外的)多数日子里守在妻子身边,以防她出轨怀上别人的孩子,这样丈夫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其他性关系。
在缺乏可靠的亲子鉴定技术的情况下,适度模糊策略和备胎策略的组合运用,还可帮助女性抵御杀婴风险。假如亲子关系完全确定,新上位的备胎就有足够的动机遗弃、驱逐或杀死前任留下的子女,但暧昧的备胎策略让他们有了顾忌:孩子可能是他自己的,而模糊策略更强化了这种不确定性:因为在排卵期无法识别的情况下,任何一次偷情都不能排除让女性怀孕的可能。
在表达爱慕、性兴趣和性快感方面,女性比男性更含蓄婉转,情绪也更阴晴变幻不定,更让对方捉摸不透,这些心理机制或许也是配合上述适度模糊策略发展而来。借助一整套复杂信号,女性告诉丈夫:我爱你并愿意忠诚于你,但前提是你要把我看紧了,否则我也不是没有其他选择。
女性在为自己挑选丈夫和为孩子挑选父亲时,遵循的标准有所不同,前者注重的是他养护妻儿的能力和意愿,包括财富、权力、情感专一、喜欢孩子等,而后者更注重他的遗传禀赋,比如健康、智力和性吸引力等。当然,这两种因素也有部分的重合。
嫁入豪门的女性在出轨上需要特别慎重,这既是因奸情败露而遭遗弃的机会成本太高,也是因为丈夫因条件优厚,不难再娶,因而在决定遗弃(甚至杀妻)时会较少顾忌和犹豫;而且,假如她能够继承亡夫遗产,哪怕只是一部分,也足以让她获得优厚的再婚条件,不需要预先考虑备胎问题。
相反,如果嫁的丈夫条件一般,那她就有理由在备胎问题上更积极一些,因为这种情况下不仅对备胎和多样化的需要更迫切,而且这么做的风险和机会成本也更低。因为缺少其他选择、再婚条件不佳的丈夫,虽然防范绿帽时会更加努力,但在妻子出轨既成事实之后,却更可能选择忍气吞声。
五、强奸羞辱与荣誉处决
组织和制度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为富贵者实施多妻策略、反备胎策略提供了更多手段,帮助他们缓解多妻与防绿帽之间的冲突。传统中国社会的流行做法是将达到性成熟年龄的女孩置于严密监控的隔离制度之下:多数时间关在与外界隔绝的闺房里,通过缠足削弱其行动能力,外出须由女眷陪伴,且活动时间与地点皆有严格限制,还有一整套社交规范限制其与成年异性的接触。
这样的闺禁系统成本相当之高。不仅损失了受控女性的生产力,还要耗费监控者(通常由女性长辈或女佣担任)的大量时间。只有大户人家才负担得起。相比富人而言,穷人就只能求助于其他更廉价的措施,比如早点把女儿嫁出去,把闺禁负担转移给夫家,或者用石刑、火刑和沉潭之类的事后严酷惩罚来威慑女孩守贞 。
所谓的守贞“家风”,具体体现就是对失贞女性进行“荣誉处决”,其功能除了震慑女性之外,也有宣示家族守贞决心的作用,类似于品牌厂商的大规模召回或销毁质量可疑产品的行动,借此可以告诉世人,他们在维护族内女性贞操问题上是非常严肃且不惜代价的。在其他地区,还有更加简单粗暴的做法:流行于非洲北部和阿拉伯地区的女性割礼,对生殖器的残毁与缝合使得婚前性行为根本不可能发生。
长期配偶关系对童贞的要求,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看到:当确保童贞的条件无法满足时,男方会寻求替代手段。存在于古代多个民族的杀首子习俗,很可能便是出于此类动机的极端做法。比如《墨子·节葬下》说“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汉书·元后传》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颜师古注“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旧约》多处记载了(比如《出埃及记·13》《民数记·3》)以色列人向上帝献祭长子的习俗。
然而,童贞崇拜以及围绕它而发展出的整套贞操文化,尽管在降低亲子关系不确定性从而提高男性对家庭的投资意愿上确实起到了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后果:对贞操的极端苛求实际上鼓励了强奸。
这种鼓励以两种不同方式发生,首先是强奸受害者经常不敢揭发强奸罪行,因为在贞操文化中失贞(即便是由强奸所导致)被视为非常丢脸的事情,失贞者可能因此而遭受严酷惩罚,甚至会被荣誉处决,所以假如强奸是发生在隐秘场合,受害者很可能隐忍不发,而许多男性正是利用这一心理才敢大胆施暴。
第二种与传统社会处理强奸案的习俗有关,由于失贞使得强奸受害者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大幅跌落,她与强奸者发生过性关系这一事实,在所有潜在配偶看来都是个难以容忍的污点,除了强奸者本人。这样,强奸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单边垄断局面,强奸者通过实施强奸为自己取得了垄断地位:受害者除了嫁给他,几乎别无选择(除非她愿意接受最差的条件)
所以在许多传统社会,强奸受害者的家庭往往会要求强奸者娶受害者,以此了结案件,只有当强奸者拒绝(或不可能)这么做时,受害方才寻求其他惩罚或报复手段。这样一来,就为那些因为贫穷、地位低下、丑陋或身体残疾而没有能力通过常规正当渠道娶到妻子的人提供了一个额外机会:通过强奸获得妻子。
六、婚姻的异化
在私有制社会中,在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的时代,一夫一妻组成规模较小的家庭,是相对比较合理的结构。这样的结构能提供有效的经济平台,满足双方的基本性欲需要,能哺育下一代,还能为婚姻的双方提供心理慰藉。于是,就出现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之类的俗语。
但是,事情并没到此为止。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出现了阶级分化,出现了以私有财产(或权力为依据的)严格的社会等级。
这时,财产或权力介入人类的性关系,决定男女双方结合的因素不再是两情相悦,而是个人及其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于是,拥有巨额财产(或权力)的人成为财产或权力的宿主,所有人都成为被财产或权力支配的奴隶。任何人的最基本的行动规则都是确保自己控制的财产或权力的最大化,按照这个规则行动的人有机会爬上更高级的社会层级,违背这个规则的人,将很快失去自己现有的社会地位,被边缘化,或者说,被淘汰,失去对社会的影响力。他们曾经拥有的财产或权力会被别人接管。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被自己的财产或权力抛弃,他们的财产或权力去寻找新的宿主了。
物质条件,让人性发生了扭曲和异化。
这时的婚姻与爱情摘钩,完全为财产同盟服务,只有两个功能,促成财富和社会权力的集中,孕育新一代的财富和社会权力的宿主。爱一个人,嫁给另一个人,或者娶另一个人,是这个时代的基本游戏规则。
《红楼梦》中四大家族错综复杂的联姻关系,让四大家族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牢不可破的同盟。宝玉虽然喜欢林黛玉,但是只能娶薛宝钗。因为薛宝钗同时包含王家和薛家的利益,其代表的家族势力远远强于林黛玉这个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孤儿。
在这样的时代,婚姻决定成败,不是说着玩的。
这时的婚姻与男女之间两情相悦完全无关,往往只能满足单方的性欲需求和心理慰藉需求,甚至连单方的需求都满足不了。这时男女之间婚姻的结合,预期说是基因的结合,不如说是双方个人及其家族之间财产和权势的结盟。
这时,很多人的婚姻,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灾难。
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一旦涉及到财产(包括权力),就变质了。这时决定双方组成家庭的原因不再是两情相悦、情投意合,而是彼此家族(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双方的家族选定了彼此利益最大化的双赢方案,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男女结合。对当事人来说,这种结合和配种差不多。
这种婚姻不能随便离婚。离婚就意味着财产和权力结构的重新调整。皇帝离婚,必然涉及继承人更迭,甚至可能惊动天下。这绝不是因为天下臣民爱好八卦,而是因为天上下雨地上滑。高层权力格局调整,必然引发激烈的冲突,难免影响到社会最底层。
想到这一层,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刘邦和吕后分居多年,但是仍然要保留吕后皇后的身份。为什么刘邦的群臣们集体强烈反对刘邦废长立幼,甚至连商山四皓这样不问世事的隐者们也站出来干涉刘邦的家的私事。如果当时刘邦一意孤行,可以预期,必然发生一场激烈的宫廷内乱,甚至发生战争。
这时,离婚的原因,往往不是双方的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而是其中一方的家族败家。
婚姻基础不再是基因,而是财产和社会权力的同盟。对当事人来说,这样的婚姻可能提供后代,但是却未必能提供优质的后代,也不能提供心理慰藉,甚至不能满足性欲。而且,不能随便离婚——这是个严重的问题。怎么解决,各村有各村的高招。总之,都是男性获得解决,女性进一步受到压抑。拥有经济(政治、军事)主导权的男性,不把女性当做平等的生活伴侣。
比如,中国历史上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中比较原始的是媵妾制: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媵,相送,引申指陪嫁。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
男方看不上女方没关系,姐妹一群,好歹总有一个能看得上眼,能情投意合的吧。再说,这种制度在政治上最大的保障了女方家族的利益。再比如,阿拉伯世界允许取四个老婆,除了最多可以和四个部落联盟以外,还有其他的好处——娶老婆好像抽奖,连抽四次,总有还算合适的吧。
“三.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人, 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古兰经》
再说,女奴数量没有限制,你懂的……
大家为了权力而活,都是权力和财富的宿主。男女皆一样。性行为也好,感情也好,都要为权力斗争服务。谁不按照权力最大化的目标制订自己的行动路线,谁就要被边缘化,最终成为别人的牺牲品。于是,后宫成了女人们的战场。
基督教地区,不能一夫一妻多妾制,于是各种不伦之恋纷纷登场。所谓骑士精神,其中就包含不伦之恋的因素。比如,“湖中骑士”兰斯洛特与亚瑟王后格温娜维尔之间的恋情,间接导致了亚瑟王之死。
此外,还包括广泛的通奸,大批的情妇和大量的没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切萨雷·博尔吉亚(凯撒·博尔吉亚),马基雅维利以他的行为为榜样,写下了名著《君主论》。
婚姻变成了以巩固私有财产(权势)为目的两性关系,于是,对统治阶级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含妾媵制)、私通、偷情和嫖娼就成为满足性欲需要的必要的补丁。
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共产党宣言》
这时的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少数人支配多数人。男性拥有的社会资源压倒女性。与之对应,与异性发生性行为的权利自然也就高度集中到少数社会顶层的男性手中了。所以,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妻多夫的根本原因,还是女方不掌握经济、政治、军事权力。一旦掌握了经济、政治、军事权力,女性完全可以玩弄男宠。比如,赵姬可以崇信嫪毐,控制全国的武则天照样可以宠爱美男。再比如这位:
《宋书·前废帝纪》记载: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这时,贞操观也发生了变异,变得更加残酷,无情。这时的贞操观,与其说是男女之间互相的承诺和契约,不如说是为了保护财产和权力,而强行推行的社会规则。这种规则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财产和权力的垄断,而不是其他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
这时,出现畸形、变态的贞操观。这种贞操观,与畸形变态的财产的所有制有关。比如,中国古代要求女子殉葬。比如,
孝烈武皇后(1590年—1626年),乌喇那拉氏,名阿巴亥,乌拉部满泰贝勒女,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任大妃,清太宗皇太极继母。孝慈高皇后去世后被立为大妃,为努尔哈赤生下三子,即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第十五子豫亲王多铎。后金天命十一年被逼殉葬,享年37岁。
毫无疑问,大妃殉葬以后,极有利于努尔哈赤年长的儿子(皇太极)排除干扰夺取权力。
比如,汉武帝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他立钩弋夫人的儿子为继承人,没有以殉葬为理由,而是随便找了个借口,处死了钩弋夫人。
《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其後帝闲居,问左右曰:“人言云何?”左右对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然。是非儿曹愚人所知也。往古国家所以乱也,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女不闻吕后邪?”
不久前还同床共枕,恩爱缠绵。为了避免内乱,翻脸就杀掉自己的爱人。这种事情,与低等动物交配以后吃掉对方何其相像!只有在财产和权力主导人类社会的时候,才会出现。
比如,古代印度曾经要求女子为自己的丈夫殉葬。这种吃人的贞操观,与其说是为了种族延续,不如说是为了保证亡夫家族的财产不被女方继承,并因为女方改嫁而流失。
虽然莫卧儿王朝的阿克巴大帝在位期间,曾经试图改除印度婚姻制度中的种种陋习,包括,
允许寡妇改嫁,废除“萨提”(即妻子为亡夫殉葬自焚)制度。禁止童婚、大办嫁妆,提倡男女婚姻自主,近亲不宜结婚,倡导一夫一妻制。
但是,这些陋习至今在许多地区仍然存在。原因无他,这些事情是印度当地的社会结构和财产所有制的必然结果,不改变印度许多地区的社会结构和财产所有制,这种事情是禁止不了的。
再比如,中国封建社会强调贞操观,包括“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看过《祝福》就知道,这样的行为规范,彻底剥夺了祥林嫂的人身自由,无非为了是为了便于把祥林嫂当作为交换彩礼的商品卖来卖去。
这样的社会之中,私有财产决定社会运行规则,人性要让位于财产。所有的人都不自由。绝大多数人,都有爱情的渴望,但是与爱情无缘。
以私有财产和权力为依据的婚姻,是金字塔型社会的根基。不摧毁这样的社会就不能改变这种畸形的婚姻关系。只有彻底改变这样的社会结构,使多数人在经济上获得自由,他们才可能追求真正的爱情。
一部分人可以使用财产和权力满足性欲,但是更多的人必然受到更大的压抑。
私有制的时代,性竞争的焦点逐渐转向对权力、地位、财富和继承权的争夺上。对于男性内部而言,少数男性通过紧密合作取得统治地位,支配其他男性,从而形成阶级差异。这一发展带来了两个后果:一方面,那些高等级男性所能支配的保护和抚养资源,让他们有能力抚养许多妻子和她们所生的孩子,实际上,他们也确实比其他男性拥有更多配偶和性伙伴。
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能占有其资源条件所允许的那么多配偶,这是因为,男性的竞争优势并不像大猩猩和象海豹那样来自个人能力,更多来自团队合作,而为了取得团队中地位较低成员的支持配合(或至少不反抗),必须给他们也留出足够的性资源,否则会造成太多反抗和背叛,合作关系和统治地位皆难以维持。于是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坐拥三千后宫,王公贵族赢取三妻四妾,条件好一点的平民讨到一个老婆,大量穷汉单身至死——这个场景在今天仍然存在,只不过没那么夸张和更加隐蔽罢了。
性竞争中,两性的得失差异有着天壤之别,竞争失败的雄性可能输个精光,完全得不到交配机会,一个后代也留不下。在性竞争激烈的象海豹中,抢得王位的雄性独占几十上百头雌性,而绝大多数雄性却无后而终;相反,雌性无论如何都不会缺少交配机会,因为她们的生育资源太宝贵了,而雄性利用它的机会成本也很低,不可能被浪费;女性的子宫是一切女性被“物化”的总根源。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操作现代工具,对体力的要求越来越低,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劳动,地位和财富有了相应的上升。至此,女方有了独立的生活来源,在经济上已经不再依赖男性。这种情况下,妇女完全有能力独自养育子女,不再仰人鼻息,小家庭存在的意义便弱化了。单亲家庭日益增多,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的比例不断下降,贞操观也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意义。
当社会背景变化的时候,道德标准自然也会出现相应的调整。于是,贞操观自然而然出现了瓦解,男女双方,合则聚,不合则散。如此就不难理解,西方国家二战期间妇女走出家庭,妇女地位提升与性解放运动与之间的关系。
不过,贞操观并没有完全消亡,在某些社会中,比如在在财产分配悬殊的社会之中,反而出现了强化的趋势。事实上,社会贫富差距越大,女性的经济越不独立,社会地位越低,贞操观越强。
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与社会中层不同,底层和顶层的贞操观非常接近——即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必须守身如玉。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种家庭都有共性,即男子在经济上都负有重要的义务。
对顶层来说,男子掌握一家之中经济大权,女子往往处于仰人鼻息的从属的地位——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之中,借主人公范柳原的嘴说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对社会顶层的男子来说,女人是泄欲和繁育后代的工具。社会底层也是一样。女方难以独立完成抚养子女的责任,需要男子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男子自然不愿意为抚养别人的后代吃苦受累。
这样的家庭的经济结构,与当年农耕社会男子控制经济命脉大同小异。
七、总结
由两性组成核心家庭合作抚养孩子的婚配模式,在人类进化和文明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历史至少和现代智人的起源一样早,或许更早。它塑造了我们人性和文化中的许多成分,比如堕入情网难以自拔的心理机制,性嫉妒、男性的处女情结、对配偶出轨信号的敏感,这种敏感在男性更侧重于身体出轨、女性更侧重感情出轨,择偶倾向中男性对生育能力的关注、女性对保护和抚养能力的关注。文化上,我们也发展出了很多对婚姻责任的约束和惩罚机制。
但技术条件的改变使得某些元素对于婚姻的核心功能不再是必须的,或者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比如,有了可靠的避孕和亲子鉴定技术,对丈夫而言,妻子出轨的代价比以前要低得多,一顶不结果的绿帽不会把他妻子的肚子占用数年(含哺乳期),也不会让他受骗抚养别人的孩子,特别是现代社会的低婴儿死亡率和少生精养的生育策略,使得妻子的可生育年龄不再像过去那么高度稀缺,即便不是处女、甚至给别人生过孩子,其生育价值也不会下降多少。
体外子宫是根本上提高女性地位、促进男女平等的技术。当女性不用承担怀胎十月的代价和风险时,社会和职场对女性的种种限制才算是真正被打破,女性才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占据社会资源,争取自身地位。几千年以降性别不平等的状况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改变。
当然,文化和本能都有强大的惯性,许多人性和文化元素起初只是功能性的,可一旦出现并长期存在,便成了我们心理和文化结构的一部分,被赋予了终极性的价值,即便其原先所服务的那些目标不再需要它们,仍将在相当长时间内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偏好和行为,进而影响道德与法律制度,只有经过多次世代更替,才会被新的价值和制度元素替换。
性别平等,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参考资料:
《性工作者应该被歧视吗》Neo Anderson
《沐猿而冠》 辉格
《精子战争》 罗宾·贝克
《性经验史》 福柯
《进化心理学》 大卫 巴斯
《第二性》波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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